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宝鸡的张女士买药后去报销时,意外发现同日已经有人用她的合疗信息报销了费用。
报销费用时被告知合疗当天已被使用
家住宝鸡陈仓区慕仪镇齐东村的谭先生说,8月2日,他母亲张女士因为中暑,去陈仓区虢镇医院买了些药。她母亲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因此买药后就直接到医院用《合疗证》登记报销。
“工作人员说,我妈的合疗当天已经登记使用过一次了,这次就没法再登记了。”谭先生说,当天母亲的《合疗证》就在身上,没有给过别人,也没有登记报销过。谭先生随后来到陈仓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工作人员核查后发现,其母亲的《合疗证》确实在当天有人登记报销过。
村卫生室医生承认违规登记报销
谭先生说,4日,村卫生室医生给他打来电话,承认冒用谭先生母亲的合疗信息违规进行了报销。
5日,华商报记者来到陈仓区慕仪镇齐东村卫生室。“其实就报销了24元,确实未经他们同意。”齐东村卫生室负责人谭爱利说,由于村里很多村民在卫生室看病,有时“忘”带《合疗证》,有时赊账买药,因此他往往会在事后未经患者同意,冒用其合疗信息自行录入系统进行报销。
“谭先生母亲上半年在我这买了两盒抗病毒冲剂,共24元,当时没带《合疗证》,所以没报销。”谭爱利说,8月2日,他在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及未取得《合疗证》和其签字的情况下,违规登记报销。对此,谭先生说,母亲上半年并未在诊所买过药,也没有欠其药费。
同一《合疗证》一天内只能报销一次
随后,华商报记者从陈仓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了解到,按正常的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办理程序,患者门诊就诊后,要带《合疗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和当年参加合疗缴费发票,经门诊审核后报销。报销后,门诊还要出具《门诊统筹报销凭证》,并让患者签字确认,然后门诊在《合疗证》予以登记确认,并再次让患者签字。
谭爱利说,之所以他的违规报销会被发现,是因为按规定,同一个《合疗证》一天内只能报销一次。
对于为何没有患者签字同意,也没有患者《合疗证》的情况下,就冒名进行了违规报销操作,以及以前为何能顺利报销的问题,谭爱利不愿提及。
合疗办、卫生局互推责任,监管曝漏洞
陈仓区合疗办副主任冯宝宁说,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报销,一般是患者在村卫生室看病后,由门诊根据报销流程核实相关信息并登录系统,传至上级镇卫生院,由卫生院负责核实信息真伪,合疗办进行报销批复。“我们只能通过电话回访、抽查和入户调查来监督,主要监管单位还是镇卫生院。”冯宝宁说。陈仓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的制度制定和监管,主要由合疗办来执行。除了合疗办的监管外,主要还是要靠门诊“自律”。因此,也确实留下了监管漏洞。
宝鸡市卫生局农村卫生科相关负责人说,还未接到相关反映,“这种行为肯定违反操作流程,会进行调查纠正。”
暂停村卫生室合疗资格,全区拉网式检查
5日下午6时,宝鸡市陈仓区合疗办就此事向华商报进行了通报。经调查,根据齐东村卫生室报销信息显示,谭先生母亲张女士8月2日因感冒在卫生室就诊发生费用30.60元,合疗报销24元,但实际张女士本人8月2日从未在卫生机构就诊。
此事件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已暂停齐东村卫生室合疗资格。针对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督促乡镇卫生院增加检查频次;抽调人员分组对全区门诊统筹报销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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