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完善两孩政策配套措施,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孟晓驷今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表示,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能止步于松开“一个孩子”的政策,还需系列配套措施,解除女性和家庭后顾之忧,才能激发育龄夫妇再生育愿望,使好政策更好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孟晓驷表示,2016年新年伊始,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这项政策有利于进一步释放生育潜力,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降低居高不下的出生性别比,因而得民心、顺民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全面两孩政策一出台就迅速点燃舆情,“生还是不生”一时竟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大家在欢迎、欢呼的同时,也不乏疑虑和担心。在现实中,育龄妇女的再生育行为与预期相比尚存较大距离,妇女总和生育率明显低于更替水平。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许多妇女并非“不想生”,而是“不敢生”和“生不起”。就业困难、经济负担、照料负担像三座小山,压在她们心头与肩头。
孟晓驷认为,有人说为避免因生育而被用人单位“秒拒”,女性求职简历上最关键的话就是“已婚,有两个孩子”。此话虽属戏谑,却非空穴来风。某晚报消息《女子怀二胎被要求“主动”辞职》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相关调查发现,这种现象并非个案。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雇怀孕的女员工,但有些单位通过各种方式使怀孕的女员工感觉“待不下去”而“主动”辞职,还有一些单位为避免孕产期用工成本不愿招录女性。这就使想就业、有职业发展愿望的女性难免对生育产生顾虑,特别是“生二孩”。
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居高不下,家庭照料负担沉重。一方面,公共托幼服务还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特别是针对零到三岁孩子的公共托幼服务几乎为空白,而雇人照料孩子的费用甚至可能超过夫妻一方劳动收入;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形成的优生优育理念,使多数家庭对子女养育的投入和期望不断提升,更映衬出相关公共服务的短缺。
基于上述原因,生育对妇女的劳动参与、职业发展和家庭生活难免产生负面影响,使很多妇女和家庭陷于“生”与“不生”的纠结境地。因此,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不能止步于松开“一个孩子”的政策,还需系列配套措施,解除女性和家庭后顾之忧,才能激发育龄夫妇再生育愿望,使好政策更好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鉴此,我们建议
1.大力发展公共托幼设施和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建议加大对托幼设施及服务的多渠道投入,特别是完善零到三岁孩子托幼设施及服务,加强对托幼服务的职业培训和政府监管,为家庭提供更多的优质安全、接送方便、能负担起的公共托幼服务,减轻家庭照料负担。
2.出台激励措施,促进工作与家庭平衡
一是完善生育保险制度,规范内容、扩大覆盖、落实待遇,提高统筹层次,实现政府托底。二是参考国际经验,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三是出台降低企业雇佣女性用工成本的积极措施,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3.加大执法监管,消除就业歧视
继续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就业促进法》,尽快制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歧视监管机制。值得强调的是,妇女是我国具有潜力的优质劳动力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夫妻双方均就业的家庭是我国家庭的主流。帮助女性平衡工作与生育,不仅有利于女性个人发展,也有利于家庭幸福,有利于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社会经济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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