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一多李公朴 李公朴 闻一多 从民国各大报纸看李公朴_闻一多被刺案

从民国各大报纸看李公朴、闻一多被刺案

曾瑞琪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广东广州

摘要:1946年6月间,国民党发动了全面内战。在这政治气氛萧瑟、冷酷的年份里,7月11日、7月15日民主人士李公朴、闻一多分别在云南、昆明惨遭暗杀。民盟中央这两位重要成员接连遇害,引起了国内外巨大震动。共产党机关报《新华日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民间报纸《大公报》,以及与国民党官商合办的《申报》对事件的爆发、经过、原因、调查及真相分别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刊登了各种言论,不时透露出各自的立场。

关键词:李公朴闻一多被刺案报刊报道李公朴(1902年11月—1946年7月),是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民主教育运动副主席。闻一多(1899年11月—1946年7月),是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兼云南省支部常委暨宣传部主任。①两人于1946年7月11日、7月15日在云南昆明先后遭人暗杀。

一、从宏观上看各大报社对案件报道情况

《新华日报》是中国共产党的大型机关报,它是由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创办的、中国共产党第一张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并一直持续至1947年2月。李公朴、闻一多作为民主同盟的成员,公然遭到暗杀,势必会引起共产党、引起国内外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可以看到,自7月13日李公朴被刺后两天起,7月到8月期间,基本上每天都有报道李闻被刺事件案情的发展情况,篇幅占据颇大。据不完全统计,各种唁电两人加起来就有近30篇,例如7月18日,就连续刊发了七封唁电,包括中共四川省委唁电、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重庆分会唁电,等等。7月28日当天,还增设了四版“追悼李公朴、闻一“力不从心”了。

夷夏之变?不敢想。中国的“天下观”面对西方的“世界观”,是墨守成规还是拾人牙慧?不敢想。清政府麻木愚昧、亡羊补牢的“补丁政策”距离泱泱炎黄亡国灭种还有多远?还是不敢想。王朝政治的非逻辑、非理性、非法度,埋葬了无数忠贞爱国志士悲壮的航行。兵弱饷乏,又贻后患,兵戎相见,欺凌不堪,种种令人作呕的所谓和平条款使李鸿章落了个“善后专家”的名号。他青年时代的理想,壮年时代的作为,都被老年时代的屈辱所代替。于是,我们从历史书上看到了这样的李鸿章:奴颜婢膝,委曲求全,卖官鬻爵,强颜陪欢,于是,我们最终没有把曾国藩与李鸿章归为一类“大器”,只是因为曾国藩太多的“矫饰”,以及李鸿章太多的“签约”。

国人是恨李鸿章的。也许是恨乌及屋,也一并赤裸裸地批判了洋务运动,批判了近代中国早期人士探索救国的旗舰式创造。当代历史学家用丰富的佐证及建设国家的第一手资料,详尽地阐述了中国近代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海量缘由,诸如“生产力落后”,“腐朽的封建制度日趋没落”,“未抓住工业革命的时机发展工业”,等等。然而,我们可曾把目光真正聚焦于我们的传统与文化,真正地去思索“德治”与“法治”的民族信仰呢?以中庸纲常为约束的中国,比之于以严明的宪法、民法、契约法、产权法、专利法、继承法等武装的西方,少了太多的进步精神。中华五千年文化长河,就在“山重水复”循环更替之间流转,却不想最终会有一天在世界的舞台上迷了路。我们纯粹的东方式的“德治”在日臻务实的时代显得过于荒谬了。与此同时,五千年来它一直沿袭这种同样的默认,已经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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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先生”特刊。单从这些报道数量上来看,足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代表的《新华日报》对案件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新华日报》对案件报道之所以篇幅那么多,我认为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为了更有利于引导舆论走向,争取民心。此外,对于案件的真相,从一开始,《新华日报》方面就表明这是一件政治阴谋事件。7月14日,社论一《悼李公朴先生》说道:“公仆先生的被枪杀,并不是偶然的事,这里边藏着暗害的阴谋……”7月15日,《梁漱溟先生亦悲愤控诉》亦说道:“……在国民党当局也不能不口头承认的‘民主’时代,而竟尚用此卑鄙劣手段,排除异己,实中华民族之耻辱……”从这些报道可以看出,中共和民盟方面都一致认为案件的真相就是国民党主使特务对李公朴、闻一多进行暗杀。

