近日,聊城市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河北邯郸市某消费者寄送了《举报奖励通知书》,决定对该举报人予以300元奖励。据悉,这是聊城发放的首笔省外消费者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据了解,该消费者发现在聊城某连锁超市购买的南马行咖啡、奶茶的标签中有修改部分,怀疑为问题产品。该消费者收集材料后向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寄送了投诉举报书,随后该举报书以交办的形式交于东昌府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理。举报人该举报材料向执法人员投诉了商家,并说明了所购商品的相关情况。东昌府区食药局对该投诉依法登记受理,并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证,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超市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作出了行政处罚。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国食药监办[2013]13号 )对投诉举报奖励的认定方法和条件,该投诉举报人提供了被投诉举报方的违法事实、线索及部分证据,没有直接协助查处工作,投诉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相符,属于二级投诉举报奖励。因被投诉的涉案金额只有1764元,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经过集体商议,对该投诉举报人按3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东昌府区食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会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系统,鼓励公众积极发现并举报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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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该局公布第41期食品抽检信息,本次共完成样品检验113批次,合格样品78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35批次。其中调味品类不合格7批次,包括米醋、酱油、甜面酱等。
3批次醋品检出总酸、甜蜜素不合格
根据公告显示,保山市隆阳区黎明酱园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2批次米醋、1批次黎明醋总酸不合格,其中2批次米醋还检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不合格。
总酸存在于果蔬制品、饮料、乳制品、酒、蜂产品 、淀粉制品、谷物制品和调味品等。总酸是指最终能释放出的氢离子数量,是一个定数。《GB 18187-2000 酿造食醋》中规定总酸(以乙酸计)不得少于3.5g/100mL。
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40倍。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调味品中除复合调味料外不得检出。
4批次调味品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根据公告显示,开平市美龙达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龙达味极鲜酱油、成都罗氏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氏甜面酱、云南宜良阳宗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汤池老酱、富民县千润食品厂生产的生抽王酿造酱油均氨基酸态氮不合格。
氨基酸态氮亦称氨基氮,是酱油中的重要组成成分,其含量是区分酱油等级的重要指标。依据《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03》,酱油中氨基酸态氮小于0.40g/100ml,即表明酱油为不合格产品。
对上述企业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对不合格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进一步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