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历史,没有人不知道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辛丑条约》,而这些条约的签署者,就是遭万人唾骂的清政府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与这些条约在一起,李鸿章成了千古罪人,朝廷斥责他办事不力,免去了他的显赫职务,国人斥之为卖国贼,民间则传说他拿了日本人的银子,甚至有人公开声明要不惜一切杀掉他以雪“心头奇耻大辱”。
而在这同时,关于李鸿章的很多与洋人有矣的逸事在不胫而走,比如:李鸿章可能是第一个到国外去看足球比赛的中国人,并且对这些人把一只球踢来踢去,跑得满头大汗感到匪夷所思,李鸿章在国外的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当客轮驶往美国的途中,来揭秘吧据悉李鸿章在船上对每一位他见到的美国人都问这样的三个问题:你是做什么的?你能挣多少钱?你住得离纽约近吗?
李鸿章不顾礼仪用手撕烤鸡吃,主随客便的英国人从此翻开了吃鸡时可以不用刀叉、直接动手的新篇章,李鸿章让厨子用下脚料做的杂碎成了宴老外的一道名菜……这些传说,有的像是在耻笑李鸿章的不谙西洋风情,有的则像是赞扬李鸿章与洋人打交道时的雍容和机智。其实,来揭秘吧认为很多事情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对李鸿章这个人也同样如此。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由李鸿章出面签署那些条约,并不等于就应该由李鸿章来承担全部责任。清朝的全体军机大臣曾经给皇帝上过一份奏折,里面说:“中国之败全由不西化之故,非鸿章之过”,曾令李鸿章老泪纵横。这句话里面也的确包含着合理成分。
尽管李鸿章在清朝的外交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些时候,“每当聚议时,一切辩驳均由李鸿章陈词,所奏朝廷折电,概出李鸿章之手。”但他毕竟只是大清朝的马前卒而已。中日甲午战争后,面对日本人割让辽东、台湾、澎湖,赔款军费3亿两白银的“要价”,朝廷在给李鸿章的电报中均是模棱两可的“着鸿章酌量办理”。
李鸿章考虑,如果采取强硬的态度和立场,就会导致中日战争继续扩大,而以清朝当时的军事力量,战争的结果只能是整个东北的沦丧,如果答应日本人的条件,清政府的主权和财产也会遭到巨大的损失。李鸿章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选择了后者。
如果说,签署《马关条约》,是朝廷把难题推给了李鸿章,那么,在与八国联军签署“议和大纲”的时候,朝廷给了李鸿章明确指令的:“敬念宗庙社稷,关系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901年1月15日,李鸿章和庆亲王代表大清国在“议和大纲”上签字。沉重的罪孽立刻又加到李鸿章的头上卖国者秦桧,误国者李鸿章!”
1901年9月7日,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而在此之前,朝廷也是发过“应准照办”的回电的。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的代表去和犹如“虎狼群”的列强周旋,这实在不是一份好差使。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李鸿章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
李鸿章有时真不想再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1896年,俄国沙皇加冕,各国派员祝贺,朝廷派出去的又是李鸿章。李鸿章以在马关被刺为由一再推辞,而朝廷一再坚决不准,只到李鸿章表示“非敢爱身,惟虞辱命”,“一息尚存,万程当赴”。
八国联军入侵的时候,朝廷的电报一封接一封地到达南方,要求李鸿章北上与正在攻打这个国家的洋人议和。朝廷为此将李鸿章由两广总督重新调任为清政府封疆大臣中的最高职位: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而慈禧的最后一纸任命是着李鸿章为全权大臣。”
每当满清政府把这个巨大的帝国带到毁灭的边缘,他们惟一必须启用的人就是李鸿章,对国家来说,这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但对李鸿章本人来说,却几乎就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