《中央日报》是中国国民党机关报,于1928年2月1日由中国国民党中央创刊于上海,一年后迁至于南京。如果说李闻惨案真是国民党当局主使的阴谋事件,作为国民党的机关报,它对事件也不宜作太多评论。因此,从《中央日报》对李闻惨案的报道来看,只有寥寥可数的几篇,与《新华日报》成了鲜明的对比。从中也不得不让人怀疑究竟案件的背后主谋是不是就是国民党当局。在7月18日的《社论———昆明不幸事件》的报道中,国民党对案件进行了表态,说道:“我们决不能凭主观的臆测予以武断,贸贸然归其责任于这人或是那人,关于政治意味,我们更不能任意推测,民主同盟的主要分子不是李闻这些人,李闻在民主同盟中的地位并不重要……因此他们没有因为政治的原因而与刺的道理……”从中可以看出在看到各大报纸对案件的报道后,国民党表面上对事件进行理性分析,呼吁民众要不要胡乱猜测,实质是想用各种借深地侵入骨髓,成为了近代中国人的一种本性与本能。我不敢妄言仅仅因为法治社会的诸如“专利法”直接刺激了多少科学技术的发明,直接于多大程度地催促了生产力的上进———这笔天文数字,这笔中国人近代一直欠下的大帐,终归也是无法统知了罢。

所以,不能责怪李鸿章,当然也不能依赖李鸿章。这位淮军创始人和统帅,这位做过直隶总督、北洋通商大臣、文华殿大学士,曾被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视为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毕竟只是一批“百年大器”的代表。他们的确有超人的胆识与勇气,的确有极目寰宇的眼界与魄力,的确有灵活柔软的外交手段和紧跟前沿的求知热情,然而,放之于当时世界的大洪流中,他们就显得那么势单力薄了。

今也看李鸿章一生,正如中国官场和文化史的缩影。那个大个子“宰相”,走来,又走远,摇摇晃晃,步履蹒跚,只留下一道被斜阳拉长的影子。也许他并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毕竟,他至多也只是被历史玩弄的一枚棋子罢了。

百年近代,百年耻辱,百年李鸿章,这个生不逢时的学者及权谋家,捋捋胡须,吐出一口极具东方特色的烟雾,沉迷了昏黄的汗青。

参考文献:

[1]苑书义.李鸿章传[M].人民出版社,1991.

[2]孙志芳.李鸿章与洋务运动[M].安徽人民出版社,

1982.

[3]顾廷龙,戴逸.李鸿章全集[M].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

手猫哭老鼠的假戏,表示辑凶,表示悬赏,其目的绝不仅是推诿责任,而是在掩护其下一步更卑鄙的阴谋……根据《中央日报》的选辑,这事‘并不重要’,因而就并不是政治的暗杀。既不是政治暗杀,就自然与国民党当局及其蓄养的特务无关。这里面,透露出了国民党特务血淋淋的面目……”在这里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掩盖罪行的痛恶之情。民间报刊《大公报》则以另一种态度来看待这一些猜测,7月19日《社评———李公朴闻一多案感言》称:“假使是政治性的暗杀,那可就太可怕了。当前国事,极度阴暗。我们希望当局赶快辑凶破案,务期水落石出,还可以使我们对国事前途不太失望。外传民主同盟潘光旦等八人请求昆明美领事馆保护,果如所传,这局面也太不成话了……”《大公报》对案件的各种猜测,进行了比较客观的评论,主要侧重对现实的动乱评论。《申报》则在7月15日刊登了《李公朴被狙击案凶犯滇警备部追缉中》的申明:“乃日来有少数人对本部妄加诋毁,意图嫁祸唯恐天下不乱,言之殊堪痛惜。本部责在治安,对治安以外之任何问题,素不干预,故对本案除加紧严令所属缉凶,务期破案外,尚祈社会人世多予协助。”意图为滇警备部进行申辩,洗脱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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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以上几组报纸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案件尚未水落石出前,代表各派的报刊对案情真相的猜测各不相同。

