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2月2日公布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样品约占不合格样品的四分之一。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三司司长王红表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主要集中在防腐剂和着色剂的滥用上,2016年将加强企业对添加剂使用的监督。
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三司司长王红发言
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占不合格样品的24.8%。主要问题是部分样品有防腐剂、甜味剂、膨松剂和着色剂滥用问题,占到添加剂不合格样品量的95%以上,其中防腐剂占到49%。
王红表示,食品添加剂不符合标准主要是生产经营环节违规操作引起,一直是食品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在食品生产中,超出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即属于“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近年来的抽检情况发现,食品添加剂问题主要集中在着色和防腐方面。
目前,造成公众对食品添加剂误解的另一主因是将添加非食用物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归结为滥用食品添加剂。2015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显示,检出非食用物质的样品占不合格样品的1.2%,主要问题包括:保健食品检出药品或化学物质,其他食品种类中个别样品检出罗丹明B、苏丹红、过氧化苯甲酰、富马酸二甲酯、硼砂等非食用物质。非食用物质检出主要是因为人为故意非法添加。
非食用物质并非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犯罪行为,同时也是阻碍我国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长期以来,一些单位混淆了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界限,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都称为添加剂,加深了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
王红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一直重视食品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等安全性指标检验仍是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食药监部门将对重点企业进行培训和政策解读,提高小作坊、小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认知度。
王红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需正确地去理解产品本来的特点,不必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应当客观看待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包括营养强化剂,对食品工业发展和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2300余种。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公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生产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食品添加剂对公众食品安全的影响
近日,某河南政协委员在会议上说:“用了食品添加剂,中国的食品更没有未来。”他建议中国应当效法德国禁止所有的婴儿产品使用食品添加剂,给孩子一个健康、干净的成长环境。
食品添加剂真的像这位政协委员说的那么恐怖吗?长期食用添加剂对身体健康存在巨大危害,是互联网上一直在流传的一句话。“许多市民也和这位政协委员一样,对食品添加剂存在误解,谈添加剂而色变。超过国家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确实对人体有害,但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对人体并不会造成伤害,反而有时候对食品安全有益。”上海康久消毒技术有限公司的周女士告诉记者,“公众对食品添加剂的误解使不少食品生产企业陷入了两难的境地,面对妖魔化的食品添加剂,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不得不迎合消费者的心理要求,纷纷在包装上显自己是纯天然、无添加,然而这其实是一种欺骗的行为。”
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的品质和食品的色香味以及防腐加工的需要,加入到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物质。为了保证食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每个国家对食品添加剂都有严格的规定,我国同样如此。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剂量和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都不需要过分担心。食品添加对食品的生产和食用是有益的,也是必不可少的,但超过剂量时有害的。
以传统美食兰州拉面为例子,传统的兰州拉面在制作的过程中会加入蓬灰,这是西北盐碱地上的一种蓬草烧制而成的,蓬灰在拉面中使用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提高,传统的蓬灰由于砷和铅等残留量不好控制,而且也不卫生已经被淘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复合添加剂,成分可控,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安全卫生。这个例子就说明了食品添加剂对公民食品安全的重要贡献。
我们要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首先要分清楚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像苏丹红、三聚氰胺、瘦肉精等都不是食品添加剂,而是非法添加物。目前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没有一件是因为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引起的,迎合消费者心理需求,丑化食品添加剂,解决不了食品安全问题,反而会使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误入歧途。我国的食品添加剂目前只有2500多种,每种食品添加剂都是经过核实、评价、鉴别和验证的,根据食品添加剂技术上的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结果,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才依法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