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
孔子言论在近现代以来的新发展就是新儒学,又称新儒家,是近代西方文明输入中国以后,在中西文明碰撞交融条件下产生的新的儒家学派。狭义的新儒学,是指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等人所提倡的新儒学。广义的新儒学则可上溯到鸦片战争以来关于儒学变革的所有学说。
从鸦片战争到戊戌变法是新儒学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儒家学者在西方文明冲击之下被动接受西方文明的一些内容以求自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这一阶段的代表思想。
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是新儒学的萌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日趋成熟的托古改制的社会改良思想,即用儒学来解释改良思想。代表作有《大同书》等。
从戊戌变法到五四运动是新儒学的嬗变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孙文的籍古创制,孙文在学习西方民主经验和思考西方弊政的基础上,仿慕儒家体制创立了政权与治权分立的民权学说和五权分立的政体学说。在《建国方略》中慕仿周礼制订了非常详细的“结会”“动议”等程序和仪规;在《民族主义》讲稿中以恢复“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等儒家道德,作为复兴民族的基础;在《民权主义》讲稿中以儒家“圣贤才智平庸愚劣”的观念来讲解真平等与假平等的分野。在《民生主义》讲稿中以儒家倡导的大同主义作为民生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同义语。
从五四运动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是新儒学的开宗明义阶段,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梁漱溟、张君劢、熊十力等人开始在“新儒学”旗帜下进行的儒学研究。新儒学开宗的政治基础是当时的官方意识形态三民主义中含有儒学的内容。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新儒学的活动主要体现于思想领域;新儒学的目标是在汇通中西文化的前提下解释和发展儒学。代表作有梁漱溟的《东西文化及其哲学》、《人心与人生》、贺麟的《儒家思想的新开展》等,尤其是梁漱溟的《人心与人生》可谓现世之见孔子之真者。主要成果是熊十力继承陆王心学构筑的“新儒学思想体系”和冯友兰的“新理学”。总的说来,新儒学基本上是以儒学的“内圣外王”为立宗之本的,它是在儒学遭到普遍责难的时候出现的。这一阶段的新儒学在思想研究领域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是没有对社会发展产生有价值的影响。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大陆文化大革命结束是新儒学的沉寂阶段,这一阶段不仅中国大陆的新儒学研究归于沉寂,海外新儒学亦甚少成绩。aIhUaU.com/zl/转载请保留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是新儒学的恢复和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尚在进行之中。恢复阶段的主要特征是过去的一些新儒学著作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学术界开始反思和讨论新儒学的功过利弊。发展阶段的主要特征是在过去“新儒学”研究的基础上,对儒学和新儒学进行彻底的和全面的去糟取精古为今用。发展阶段的新儒学是当代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新兴的“大众儒学”是当代新儒学发展的最高成果。
大众儒学,是一种新的新儒学研究派别,是当代和谐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概念和定义是刘周在“全世界都来践行大众儒学,促进和谐社会和谐世界建设(倡议书)”和“刘周倡议书答疑”中首次提出的。大众儒学的主要观点是: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就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成员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社会地位都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社会成员普遍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就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社会的道德秩序,遵守符合自身具体情况的道德规范,造反作乱就没有道德依据(即没有意识形态基础)。社会成员既没有造反作乱的必要,又没有造反作乱的意识,社会就可以长治久安。所以儒学是一种超越社会形态和阶级形态的社会统治方略和社会管理学说。儒学在历史上曾经作为中国封建社会某些诸侯国在某些时期的主流意识形态,同时又是中国整个帝制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这一史实,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仁和礼的关系是仁礼一体。不讲仁只讲礼,礼就不会被社会成员普遍认可,就会遭到反对;不讲礼只讲仁,社会成员不受道德约束,就会由思想上的无政府状态引发现实中的无政府状态。所以仁和礼是不可分的。社会发展会使人们的道德观念发生变化,礼的一些具体内容需要根据时代的变化而予以改变和调整,这种改变和调整是仁的体现。
儒学“仁礼一体”的体系中包含了法的内容,礼和法应该很好的结合。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对犯罪个体的惩罚不是法的全部意义,惩罚所能产生的社会影响(即能不能从总体上减少全社会的犯罪)才是惩罚的主要目的。建立分层践行的“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