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标准(暂行)
第一部 膨胀类合金
1. 膨胀类合金按交货状态分为:
软态(S) ;
1/4 硬态(H 1/4) ;
1/2 硬态(H 1/2) ;
3/4 硬态(H 3/4) ;
硬态(H) ;
深冲态(D Q ) ;
冷拉磨光(W CDG) ;
热轧(锻)状态( W H) ,
2. 尺寸、外形
2.1 冷轧带材
2.1.1尺寸及允许偏差
2.1.1.1 冷轧带材的厚度、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2.1.1.2 冷轧带材宽度方向的厚度偏差(同板差)应不超过厚度公差之半。
2.1.2.1 厚度不大于1.5mm的带材应成卷交货,需方要求按直条或定尺和倍尺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2.1.2.2 成卷交货的带材允许每批有交付长度不小于0.5mm的带材,其重量不超过该批总重量的5%。
2.1.2.3 带材通常应切边交货,对于厚度对于1.5mm的带材,允许不切边交货。 带材每米长度的镰刀应不大于3mm。
2.2 热锻材
2.2.1尺寸及允许偏差
2.2.2 外形
2.2.2.1 圆钢的不圆度应不大于直径公差之半,方钢对角线长度应不小于边长下限的1.4倍。
2.2.2.2 锻材每米长度的弯曲度不大于5mm。 2.2.2.3 方钢不应有明显的扭转。
2.2.2.4 锻材两端切斜度和突出部分应不大于直径或边长的1/2. 2.3 热轧材
2.3.1尺寸及允许偏差
2.3.1.1热轧棒材的直径(或边长);6.0mm~100.0mm,其直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3.2.1 热轧棒材直径为6.0mm~100mm圆钢应成盘交货,需方要求直条交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2.3.2 直条交货的热轧材每米长度的弯曲度不大于2.5mm,总弯曲度不大于总长度的0.25%。
热轧板材直条交货的一般要求1.2~1.5米,要求将不足长度的予以挑出,不得发给A类客户,可发给没特殊要求的客户。包装时将不同长度的分开包装。
3. 表面质量
3.1 冷轧(拉、拔、磨光)材表面应光洁,不允许有微裂纹、分层、折叠、疤痕、锈蚀、
划痕、氧化色、麻点等缺陷存在。 3.2 热锻(轧)材
热锻(轧)材表面不允许有裂纹、折叠、鳞屑、重皮、凹陷、耳子等缺陷存在,但上述缺陷允许清理,清理深度应不超过公差之半。 对于表面不平整的板带材要校平后交货。
第二部 电磁纯铁
GB/T 6893-2008
1.电磁纯铁在本单位一般包括电子管用电磁纯铁DT8A 和DT4C。 1.1 分类
电磁纯铁产品分为钢坯、热轧和锻制圆钢、热轧盘条、热轧中厚板、冷轧薄板。
1.2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1.2.2 冷轧薄板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小于280MPa的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为280MPa~<360 MPa的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比上表规定值增加20%;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为不小于360 MPa的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许偏差比上表规定值增加40%.
1.2.2,.3 宽度允许偏差
1.2.2.3.1 切边钢板、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不切边切边钢板、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不平度
钢板的不平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7.1.2 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360 MPa钢板的不平度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7.1.3 对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小于280MPa钢板,按较高级不平度供货时,仲裁情况下另需检验边浪,边浪应符合以下规定:
——当波浪长度不小于200mm时,对于公称宽度小于1500mm的钢板,波浪高度应小于波浪长度的1%.
_——当波浪长度小于200mm时, 波浪高度应小于2mm。
7.1.4 当用户对钢带的不平度有要求时,在用户对钢带进行充分平整矫直后,上表规定值页适用于用户从钢带切成的钢板。
7.2 镰刀弯
7.2.1 钢板和钢带的镰刀弯在任意2000mm长度上应不大于6mm;钢板的长度不大于2000mm时,其镰刀弯应不大于钢板实际长度的0.3%。纵切钢带的镰刀弯在任意2000mm长度上应不大于2mm.
