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美可口的牛肉干一直受到不少吃货们的青睐,不过要是这些掺杂了病、死猪、牛肉,你还有下口的勇气吗?2015年8月26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销售问题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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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起,四男子将低价购买的病死牛、马、猪肉按照一定比例,混合新鲜牛肉加工成牛肉制品,销往成都等地的食品批发市场和小型超市等,销售金额达900余万元,系眉山(微博)建市以来最大的生产、销售病、死畜肉案。
牛肉制品掺杂病死猪肉
2012年1月,从事食品行业10年的巴中(微博)人杨守东来到眉山,成立永得利食品公司,牛肉干、手撕牛肉、牛肉丸成为公司主打产品,货源则主要由杨守东从成都、西昌采购。市场上鲜牛肉价格上涨,每斤在22—25元左右,为牟取利益,杨守东借食品厂合法“外衣”剑走偏锋,决定在牛肉制品掺杂一定比例的病死牛、猪、马肉。
西昌的周某、王某会带着杨守东到处去收购,一般多选择摔死、病死的牛、猪肉,这样算下来,购买的肉折合成鲜肉,只有7、8元一斤,比市场价低了很多。
为了不被发现 问题肉不做手撕牛肉
“成都回来的好肉一般都用于手撕牛肉,因为手撕牛肉外观上就很明显,如果加了其他的坏肉,就不好卖了,牛肉干、牛肉丸通常都会加问题肉,一般好肉占6成,在掺杂4成的问题肉。”犯罪嫌疑人供述。
据了解,该牛肉制品加工厂的产品在经过辐射、杀菌、统一包装后,流入市场。检方透露,该类产品主要流向成都、重庆等地食品批发市场、小型超市等。
法院未当庭宣判
检方认为,被告人杨守东、陈跃、谢荣祥、陈光礼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销售金额达900余万元,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当追求其刑事责任。最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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