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幼儿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各班教师
(二)职责:
1、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时,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机构成员、保健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幼儿,同时应及时告知幼儿的监护人。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幼儿发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在一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3、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及做好事故现场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幼儿园的
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幼儿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5、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依托教育局及相关部门的力量,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