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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我知道一些情况,不过知道的还没有媒体报道的详细,
当然了,还知道一些媒体没有报道的情况
我觉得吧,这个素材不拍电影可惜了,
可能事实已经让人不寒而栗了吧
这个人确实挺变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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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9年杀8人 案犯杀女硕士情妇肢解蒸尸(图)2008年10月16日 07:25北京晨报【大中 小】【打印】
夏克治(右一)及另两名同伙。
幕后指挥夏克明。
北京晨报10月16日报道“因为经济往来或知道了点事”,44岁的本市人员夏克明伙同弟弟及两名同伙大开杀戒,在9年时间内连杀8人并肢解抛尸。在8名被害人中,有他们的生意伙伴、情人甚至妻子。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百万元赔偿受害人家属
由于罪行极恶,昨天,4名被告人手上和脚上分别戴着镣铐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看到旁听席上的家人或朋友,他们有的微笑着点头示意,有的则抬起手打着招呼。而受害人家属则瞪大了眼睛,怒视着他们。在庭审过程中,当被告人叙述碎尸过程时,有的受害人家属则用手捂住耳朵,表情痛苦地将头深埋下去。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4名被告人都予以认可。“我没什么辩解,向受害人家属说声对不起。”对于每位受害人家属提出的高达上百万元的赔偿,夏克明表示,他和被害人杜某共同投资的公司现在市值达上亿元,他有19%的股份,有能力赔偿。
生意伙伴最终被杀
8名被害人中,有5名都曾是夏克明的合伙人,他们之所以被害,用夏克明的原话说,都是因为经济往来或知道了点儿事。
被杀的第一人刘某与夏克明曾在服刑中认识,后来一起做走私生意。1999年12月,夏克明因伙同刘某走私货物被天津海关审查。据夏克明说,自己被抓是刘某举报的,只要刘某不说,自己就会被无罪释放。“我给我弟弟夏克治打了电话。他说,干脆把他做掉算了,我同意了。”
随后,夏克治纠集杨辉和陶纯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附近,用绳子将刘某勒死,最后将尸体抛弃在北戴河附近。
几个月后,夏克明又将他的上司李某杀害。夏克明曾在一家外贸公司做经理,李某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据夏克明说,李某借了自己300万元一直不还,就指使弟弟等3人把李某杀害并抛尸。
2001年,米某与夏克明合伙在怀柔投资建了三栋别墅,米某负责建筑设计。别墅建成后,贪婪的夏克明与米某发生了纠葛。2002年12月6日,按照夏克明的授意,夏克治等3人将米某骗出勒死并抛尸。作案后,夏克明给了米某前妻100万元,米某的公司也转让给了夏克明。
为了独吞生意伙伴吴某诈骗来的巨额财产,2003年12月,夏克明又指使夏克治等3人将吴某及女友骗到大兴区亦庄某楼房内,将两人杀死。
北京富商雇凶杀8人 妻子情人朋友均遭毒手(图)[查看/发表评论] 来源:作者: 时间:2009-04-26点击:
听到死刑判决后,夏克明叹了一口气。王俭摄
京华时报12月5日报道8年间,仅仅因为一些个人纠纷,拥有千万资产的北京男子夏克明和自己的弟弟、打手等人先后杀死8人。而这些人,生前均是他们的朋友、合作伙伴,甚至情人、妻子。
昨天,认定其构成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毁坏证据罪,市二中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
四凶犯均领死刑
昨天9时30分,距宣判还有一个多小时,市二中院二法庭的旁听席上就已座无虚席。多名被害人家属默默低着头,几名妇女在座位上低声抽泣。
10时40分,伴随着一阵清脆的脚镣声,夏克明等4人被带上法庭。其中,第一被告夏克明和第二被告夏克治是亲兄弟,第三被告杨辉、第四被告陶纯则是夏克治的狱友,也是夏克明的主要杀手。
面对媒体的镜头,第一被告夏克明没有躲闪,并刻意保持着一种麻木的神情。将近30分钟的判决宣读过程中,夏克明紧闭双眼,神色冷漠。直到最后宣判其死刑时,他才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法院查明,1999年12月至2007年1月,夏克明先后指使并伙同其弟夏克治及杨辉、陶纯,残忍地将生意伙伴、夏克明的情人、情人的丈夫及杨辉妻子等8人杀害。
