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盐城人民食盐安全,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盐务局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自8月10日至9月30日,在盐城全市范围内开展保障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扎实推进,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专项行动期间,盐城共出动执法人员21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8车次,送达《盐业行政指导提示书》4126份,检查企业856个,农贸市场372个、零售商店2988个,食品行业用盐户547户,饭(酒)店、食堂2996个,小吃部、大排档1422个,访问居民户5181户,截获车辆2辆,查处违法案件152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立案7件,涉案11人,其中:查处假冒伪劣小包装食盐案件9件,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8件,市内跨界倾销2件,外省市跨界倾销9件,非碘盐冲击碘盐市场124件,查处非法盐产品数量84.67吨,没收非法盐产品数量67.96吨,罚没款207454元,与公安、卫生、食药监等部门联合执法40次。
一、确保“三个到位”,强化组织部署,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保障有力
一是组织保障到位。7月31日,盐城市盐务管理局和盐城市公安局结合盐城实际情况,制订并印发了关于《开展保障盐城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了由盐务、公安部门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做好联合专项执法行动的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二是沟通协调到位。主动及时向盐城市政府汇报省局、省公安局关于开展保障全省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盐业市场最新动态,阐述加强盐业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赢得盐城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8月12日,盐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保障盐城食盐安全“雷霆风暴”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16家省、市媒体对此次发布会进行了报道。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各县(市)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部署了具体的任务和措施,把握好工作重点,调整好工作时间,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市盐务局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不定期的督查,对专项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或人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健全“三项机制”,深化执法协作,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
一是健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执法办案联动协作机制,认真疏理2014年以来的12件涉盐立案案件,积极协调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相关部门专题会办,联手搭建打击盐业违法犯罪行为、优化盐业市场环境的联动平台,形成各方优势互补的格局。9月15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9月25日,滨海县人民法院判处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吴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协调多方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无缝对接、信息共享、快速处置的联合执法机制,有效地强化了盐业市场监管工作的合力。盐城市盐务管理局稽查支队和直属分局先后联合公安、卫生等部门,对市区饮食摊点、大排档进行了两次突击检查,分别查获1起使用假冒小包装食盐和1起使用非碘盐案件,成效显著。三是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密切加强与市场营销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平台,发现异常情况,追根溯源,实施重点监管。落实开票实名制和包装加印编码制度。完善涉盐违法举报网络建设,利用电视、报刊、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奖励办法,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专项行动期间,东台局经群众举报查获涉盐刑事案件2件,移送2件,立案2件,涉案人数2人。
三、落实“三项措施”,重拳依法整治,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力求实效的原则,坚持部门联动、上下联动、地区联动,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盐业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做到“三个一”,即每个县(市)局(市局执法支队)分别检查上报100个卤货摊点(作坊)、100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学校食堂,确保移送1件,力争2-3件涉盐刑事案件,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每项任务一一落到实处。一是突出监管重点。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场所进行定人定片网格化监管,有计划、全方位、不间断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建立用盐企业信用记录制度,健全数据比对、重点排查、突击检查、联合打击工作机制。专项行动期间,盐城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8件,立案7件,涉案11人,5人取保候审。响水稽查局分别将徐某某工业盐用于公共饮食案、王某某工业盐用于公共饮食案、李某某工业盐用于公共饮食案移送响水县公安局,公安局已立案2件,3人取保候审。滨海县盐务局分别将陈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移送滨海县公安局,公安局已立案2件,2人取保候审。东台市盐务局分别将刘某某用工业盐加工食品、王某某用工业盐加工食品移送东台市公安局,公安局已立案2件。射阳县盐务局将某贸易有限公司私购、私运、私销盐产品案移送射阳县公安局,公安局已立案,极大地震慑了涉盐违法犯罪分子,盐城食盐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二是狠抓源头整治。联合公安部门对两碱用盐企业、制盐企业、化工副产品盐生产企业以及工业盐用户等有关工业盐购销行为和运输过程进行了拉网检查,并送达《盐业行政指导提示书》,全面提升了管理相对人对盐业行政管理的知晓度,提高了行政监管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各运销管理站严格规范卤水准运证开具的管理工作,按照“六定”原则做好卤水源头监管工作。滨海、响水局结合本区域市场实际,加强与运销管理站的密切联系,强化盐产区、重要的运盐河道周边地区源头的重点有效治理,严格执行工业盐购销合同备案、运输备案制度及定期检查制度,强化源头监管,确保非法盐产品不流入食盐市场。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及时曝光盐业违法案件,联合专项行动期间,刊登宣传联合执法行动稿件21篇。盐城电视台在串场星空栏目作了2期专题报道。各县(市)局利用镇村广播、宣传栏、黑板报、墙体标语、小手牵大手等方式搭建宣传载体,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盐业法规宣传,抓好返乡农民工的法制教育,预防其返乡夹带私盐。将大丰市盐务局查处的畜牧用盐案件判决结果向辖区内各饲料加工企业深入宣传,严防饲料添加剂氯化钠冲击食盐市场。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关心食盐安全、支持食盐安全、投身食盐安全,为做好新形势下的食盐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全体参战的执法人员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案,用足用好法律法规,保证案件查处力度到位,确保专项执法行动依法、高效地开展。公安、卫生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了食盐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营造了全社会重视食盐安全的良好氛围。此外,我们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整个行动期间,盐城没发生一起食盐安全和人身安全事故。此次行动有力地规范了全市盐业市场秩序,保障了盐城人民食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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