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比法律更有利于解决纠纷
正方观点:开场陈词
尊敬的主席、评委,各位观众、辩友,大家好!
我方观点是“人情比法律更有利于解决纠纷。”
随着社会关系的愈加复杂化,社会上纠纷产生更加容易了,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纠纷,运用“人情”还是“法律”来解决成为我们今天讨论的主体,就此,我方的观点是:人情比法律更能解决纠纷。
一般情况下相对于法律而言,大家都将人情错误的理解为私情、任人唯亲之类的贬义词。其实并不是这样,真正的人情不是让人徇私舞弊,不是让人贪赃枉法,不是教人滥用职权。人情,它指的是道德,体现的是人性化,在这里主要指存在于公众心灵深处并被普遍接受的情感、情理。而法律是社会规则,是一种人为制定的规章,更为明确地说,就是那一部部法律。纠纷是指产生矛盾的双方争执不下的事情。解决纠纷是使人从心底主观接受的结果,不是单纯的平息纠纷,不是治标而是治本的。
下面,请允许我从以下三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人情比法律更具广泛性。人情普遍存在于人们心中,而人们对法的认知更多是要经过后天学习与普及。由于法律制定的滞后性,不是所有类型的纠纷都有相应的法作为依托,而情则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涉及的纠纷类型更为全面。相较于法的局限,情的适用范围更为广泛。
第二,人情比法律更具彻底性。有着五千年文化积淀的中国注重的是以德服人,以情动人,而不是在事后用惩戒的方法去解决纠纷,这样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用情解决纠纷才是一种根本解决的方法,这并不是靠法的外部约束就能做到的;此外,人情更多的是注重人们的主观感受,用人情解决纠纷更能让人主观地从心底里接受,而法律则是强制性的让人被动接受,这种解决是及其不彻底的。
第三,人情解决纠纷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法律往往会让人情变得冷漠,
用法解决纠纷所带来的情感伤害是不能忽视的,相反的,人情则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彼此的沟通与理解,纠纷就会变得不那么激化,从而更有利于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进步依赖于每一个人的发展,人人都能动之以情,必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气,在这种风气的带领下,人们的价值观会有很大的提升,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人情比法律更有利于解决纠纷。
谢谢大家!
总结陈词
纠纷是由外因和内因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外因表现为言语和行动,内因表现为内心与情绪,我们今天说人情比法更能解决纠纷,评论的标准是哪一个更彻底的解决纠纷.什么是情呢?情是包括体谅与包容人类的情感,我方不否认,情的作用相对于法而言,速度可能慢了一点,但是更俱效果,而法虽快效用比较强制,但是无法让人心服口服,所以才有了一而再再而三的上诉,而且法律也常常会发生误判,这对人的一生又造成了多大的创伤?心灵的创伤又怎能弥补?总之,情一致,法不一致。法不能让人信服,长期而言,人情才是最为重要的。
中国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不同有文化背景,难免会有纠纷,但是之所以这么团结,不正是情对各民族的包容吗?
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矛盾纠纷也是不断的,解决的途径是什么?不还是人情嘛。朋友、同学之间也是会有纠纷的,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也时有发生,夫妻之间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难道这都非要闹着告上法庭不可?那这社会该是何其冷漠啊?
所以人情才是根本,法强制介入也无用人与人之间要懂得包容、宽恕。法只能解决表面,这就是治标不治本,常言道,人情留一面,他日好相见, 就现在社会形势而言,法律体制不健全,各种是非纷扰,只有靠情才能更好的解决.犯了罪的人假释之后就可以出去了,这不正是证明了法律有情吗?情更能解决纠纷啊,原来我们是大水冲破龙王庙,一家人不认识一家人啊.再说,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情之所在,理之所存也!所以说情比法更能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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