7.3切斜
钢板应切成直角,切斜应不大于钢板宽度的1%。
8.尺寸及外形的测量
8.1 厚度
8.1.1 不切边钢板和钢带在距离轧制边不小于40mm出测量;切边钢板和钢带在距离剪切边不小于25mm处测量。
8.1.2 当纵切钢带的宽度小于50mm时,沿宽度方向的中心部位测量。
8.2 宽度
宽度应在垂直于钢板或钢带中心线的方向测量。
8.3 不平度
8.3.1 将钢板自由地放在平台上,除钢板的本身重量外, 不施加任何压力,测量钢板下表面与平台间的最大距离,如下图所示。
8.3.2 如受检测平台长度的限制,对于长度对于2000mm的钢板,可任意截取2000mm进行不平度的测量来替代全长不平度的测量。
8.4 镰刀弯
钢板及钢带的镰刀弯是指侧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直线之间的最大距离,是产品呈凹形的一侧测量。如下图所示。
8.5 切斜
钢板的横边在纵边的垂直投影长度,如图所示
化学成分
DT4C
电磁性能
7.2 。1 电磁纯铁产品试样按规定进行退火后,按GB/T 3656 测量磁性,电磁性能应符
7.2.2 电磁纯铁产品出厂磁性检验一般只检测矫顽力(Hc),并根据矫顽力值判定牌号。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注明,可测量(△Hc)、最大磁导率(µm)和指定点的磁感应值(B)或磁化曲线。
7.2.3 电磁纯铁试样的矫顽力时效增值(△Hc)是指试样按规定进行人工时效处理后的矫顽力测量值减去人工时效前的矫顽力测量值(△Hc=Hc时效后- Hc时效前)
表面质量 热轧和锻制棒材
6.9.1
压力加工用钢材的表面不得有目视可见的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如有上述缺陷必须清除,清除深度从钢材实际尺寸算起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清除宽度不小于深度的5倍。对直径或边长大于140mm的钢材,在同一截面的最大清除深度不得对于2处。允许有从实际尺寸算起不超过尺寸公差之半的个别细小划痕、压痕、麻点及深度不超过0.2mm的小裂纹存在。 陷。
冷轧薄板
6.5.1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折叠及夹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和钢带不应有分层。
6,5,2钢板表面上的局部缺欠可用修磨方法清除,但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允许厚度。
6.5.4对于钢带,优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应不超过每卷总长度的6%。 7.5 冷弯性能
电磁纯铁热轧板(带)和退火态的冷轧薄板(带)应进行冷弯检验,试样经180°弯曲后,弯曲处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裂口和分层,弯心直径按下表规定。
机械性能
退火状态交货的电子管用电磁纯铁冷轧薄板应检验表面维氏硬度,每个试样测量三个点,取平均值作为单个试样的测量结果,硬度值应为85HV5~140 HV5
热轧(锻)电子管用电磁纯铁圆钢在需方要求时应检验机械性能,结果应符合表6的规定。
8.2 磁性检验试样退火工艺
做磁性能检验的试样应进行退火,退火宜采用真空或惰性气体保护,也可采用脱碳气氛,防止试样发生氧化、增碳、锈蚀等影响检验结果准确性的质量变化。
退火工艺:真空或惰性气体保护退火时,随炉升温到900℃±10℃保温1h,保温结束后以低于50℃/h的速度冷却到500℃以下或室温出炉;如果采用脱碳气氛进行退火,则随路炉升温到800℃,然后经不小于2h的时间加热到900℃±10℃保温4h,保温结束后以低于50℃/h的速度冷却到500℃以下或室温出炉。
供方也可以对磁性检验的试样采用其他退火工艺,但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
8.3 人工时效工艺
人工时效检验试样的时效处理工艺:130℃保温50h,然后出炉空冷。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采用其他人工时效工艺。
9.2组批规则
电磁纯铁坯(或材)产品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加工方法、同一规格和同一交货状态的电磁纯铁坯(或材)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