三、案件审查结果与真相

对于案件的审判结果,官方发布统称是凶犯出于一时愤怒而行凶,并无受人指使。《申报》于8月22日随即发表了《闻一多被杀案公审》一文,全权处理闻案的顾祝同先生强调说明案件不是中共“嫁祸中央”,也不是中央“一箭三雕”,只是单纯的一件主观行凶案。8月27日,又发表了一篇对案件真相的评论———《闻案的宣判》,指出:“1.闻案动机单纯,没受到指使,更无所谓政治作用,实系凶犯一时血气冲动的仇杀行为……2.国家特派陆军总司令主持调查审判,此固足以表示我政府当局对本案之重视……审判结果已复公正无私,秉公处理……”旨在说明遭到暗杀,闻一多这样辱骂政府和军人,本身就有错误,军人无论如何都是值得我们尊重的。可以看到以《申报》为代表的一方,对审判的结果和真相深信不疑。《中央日报》对李闻惨案向来报道不多,也于公审后8月16日,发表了《闻一多案昨日公审》一文,说明汤时亮、李文山对案件供认不讳,一庭审讯终结即将定期判决。似乎也在表明案件已于国民党抛开干系,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大公报》对案件的结果,也无过多疑虑,8月27日《社评———闻一多案的判决》,表露了其对案件的看法。其中说道:“……当李公朴闻一多相继被刺时,许多人以为是政治暗杀……这次判决,案情虽意外简单,但总算水落石出了……”对案件的审判结果表示出一种肯定的态度,凶手称是因为闻一多在李公朴追悼会上的出言不逊才起杀机。对于此,该报道从言论自由方面进行了简略的描述,并认为作为军人的李文山和汤时亮更不应该知法犯法。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为一种民间报纸《大公报》对事件作为旁观者身份进行较为客观的报道和评论。

《新华日报》则对审判结果相关报道更多侧重的是一种疑虑和不满。首先,8月23日刊登了《陪都李闻惨案后援会———对闻案审讯事发表意见》一文,指出此案疑点甚多,力主张在京公审,揭露当局企图藉闻案冲淡李案阴谋。其称:“凶手已捉获,并已经受审。这不过是当局欺骗人民的另一花样,疑点甚多……对李案只字不提,对当场捉获的李案嫌疑犯只字不提,竟无下文……”8月27日,《梁漱溟氏报告指出:闻案“审判”骗局》更进一步推测处刑的不是真正凶手。并预言道:“1.李案一定无下文;2.闻案也不会再审;3.凶手临刑时一定有替死鬼……”在这《新华日报》的一系列报道中,确实会发现案件还是疑点重重,那么幕后主使究竟是谁呢?梁漱溟在其全集《李闻案调查报告书》中作了较为详尽分析。报告书中对案件作了如下推断:“1.凶手是谁的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这就是‘云南警备总司令部’这个机关。2.是谁主使的问题。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还是‘云南警备总司令部’这个机关。3.他们怎样谋划布置的内幕经过问题。我们答复说,只有待他幕内人献出来(有人曾来接洽,惜无力购得),并肯出面(下转第138页)

的观点和态度。作为一种民间报纸,《大公报》对李闻惨案的报道及相关社评都相对客观一些。报道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有评论共产党或民盟方面对案件的过激言论,也有评论政府在案件处理上的妥当与否。7月19日,《社评———李公朴闻一多案感言》说道:“假使是政治性的暗杀,那可就太可怕了。当前国事,极度阴暗。我们希望当局赶快辑凶破案,务期水落石出,还可以使我们对国事前途不太失望。外传民主同盟潘光旦等八人请求昆明美领事馆保护,果如所传,这局面也太不成话了……”更注重对时局、对民众影响的评论。8月27日《社评———闻一多案的判决》称:“说在政治上的影响。因为出于气愤杀人,对中国民主前途,威胁致大……”

《申报》是旧中国历史最长、影响最大的一份报纸。1946年5月,国民政府强迫《申报》出让51%股份给政府,实行官商合办。作为官商合办的一种报纸,其在很大程度上受国民党的控制。在对李闻惨案的报道中,倾向于国民党、政府方面,7月15日《滇警备部追缉中》,7月17日《滇警备部悬赏缉凶》、7月28日《主席派顾祝同赴昆———全权处理李闻案》等报道都特写了政府方面对案件的重视及受理情况。对于各种报纸对案件真相的猜测,《申报》也于7月30日发表了《关于李闻被刺案———龙院长发表谈话》一文,希望各报勿作不正确之报道:“关于李闻被刺一案,政府甚为重视……在案情未明以前,各方宜以极客观态度,静待政府报告,以明真相……对此案勿再轻言发表不负责任之报道。”可以看出《申报》对案件的报道,的确更多是站在政府的立场上。在最后案件公审的结果,《申报》也是官方地赞同审判的结果,8月22日《全权处理闻案之顾祝同将军》中,申明此案不是中共“嫁祸中央”,也不是中央“一箭三雕”,案件动机单纯实是凶犯一时气血冲天的仇杀行为。