法院同时认定,4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极为凶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均应判处死刑,并责令4人赔偿受害人家属共计355万余元。
首次杀人后曾拜佛
庭审材料披露,44岁的夏克明是北京市人,高中文化。上世纪80年代初,他曾是某机关的一名干部。1988年,他因倒卖火车票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被单位除名的夏克明去深圳做生意,赚了几十万元。90年代回京后,他在一家外贸公司做外贸进出口生意。
法院查明,1999年底,夏克明和狱友刘某一起走私货物时被天津海关审查,并被监视居住。夏克明认为,他被抓是刘某举报。不久,他安排弟弟夏克治及其狱友杨辉、陶纯等三人,将刘某劫持到房山十渡后勒死并碎尸。
法庭受审时,夏克明承认检方指控,并称第一次杀人后,他感到很害怕,特意去寺庙里拜佛。但没过多久,认为外贸公司上司李某“赖钱不还”,夏克明派人跟踪三四天确认李某住处后,于2000年将李某杀害。
此后,杀人成了夏克明等人遇到难题时的唯一解决方法。判决查实,此后6年间,夏克明又先后杀害了米某、吴某等生意伙伴。其中吴某的女友亦被一同杀死。
每次负责杀人分尸的,都是身材健壮的杨辉。几次作案后,因怀疑妻子宋某有外遇,杨辉用同样手段将妻子杀死后分尸。检方查实,因为充当夏氏兄弟的杀人工具,杨辉先后获得70多万元酬劳。
情人一同被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月25日,在杀害自己的情人杜某及其丈夫时,夏克明等人的犯罪行径终于败露。
诉讼材料表明,杜某被害时只有37岁,是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两人相识后长期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并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规模很大的医疗设备投资公司。
庭审时,夏克明称,案发前,发现杜某在感情上疏远自己、财务上隐瞒自己,还把公司法人代表换成丈夫文某后,他动了杀心。为斩草除根,他还设计骗来文某,将其一同杀害。案发后,依据监控录像,警方锁定了夏克明,并将这个杀人团伙一同打掉。
据了解,杜某被害后,留下了两个孩子,一个1岁半,一个仅半岁。
庭审时,夏克明称,他和别人共同投资的一个公司现在市值上亿元,而他在其中持有19%的股份。但记者从法院了解到,这些股份登记在其弟媳的名下,其正在法院起诉离婚。因此,自称有千万家底的夏克明,能否切实赔偿被害人家属,目前还是一个未知数。
专家说法
夏克明人格有严重缺陷
本无深仇大恨,富商夏克明为何要将一个个熟人杀死?昨天,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武伯欣称,夏的人格有严重的缺陷。
武教授认为,夏的种种表现,反映出他存在“无情型人格障碍”,表现为“强迫症”。这一病态人格可能缘于早年的入狱经历,他不能接受自己从一个机关干部到一个罪犯。同时,监狱内的特殊人际交往会使他不相信别人,遇到挫折时,永远归因于外,从而采用极端方法去摆平对方。
武教授称,以自我为中心、优越感很强的独生子女容易出现这种人格障碍。这些人遇到挫折时,应及时寻求心理矫正,其身边人也要多观察,及时开导。
九年间先后杀害八人 四被告人今受审作者: 高志海 发布时间: 2008-10-1517:04:35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
中国法院网讯44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夏克明,无论是在生意上还是感情上,只要对方与己不和,都指使或伙同夏克治、杨辉、陶纯将对方杀害。1999年至2007年间,4人先后将杀害8人。今天(10月15日),在已经开过一次庭的基础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件中,四被告均有前科。夏克明,1988年3月,因投机倒把被处三年有期徒刑;夏克治,因偷窃、诈骗先后三次被劳动教养或判处有期徒刑;杨辉,因盗窃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陶纯,因偷窃、盗窃,先后被劳动教养或判处有期徒刑。
