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歌的分类
古体诗(古风、往体、歌行体),一是唐以前的诗作及唐以后仿古的诗作,一是特指不讲究格律的诗歌。近体诗出现之后,为加以区别,才有古体诗的名称。一般来说,唐代以前的诗统称为古体,也叫古风。古体诗用韵比较自由,可押平声韵,也可押仄声韵;又可平仄互押,还可以转韵、通韵;有平仄但不很讲究,不讲声病;不求严格的对偶,可骈可散;对仗不固定、不工整,字数可以五言、七言、四言、三言、杂言等,以五言最常见。总之,古体诗不像近体诗有极严的格律,只有双句押韵的形式。文人们在使用古体写诗时,在字数、平仄、用韵等方面都不追求格律化,甚至故意用拗句、犯孤平,句尾多用三平式、三仄式或仄平仄、平仄平等。
打油诗,唐代有个叫张打油的人。他的诗歌,语言通俗、不讲平仄对仗,只押韵脚:
百万贼兵困南阳,
也无援救也无粮,
有朝一日城门破
又哭爹爹又哭娘!”
近体诗,起于南北朝成熟于唐代的遵守格律的诗体。近体诗按双音节来排韵律的:
露涤音清远,风吹故叶齐。
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因为现代汉语语音与古代汉语有显著差异,所以在用现代汉语语言写近体诗的时候必须标明是“(新声)”或“(新韵)”,鉴赏者就按现代汉语语音来赏析了。
近体诗格律
韵脚
韵脚:脚,就是诗句的最后一个字;韵,就是这个字的韵母。
押韵:诗、词和曲一般要押韵,也就是说韵脚上的字的韵母必须相同或相邻。
如,薛涛的《蝉》
露涤音清远,风吹故叶齐。
声声似相接,各在一枝栖。
韵脚字“齐”“栖”的韵母都是i,这就叫押韵。
押韵得形式
1.句句押韵,诗歌每句的句脚都押韵;如《马帮》(新声):
山间铃响马帮来,
茶叶盐巴集上排。
交换兽皮细选筛,
回归满驮市新开。
句脚“来”、“排”、“筛”、“开”的韵母都是“ai”。
2.隔句押韵,不是句句押韵,如果是四句诗歌1、3句脚不押韵,2、4句脚押韵;如果是八句诗歌1、3、5、7句脚不押韵,2、4、6、8句脚押韵。
还有其它押韵形式,就不介绍了。
平仄
为了使诗歌语音顿挫有致音律和谐,一般以双声韵为一个音节,也就是说两个字为一个音节,音节按平仄两声韵交替变化。汉语有四声,古汉语有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现代汉语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
格律规定:古汉语的平声与现代汉语的阴平(第一声)阳平(第二声)为平声调,古汉语的上声去声入声与现代汉语上声(第三声)去声(第四声)为仄声调。
格律,对诗词在格式、声调、音韵上要求。
诗韵形成,唐朝就已经有了很详细的广韵。宋词兴之后,才有了词韵。而戏曲十三辙,则是明清时代形成的。
近体诗格律,清末使用的官韵是“平水韵”。民国以后就没有官韵了。但是,平水韵部里的很多字与现代语言已经脱节。因此有人极力主张用现代以汉语拼音为标准的新韵。
因此,当代人吟诗填词有两大分流,一是依照古韵(平水韵)、一是依照新韵(新声)。而新韵诗词,只要依照汉语字典为准就可以了,但要注明(新韵)。
无论依照古韵还是依照新韵,都必须遵守诗词格律要求。
以七言为例
一、对仗与粘对
1.对仗──对句与出句(绝句的第1、2,3、4句;律诗第1、2,3、4,5、6,7、8,句….)的平仄必须相反,这就叫做“对仗”。否则,叫“失对”。
如:平平仄仄平平仄
仄仄平平仄仄平
2.粘对──下联出句与上联对句(绝句的第3、2句,律诗的第3、2,5、4,7、6句….)的平仄必须相同,这就叫做“粘”。否则,叫“失粘”,这是诗家大忌。在格律诗中一般是不允许的。
如:仄仄平平仄仄平
仄仄平平平仄仄
二、格律大忌
1.三平调──诗句中如果最后三个字全都是平声字,就叫做三平调。
如:平平仄仄平平平
这是写格律诗的大忌。是决不允许出现的。但在写古体诗时,却有意多出现,以示与格律诗相区别。
如,杜甫的《岁晏行》中的诗句:
莫徭射雁鸣桑弓
汝休枉杀南飞鸿
割慈忍爱还租庸
好恶不合长相蒙
此曲哀怨何时终
最末三个字都是平声字,这就是三平调。
2.孤平──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五言“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中,除句末平声字是押韵之外,面还有两个平声字。这时,如果第三字也变成了仄声,就只有一个平声字了(“仄仄仄平仄仄平”“仄平仄仄平”),这就叫做犯“孤平”。
孤平拗救──必须把五言第三个字变成平声来进行补救。(仄平平仄平)这就叫做“孤平拗救”
例如:客行悲故乡仄平平仄平
口诀:平平仄仄平,首字如不平,三字必变平,否则犯孤平。
“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的口诀,在一、三或五字的位置上灵活变通,可平可仄;但二、四、六字则不能通融,该平就必平,该仄就要仄。但是,必须强调在不犯“孤平”和“三平调”前提下。
三、律诗的颌联、颈联必须在修辞上对偶
1.工对——:近体诗中用得很严密恰当的对偶,称为"工对"。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
如,杜甫《绝句》