从这四种报纸分别对李闻惨案系列的追踪报道,体现了各自的不同立场,报道的详情也各不相同。

二、案件的审查过程

对于案件应该如何审查,中共、民盟方面对政府提出怎样的要求,以及政府作出如何的应对措施,这几大报纸也相应进行了报道。

对于案件受理,民盟方面请求彻查。7月23日《大公报》报道了《李闻被刺案民盟请求彻查》一文,民盟向政府提要求并招待记者,其中一项是“立即选派公正人员与民盟所推派之人员同赴昆明,进行调查该案真相,并负责保障调查人之安全”。

——《特务暴行下,潘7月18日,《新华日报》也作了相似的报道—

光旦教授等请美领事馆保护》。对于民盟的这个要求,7月31日,《申报》在《赴昆调查李闻被刺案———政府予民盟便利———无须邀约美方代表参加》一文中作了回应:“政府派赴昆明之代表甚多,无须加派,唯政府顾派员照料民盟人员前往……”7月26日《大公报》亦有报道《李闻案之波澜———罗隆基驳霍揆章谈话》:“民盟要求政府派人同赴昆明公开并共同调查案件事宜,已遭政府决绝,政府只允民盟单独派人前往……”这里有个问题,为什么民盟多次要求美领事馆保护,而政府方面却都予以回绝呢?为什么政府只允许民盟单独派人前往?《新华日报》编者对此作了一些解释,说道:“自从国民党特务在昆明实行有计划的暗杀政策,昆明已成恐怖世界,亦不得已而请美领馆保护……”政府对这个要求的回绝,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政府一种心虚的心态,似乎害怕有美国的介入,并且公开共同调查事件,再也掩盖不住当中的秘密。

此外,在案件审查过程中,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各大报社及世人对真相的各种猜测。首先,《新华日报》在案件爆发开始,就坚定提出这是一件政治阴谋事件,是国民党特务所暗杀的。7月14日,在李公朴逝世后,发表《李公朴被刺逝世发表谈话》一文,指出李氏被刺是一件政治阴谋的暴露,是反动派加强反对民主、镇压人民的进一步表现。对于各种猜测,《中央日报》在7月18日《社论———昆明的不幸事件》中作出了一些回应:“……我们决不能凭主观的臆测予以武断,贸贸然归其责任于这人或是那人,关于政治意味,我们更不能任意推测……民主同盟的主要分子不是李闻这些人,李闻在民主同盟中的地位并不重要……因此他们没有因为政治的原因而遇刺的道

(3)上机练习。可以真正地将知识点融入到实践中,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可以先让学生模仿教师的设计过程做一遍,输入程序代码,加深印象并鼓励学生提出问题,用新的方法来完成程序代码,同时提出加强程序代码功能的方案让学生来完成,使学生加强对新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

(4)布置课后作业。这是课堂授课中必不可少的步骤。注意布置的作业要与该堂课的知识点相关,而且要难度适中,要求学生独立完成。

4.新教学方法实施前后的效益对比

使用新教学方法对课程进行改革后,我们通过教师在课堂的观察、学生的成绩和与学生的直接交流等方式,发现使用了新教学方法后教学效益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的学习兴趣明显提高。相对于原来古板的按照教材顺序先讲理论的方式来说,学生对所学知识有了具体的了解,不再是原来茫然懵懂的感觉,学习热情明显提升,与教师的互动也明显增加。

(2)能主动思考和提出问题的学生人数明显增多。由于学习兴趣提高了,教学气氛活跃了,学生能主动向教师提出自己的想法和问题,不再出现老师问一个问题答一个,不问不答,甚至问了也不懂答的尴尬局面了。

(3)学生的实践明显增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自然产生了强烈的实践欲望,不再出现上机操作不知道做什么、怎么做的现象。大多数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很快,进而巩固了课堂所学知识。

