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 共和国文物第一大案 【法帮时评】缺乏安全屏障文物传承将是无源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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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帮时评】缺乏安全屏障文物传承将是无源之水

历时9个月,在公安部指挥协调下,经文物保护部门全力协作,多省公安机关成功破获“11·26”大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75人,摧毁盗墓、倒卖 文物犯罪团伙10个,追缴文物1168件套,其中包含珍贵的红山文化文物。日前,这起被称为“共和国涉文物第一大案”的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 共和国文物第一大案 【法帮时评】缺乏安全屏障文物传承将是无源之水

律师点评

没有安全保障,文物的传承与发展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防止不法分子的偷盗、非法利益的侵袭,确保文物的安全,是避免“文化之殇”的最基本措施。

法帮说法

随着国内文物收藏热不断升温,一些人受利益驱动参与文物盗掘、倒卖活动,一些地下市场也在暗流涌动。虽然大案已破,但文物保护依然不能松劲。既要打击犯罪活动,也要升级和强化文物保护管理,还需提高全社会的文保意识,才能全方位构筑文物安全的坚实基础。

相关法规

《文物保护法》第31条规定,对"盗窃国家文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97年修订的《刑法》侵犯财产罪一章对盗窃文物罪的处罚作出明确规 定。第 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 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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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无期徒诩诚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我国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文物、名胜古迹类犯罪做了一些变动,取消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走私文物罪和盗窃罪的死刑。也就是说,妨害文物管理类犯罪和盗窃罪的法定刑中不再有死刑,量刑最高是无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盗窃珍贵文物和盗窃金融机构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不过,近年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已不再判处死刑,今年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予以明确。

网友评论

@ 忧郁的信仰:偷坟掘墓,见尸者斩,见棺者绞。建国后,就不是什么大罪了。

@ 后街de道道:文物别老用经济价值来衡量 媒体要点碧莲啊

@ 什么的都是浮云啊:“支锅”、“腿子”、“下苦”什么的,都没听说过

@ 龍图閣1991:一把把洛阳铲打开了一个个尘封的记忆!有的人因此丧命,有的人借此牟利,有的人欣喜若狂,有的人忧愁心酸…

@ 卧听南窗雨:用空泛的数字衡量了无价的文物,媒体确定不是在助纣为虐吗?

来源:法帮网(fab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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