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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阐述和交流关于摄影作为一门艺术的美学特征,仅希望在相互探讨中提高自身对摄影功能、摄影鉴赏、摄影实践的理性认识和自觉把握。
每当读到某种论述摄影艺术的文章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东施效颦”这个典故。我觉得这个典故对于我们理解摄影美学很有帮助。
东施为追求美,便去摹仿世人公认的美人西施,结果落下一个“东施效颦”的笑柄,人们嗤笑东施的举止时,也就自然地接受了这样一个道理:美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是摹仿不来的。
“美”不是抽象的概念,就其在美学意义上的定义而言:美是人们创造生活、改造世界的主观活动及其在现实中的实现或对象化。从这个意义上说,美是包含或体现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能够引起人们特定感性反映的具体形象(包括社会形象、自然形象和艺术形象)。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不同的事物,人们的心理感受不同,表达载体不同,由此美的表现方式不同,自然也就体现不同的特征。
摄影是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并在绘画艺术的“携带”下诞生和成长起来的,最初它只是绘画的一种辅助手段,后来逐渐成为一个别具一格的艺术门类。
那么,什么是摄影?顾名思义,摄就是摄取,影就是影像。据此,摄影就是在客观现实中所摄取的瞬间视觉影像。从这个意义上说,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它具有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四个鲜明的美学特征——纪实性、瞬间性、形象性和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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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摄影的纪实性
纪实性是摄影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的显著特征。由于它具有对客观现实瞬间截取和反映的特点,所以也就具有比其他艺术载体更强的真实性与可信性,这也是摄影之所以成为信息传播和交流的重要载体的原因之一。从广义上来说,纪实就是拍摄真人、真实、真场景,每一幅照片都叫纪实摄影。
纪实本是人们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的一种方法,是人的有目的的行为。从摄影的角度来看,任何一种纪实,都是根据主观需要,围绕一定的认知、有选择地进行的,都不可能是“自然”的或“纯客观”的行为。目的不同,也就产生不同性质的纪实。譬如有以社会调查、实验研究为目的的科学类纪实;有以旅游、纪念、聚会为目的的实用性纪实;以事件记录、信息传播为目的的新闻类纪实;还有以美学品赏、人文关怀为目的的艺术类纪实等。
这里想着重探讨关于摄影艺术的纪实性特点。因为任何艺术都表现着艺术家个人的审美思想、情感和理想,摄影艺术的纪实性当然也不例外。人们在评论摄影作品时,不但要看它是否具有鲜明的个性观点、体现真实的时代精神与风貌,还要看它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原型是否一致。只有当作品的美学价值同具体被摄对象的社会价值相一致时,它才具有作为摄影艺术的价值。反之,作为艺术,摄影的要求是生活与艺术的统一,现实与理想的统一,真与美的统一。唯有创造性的形象才有成为艺术的可能。创造在这里表现为发现和开拓。即发现人们尚未觉察、认识到的价值和从拓展、引申的含义上合乎逻辑地对原型固有价值作出出人意料的发挥时,方为艺术的创作和呈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同样是摄影的产物,人们常说的“照片”和“作品”的不同也就不难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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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摄影的瞬间性
客观事物始终处在运动、发展和变化之中,而摄影所能做到的就是对发展、变化之中的事物形象作瞬间、局部的截取,并以平面(包括立体)影像的形式展现出来。所以“瞬间形象性”是摄影区别于其他艺术的又一本质特征。
摄影的瞬间性首先是对人类视角感知的拓展和延伸,它可以充分展现我们视角所无法正常体验的形态,特别是高速运动的瞬间景象。
其次,摄影的瞬间性提高了人们对事物发展变化的预判和抓取的能力。在摄影创作过程中,瞬间的发现、感知和预判,即对瞬间的敏感性往往是主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这就提醒摄影者在艺术创作实践过程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锻炼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把握能力,从而运用已知的审美观点、审美标准,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一具有审美价值和典型形象的客观存在做出审美活动。所以说,“摄影的瞬间性”考验着摄影者的生活理解、审美判断以及应急抓取的能力。
三、摄影的形象性
无论是那一种类型的摄影创作,都是以形象性为主要审美特征的,都要表现出摄影者在拍摄对象时所要传达的认知、情绪情感和思辨,都要通过营造出情景交融的美学氛围来吸引观者驻足和欣赏,达到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
摄影的形象性在新闻摄影中表现的尤为突出和明显。在一个事件的发生、发展过程中,如何准确判断并把握事件的新闻点,并通过典型、瞬间的视角形象性来准确传达新闻事件,这考验着作为新闻摄影工作者的职业“嗅觉”和驾驭摄影工具的能力。
四、摄影的艺术性
摄影作为艺术,它同其他的文学、音乐、绘画、雕塑等一样,有着自己独特的本质特征。它是客观环境下,通过色彩、光线、影调、反差、景深、视角等元素而构成的造型语言。摄影者正是借助这种语言来构筑摄影艺术的美,并以图片和作品的方式分享着来自于客观现实的审美体验、审美感知和审美渲染。
由于摄影的技术化特性所导致的手机、相机普及化,以及摄影功能的随意性、实用性和商业化特点,往往使人们降低了对摄影艺术性的判断和认识。但这并妨碍摄影在传播与交流中所展示的艺术功能和巨大的社会作用。
岁 月
摄影艺术源自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它不但拥有一切艺术共同的美学特征,而且还具有自身独特的本质特点。摄影者正是运用这种特征并结合自己主观的审美意识进行着艺术活动,创作出符合审美规律,符合社会和人们价值导向的艺术作品,在给人以美感的同时,发挥着摄影自身独有的传播、揭示和导向功能。(华希良摄影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