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达尔曾说过:评论一部电影最好的方式就是拍另一部电影。《林中小屋》是一封写给恐怖电影的情书,饱含深情又不乏调侃,几乎所有经典恐怖片都被编导信手拈来、点评一番。它同时也是一张繁复的拼图,如果熟悉这一题材,观众甚至可以细数片中每个镜头都源自何处,却很难预测这些桥段凑在一起会构成怎样一幅新奇的全景。
影片照例始于一群被荷尔蒙冲昏头脑的大学生决定去一处偏远的林中小屋欢度周末的烂俗情节。
这些人又照例包括:一个四肢发达的帅哥,一个相对理智的君子,一个喋喋不休的小丑,一个火辣淫荡的坏女孩和一个文静内敛的好姑娘。按照恐怖片的伟大传统,路上这五人必然会经过一家破败不堪的加油站,必然会遇上一个目露凶光、出言不逊的站主。抵达目的地后,他们又必然会发现一个隐蔽的地窖,里面也必然会堆放着几件诡异的古物。而不顾自身本能、常识、每块肌肉、全部神经的警告,他们必然会摆弄这些灵器,必然会唤醒某种邪恶的力量,从而导致主角们必然的灭亡……
爱之深,责之切。或许正是由于导演德鲁·高达和编剧乔斯·韦登(《复仇者联盟》、《捉鬼者巴菲》和《萤火虫》的编导)对这一题材的热爱,促使他们在本片中对以往恐怖片中某些明显嘲笑观众智商的情节,做出了不少牵强但妙趣横生的评判。为什么恐怖片主角的智力普遍低于常人?为什么通常活到最后的都是一名女性?为什么情侣总爱在月黑风高夜前往密林深处幽会?为什么不论受害者跑得多快,怪物总会先知先觉的出现在她/他的前方?为什么主角绝地反击,杀死怪物后会“无意间”丢掉武器?可贵的是,《林中小屋》在质疑这些套路的同时较好地保持了恐怖片的本色,而没有沦为《惊声尖笑》那样的恶搞喜剧。
整体看来,《林中小屋》的情节绝非滴水不漏,几处硬伤也相当乍眼,但恐怖题材本身就有“重效果,轻逻辑”的特色。
 (www.aIhUaU.Com); 影片前半部分幽默的自嘲和后半部分血光四溅的快节奏,不仅令观众无暇挑剔,连末尾荒谬的“最终解答”也因此变得有些哲理。新秀克里斯汀·康奈利和弗兰·克朗茨表演中规中矩,因扮演雷神而迅速蹿红的克里斯·海姆斯沃斯因角色所限只能算是不温不火。而片中两位配角、神秘组织的代表斯蒂夫和理查德的扮演者理查·詹金斯与布莱德利·惠特福德反倒是可圈可点,无论是二人看似琐碎的斗嘴,还是兔死狐悲的喟叹,都为全片增色不少。
自由意志是人类最珍贵的财富之一。
向左转,向右转,我们可以自主选择面前的道路,而不是如动物一样受本能的支配。但如果一部电影中的角色真的拥有自由意志,观众还会对他们经历感兴趣吗?想想那句“顾客就是上帝”的口号,不难猜出影片多次提及的“上帝”的真实身份。“这些人本可以不去那座小屋,也可以选择不去打开那扇暗门……但他们总会那么做,无一例外。”片中斯蒂夫感慨道。讽刺的是,斯蒂夫也本可以选择不助纣为虐,不去折磨这些无辜的人,但……总会有人愿意做,不是吗?人人都希望当几秒钟上帝,而不愿成为实验室中的白鼠。而实际上,每个人都是某种力量——恐惧、信仰、贪婪——掌控下的白鼠,真正的自由意志并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