(4)考试成绩明显提高。5.结语

现代社会注重培养应用型的人才,看重的是人的实际能力。“案例驱动”的教学方法就是把学生的自主探索作为教学的主体,强化学生的主体意识,培养学生对实际案例的开发和应用的能力。在Access程序设计课程教学采用“案例驱动”方法,可以增强学生应用数据库的综合能力,有助于提高其应用计算机的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调查证明,结合实际案例为教学模式的“案例驱动”教学方式能显著地提高教学效益,是适合社会发展和需求的新型教学模式,值得教育工作者去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参考文献:

[1]黄冬梅,王爱继.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案例教学[J].计算机教育,2009,(16):126-129.

[2]黄永灿,徐甜.案例驱动教学法在VFP程序设计课教学中的研究与实践[J].广西轻工业,2009,25,(4):

169-170.日、7月15日先后惨遭暗杀,引起了国内外巨大震动,各大报社对案情的发展争相报道。《新华日报》、《中央日报》、《大公报》、《申报》也从不同的政治立场对事件进行报道和评论。案件调查可谓迂回曲折,不过谎言掩盖不住事实,真相终究大白于世。注释:

①梁漱溟.梁漱溟自述文录:我生有涯愿无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②梁漱溟.梁漱溟全集·李闻案调查报告书(第六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667-668.

参考文献:

[1]新华日报,1946,7-8.[2]中央日报,1946,7-8.[3]大公报,1946,7-8.[4]申报,1946,7-8.

[5]梁漱溟.梁漱溟自述文录:我生有涯愿无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6]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六卷).山东人民出版社,1991.

用性,以及在等级考试中的重要性,可用36个学时左右的时间来对VBA程序设计进行教学。

我在设计案例时采用了学生非常熟悉的“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3.2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是教师在课堂讲授时的一个关键步骤。教师要对设计的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学生通过教师对案例的深入演示与讲解,才能对授课内容有全面的、具体的了解。我以“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主窗体为例进行讲解。在系统登录到主窗体界面时,如图1所示。

图1“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主界面

通过该主界面的命令按钮,我们可以分别实现学生基本信息管理、学生选课管理、学生成绩管理、学生成绩查询,以及退出系统这五大模块的功能。在演示的过程中分别向学生说明每一个模块的功能,并给出设计每一个模块的思路,让学生在演示的过程中慢慢体会要学习的知识。

3.3案例实现

“案例实现”是教师在课堂讲授中最重要的步骤,也是学生要真正掌握的内容。让学生亲自了解和掌握编程的方法来实现“案例分析”中提出的案例。以图1为例,该窗体所涉及的知识点如下。

(1)窗体(Form)、标签(Label)、命令按钮(Command)等控件的常用属性的设置。

(2)窗体、标签和命令按钮的常用事件和方法。(3)上述对象所涉及的变量与数据类型。

(4)VBA程序设计中的流程控制、过程和函数的使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的主窗体设计分下面几个阶段进行。(1)对窗体的设计过程和各控件的属性设置进行剖析和讲解。

(上接第24页)作证才行。再从前边‘政府对于本案之处理’种种来说,以及其对于李案的拖赖不破案来看,国民党何止百口无以自解,他们直悍然不求自解了。”②

案件在对李文山、汤时亮进行枪决后,逐渐平息下来。对于李闻惨案的真相,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最终的水落石出,将凶手全部缉拿归案,还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四、结语

李公朴、闻一多惨案实属国民党发动的一次政治阴谋。在新中国成立后,各大调查中得到了证实。1946年8月本已将李文山、汤时亮等人枪决。但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安全局发现李文山、汤时亮两人还活着,安全局随即将两人再捉拿归案,判处死刑。这也说明梁漱溟于1946年8月27日发表在《新华日报》上的推测是正确的,1946年8月26日枪决当天,李文山、汤时亮等人确被霍揆章掉包,受刑的已不是凶手本人。惨案直接策划者前国民党云南警备司令部稽查处处长王子民也直到1951年1月才被捉获,执行枪决。1958年,又将惨案另一个直接策划者蔡云祈捉获并枪杀。至此,案件主谋和各参与者基本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真相也大白于天下。

李公朴、闻一多作为民盟中央重要成员,于1946年7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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