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和女一号生出一妙计,他们在两家公用的墙壁上掏出两个洞。在灶间的一洞用于将手伸过去,隔墙抚摸,而在楼上的一洞则用于避人耳目以便往来。不幸他们在一个晚上往来时被邻居发现,
“文革”期间,全社会对于个人生活控制极严,从单位到街道,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在群众雪亮眼睛的监视中,天罗地网,无处可逃。个人要是有点什么隐私,这一幕幕活剧该在什么样的空间上演呢?
当时上海各单位的领导,对这些“生活作风”问题齐抓共管,一发现苗头就“谈话”、办“学习班”、内查外调,直至“扭送”机关。这一过程中生成大量的书面材料,都塞到当事人的档案里。可惜这些档案不公开,一般人不得而知。上世纪末很多单位关停并转,这些档案纷纷被当作垃圾扔将出来,于是我们有机会窥见当时的冰山一角。接下来要讲的故事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生活作风错误”案卷。
触目惊心的人际关系
案卷的主线是当事人与一个相好在1966-1972年的感情纠葛。故事发生时,当事人已经45岁,苏北人,抗战中到上海谋生,先后服务于多家浴室。女方为纺织工,家住隔壁。两个人的感情淅淅沥沥地绵延成三段。
先是在1966年秋,男女双方开始全面来往,到1967年“五一”节发生亲密接触,之后如胶似漆。1970年4月,女方向组织告发;7月,单位为当事人办“学习班”。到9月间,旧情重燃。1972年春节,女方家属向组织告发,单位又为当事人办“学习班”。当年6月,两人重修旧好;8月,当事人被女方之子打伤,之后单位第三次为当事人办“学习班”。
女方丈夫因“支内”去了内地,家里有三女二子,长女在故事发生前已经结婚。当事人自己也有家庭,妻子“黑皮”也是纺织工;膝下三子,阿大也已经成年。
令人惊讶的是当时人对于私情的态度。当事人跟女方好,“黑皮”完全知情,而且据女方揭发,起先还是“黑皮”亲自把她“拉”进家里,这才让她和当事人成其好事的。到后来女方盛气欲凌驾于“黑皮”之上,这才导致“黑皮”与她反目。“黑皮”力劝当事人跟女方断绝来往,但并不要求他从此断了这一口,她只是希望他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她为他找来一个替代品,她一个小姐妹,说,那是一个寡妇,家里没拖累,不会有麻烦。
“黑皮”对当事人如此施以德政,是因为她自己也有短板。她在做姑娘时就跟她姐夫有染。女方的丈夫以前在单位里也曾有个相好,平常又爱说话,才被领导发配去“支内”。
当事人对“黑皮”为他找来的新人选不感兴趣。他对女方情有独钟。他随她去她一个小姐妹家,那个小姐妹见猎心喜,也跃跃如李代桃僵,自我发展为女二号。当事人对此兼收并蓄,只是不改对女一号的初衷。
案卷中展现了一幅触目惊心的人际关系图。种种委曲在此毋庸细述,值得注意的是,图中每一位都有一根代表私情关系的粗线条。
应该承认,当事人与女一号确实是有感情的。在他们相好的第一阶段,当事人后来描述道,基本上每星期都会来往一两次。对案卷中的具体事件进行分析,这些事件主要集中于第二、三阶段,平均下来每次接触的间隔不超过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