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计生委1日傍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日举行的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标志着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在甘肃正式落地。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该省新《条例》规定延长婚假、产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符合法律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30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其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蒋新贵介绍,甘肃是全国婚产假、男方陪护假最长省份之一。
此外,新政策对于甘肃省独有少数民族有“特殊照顾”,即针对该省民族自治地方的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居民,其中双方或者一方系东乡、裕固、保安族以及居住在人口稀少的牧区、林区的藏、蒙古、撒拉、哈萨克族,已生育两个子女,要求再生育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
新《条例》实施后,取消了晚婚晚育政策,放宽再生育政策,并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在怀孕前后应办理生育登记,凭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在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实行审批制度。
蒋新贵介绍,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今年1月1日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和农村儿女节育户,继续享受各项奖励优待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的,仍可按规定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中规定,对于符合条件不再生育二孩的农村育龄夫妻拟给予1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
类似规定在目前已经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的十余个省份中没有出现。人口学者质疑,这一做法有违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根据报道,昨天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该草案规定,育龄夫妻是农村居民的,符合两个条件之一就可以获得县级政府给予的1000元以上一次性奖励。
这两个条件包括: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只生育一个女孩,不再生育的,并已经获得独生子女证的;符合该条例再生育条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申请放弃生育的。
人口学者黄文政认为,在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快、少儿人口已严重不足的背景下继续采取鼓励少生的措施,跟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本意相违背,不利于全面二孩政策的有效实施。在这种与大方向相悖的做法背后,是地方对人口问题的认识不清和长期以来形成的人口越少越好的错误观念。
去年年底,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历次普查,目前中国人口已经出现老龄化加速、严重少子化、超低生育率的问题。全面二孩政策就是在这样的人口背景下放开的。
国家卫计委官员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放开全面二孩出于三个考量:更好满足群众生育意愿、优化人口结构以减缓老龄化压力和增加劳动力供应、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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