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诗中的“两”对“一” “千”对“万”(数词相对),“鹂”对“鹭”(禽类名词相对)、“黄”对“白”“翠”对“青”(颜色形容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非常工整。
2.宽对——:近诗体对偶中的一种。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偶,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偶。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
如,“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轻裘肥马”虽然是名词,但与“明月清风”不是同类。
3.流水对──同一联中的出句和对句,意义并不互相对立,如流水般一前后连贯。所以叫做流水对。
例如:
请看石上藤萝月
已映洲前芦荻花
即从巴峡穿巫峡
便下襄阳向洛阳
唯将终夜长开眼
报答平生未展眉
注意:流水对往往出现在尾联中。
4.借对──在对偶句中,相对的两个词本来要求词性相同,但在实际中有时采用假借的手法修辞。
借义,有时词性不同,但暗含引申意义,于是就借这个引申意义。
如: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寻常”是形容词,“几度”是数量词但暗含“很少”“不常”“非常”意义。这样马厩假借“不常”“非常”意义来对“寻常”,还避免了“同字”。
借音,有时词性不同、意义不联系,而音素却含同类意义,于是就借这个音素。
如:
事直皇天在,归迟白发生
“皇”是名词,“白”形容词,两者不仅词性不同而且意义也不同类。但是,“皇”与“黄”同音,于是“白”就对这个借音“黄”。
对偶修辞中的忌讳
1.合掌对──对偶的两句如果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叫作合掌对。出现合掌对,从诗歌意向看,没有经过精心设计。因为两句表达的是同一个意义,浪费了句子。
例如: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两句虽用两种不同动物叫声,但都体现“以闹衬静”,表达的是同一个意义。
又如:
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
注意:如果不是对偶句,两句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也叫作合掌。
2.同字对──在对偶句中出现了用同一个字相对的情况。这是诗所不允许的。所以在律诗中很难找到例子。
但在词中却是允许用同字对的,所以在词中不难找到例证。
如:
苏軾《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就是用同一个“有”字相对。
四、近体诗与词用韵上的区别
近体诗用韵严格,不许转韵、不许押邻韵。词用韵较宽松,可押邻韵、按要求转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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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联
对联是从近体诗的律诗中游离出来的一种文学艺术形式。
无论是制对子还是对对子,上联是基础。
对联格律有两种:一种是句中格律、一种是句间(上下联是复句,甚至是一小段)格律。遵循“马蹄韵”:每两个音节为一个韵。无论是句中还是句间,都遵循近体诗的原则:在不犯“孤平”、“三平调”的情况下,1、3、5不论,2、4、6分明。
下联平仄除了遵循上面的要求外,还必须遵循对仗:相对应(位置相同)的句子、句间句脚的平仄,与上联相反
下联在修辞上必须与上联对偶。对偶上的要求与近体诗一样有工对与宽对,不允许有同字出现(无论同位还是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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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字诗与藏头诗
因为在论坛里,几乎都把嵌字诗歌误认为藏头诗歌。所以,特别在这里提出来。
嵌字诗歌
《水浒》中,宋江在粉皮墙上题的反诗,不是藏头诗歌,而是“嵌字诗歌”。嵌字诗歌有两种:1.就是把人名、地名等特定意义的字词镶嵌到诗歌里;2.在诗歌每句的相同位置镶嵌一个字,连起来或正读或倒读是一句短语。
坛友炮兵的《赞<新文化报>》就是一首嵌字诗歌:
新花俏丽艳屏窗,
文系民生重任扛。
化育嘉风传万里,
报林誉满唱松江。
在每句的第一个字位上分别镶嵌了一个字,连起来正读是“新文化报”。
藏头诗歌
藏头诗,下句首字藏在上句尾字里,最后尾句尾字藏含首句首字。
小角荷莲午撑伞,
人依树下正酣梦。
林中鸟静躲烈日,
一蝶飞来循馥踪。
藏头:“人”藏在“伞”里、“林”藏在“梦”里、“一”藏在“日”里、“小”藏在“踪”里。也就是说,下句首字是上句尾字的部件。
有的尾句尾字不藏首句首字,叫“不全藏”。(资料来源:新文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