夏克明因涉嫌伙同刘某走私普通货物被天津海关审查。为掩盖罪行,其遂指使夏克治杀害刘某。1999年12月间,夏克治纠集杨辉、陶纯等人在劫持并关押刘某数日后,驾车将刘某挟持到房山区十渡镇附近,杨辉将刘杀害。夏克治、杨辉、陶纯将尸体碎尸并抛弃。夏克明因与李某发生经济纠纷,遂指使夏克治、杨辉、陶纯杀害李某。2000年4月27日凌晨1时许,夏克明等人跟踪李某至海淀区李的住处附近,杨辉伙同他人将李某从16号楼电梯间劫持到该楼事先承租的一房间内。当日12时许,杨辉、陶纯驾车挟持李某到京沈高速公路通州一路段,杨辉将李杀害,后将尸体抛至京沈高速公路一大桥下河内。夏克明因与米某在合伙投资怀柔区某别墅期间,因经济纠纷而指使杨辉、夏克治、陶纯准备杀害米某。2002年12月6日18时许,夏克明将米某骗至朝阳区事先承租的一房间内,伙同夏克治、陶纯按住米手脚,杨辉将米杀害,杨辉、夏克治、陶纯将米尸体抛至京沈高速公路一大桥桥下河内。夏克明为非法占有吴某涉嫌诈骗的巨额财产,遂起意杀害吴及吴的女友李某,后指使杨辉、夏克治、陶纯选择了作案地点并准备了作案及分尸工具,2003年12月某日下午,夏克明将吴骗至大兴区亦庄开发区一事先承租的一房间内,伙同夏克治、陶纯按住吴手脚,杨辉采用绳索勒颈的方法将吴杀害。随后,夏克明又将李骗至上述地址,夏克治、杨辉、陶纯采用上述方法将李杀害,杨辉、夏克治、陶纯将二人尸体肢解后,伙同被告人夏克明将尸体抛至京沈高速公路一大桥桥下河内。
夏克明与杜某于1996年相识后长期保持两性关系,并出资与他人共同筹建北京富邦华力医疗设备投资有限公司。后因两人关系淡漠,且夏克明认为杜知晓其曾经实施杀人犯罪,为掩盖罪行,遂起意杀害杜及杜的丈夫文某。2006年8月31日,夏克明承租了朝阳区一居室作为犯罪地点。2007年1月25日下午,夏克明将杜骗至上述承租房屋内,夏克治、陶纯将杜杀害。之后,夏克明返回上述办公地点,又将文骗至上述承租房内,并伙同夏克治、陶纯将文杀害。夏克治、杨辉、陶纯将杜、文的尸体肢解、抛至京沈高速公路一大桥桥下河内。夏克明于25日当晚返回杜的办公室,窃得杜一台价值7200元的手持电脑。作案后,杨辉掠走文手表等物共计价值3.3万余元。
此外,杨辉因其妻宋某有外遇,且双方因感情不和素有矛盾,遂起意杀人。2005年2月4日凌晨4时许,杨辉在本市朝阳区家中,乘宋熟睡之机,将宋杀害。杨辉伙同夏克治驾车将尸块抛至朝阳区一河内;2007年3月30日,杨辉被抓获后,侦查机关从其暂住地起获两支气手枪,经鉴定具有杀伤力。
公诉机关认为,夏克明、夏克治、杨辉、陶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多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夏克明、杨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夏克治帮助他人毁灭证据,情节严重;杨辉还非法持有枪支。应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追究夏克明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帮助毁灭证据罪追究夏克治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杨辉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陶纯刑事责任。
法庭上,四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均不持异议。
法庭将择日对案件进行宣判。
立线侦查——北京市“2007·01·27”夏克明团伙系列杀人、碎尸、抛尸案评论推荐下载全文 收藏本文《中国刑事警察》2009年第2期
摘 要:2007年1月27日,杜从德(男,72岁,北京经贸大学退休干部)向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侦支队报案,称其女儿杜欣和女婿文昊于1月25日从位于LG大厦的公司离开后失去联系,一直未归,情况反常。杜欣,38岁,北京富邦华力医疗设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文昊,37岁,甘肃省白银市人,北京富邦华力医疗设备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夫妻住朝阳区世贸国际公寓A座25A。页 数:共4页页码范围:-页学科分类:D631.2[政治、法律> 中国政治 > 国家行政管理 > 公安工作 > 犯罪侦察、刑事侦察工作]相关文章:主题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