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9月12日起,沈阳市贯彻落实《条例》的居住证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沈阳居住证办理流程,希望对您有帮助。
沈阳居住证办理流程如下在沈阳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办理材料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代办: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流动人口持有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找户籍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办理。公安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办理地点
沈阳市各地区居委会
沈阳各地区派出所网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公安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给居住证
费用:首次申领免费
沈阳居住证补办指南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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