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当代西方,人们已经越发重视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问题。一个政党要想赢得民众的支持和拥护,长期稳 定地执政,自身必须具有合法性。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了政党执政合法性的基础,即人民的认同、权力动作的程序合法、科学的制度基础、执政的有效性基础。
[关键词]政党;执政;合法性基础
[中图分类号]D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6)09-0033-02
合法性(legitimacy)这个概念在政治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旨在说明一个政权在群众中间的认同和支持的程度。现代著名的社会学家哈贝马斯认为,一种政治秩序总要求人们把它当作正确的、正义的存在物加以认可,而合法性意味着它有着被人们认可的好的价值。在现代政治科学中,合法性一般被认为是指既定统治秩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也就是人们对握有权力的人的地位的确认和对其命令的服从。
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是指执政党在一定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实现稳固有效执政所应具有的基础和条件。它通常是指执政党凭借非权力因素和非暴力手段,通过其意识形态、竞选纲领、政治制度、执政绩效及其在社会中的影响等,使得民众处于自觉或自愿主动地接受执政党执政和领导的状况。如何维护和加强合法性,是任何一个政权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更是执政党要面对的重大课题。因此,关注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现代西方,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人民的认同
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是政党执政的合法性的核心基础。在现代西方民主政体下,执政党因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而掌握国家权力。无论是采取法律确认的方式,还是采取事实上承认的方式,只要政党获得了民众的认同,它的执政地位就具有合法性。人民对政党的认同主要包括耐政党意识形态的认同、对政党纲领的认同以及对政党的竞选政策的认同。
社会普遍认同的意识形态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思想基础。通常情况下,一个执政党要维护自己的统治,必须为民众提供一套适应社会发展的、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意识形态体系,也就是多数人接受的价值观,多数人接受的道德观。同时政党还必须加强意识形态的宣传和灌输,塑造社会成员的政治心理、政治意识和政治情感,不断增强民众对其执政的认同感,使民众从内心深处由衷地支持和拥护现行的政治体系。当一个执政党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为其党员和大多数的民众认同的时候,政党就具有较高的合法性,反之,就会产生政党的合法性危机。因此,在现代西方,作为一个执政党,它所倡导的意识形态,所倡导的价值观念体系必须具有较大的包容性,并且不断地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够为大多数人民所认同,为其执政的合法性奠定思想上的基础。
党纲是政党“主义”的具体化,也是政党争取选民的一面旗帜,它表明了政党对国家和社会的立场,对现实政治环境的解答。一个政党要想取得竞选的成功,一个符合时代发展特征、本国国情特点的党纲是非常重要的。比如1949年-1957年,德国社民党在三次大选中均遭失败,党员人数逐渐减少,处境十分不妙。为了适应形势,争取到多数选民的认同,社民党进行了理论革新,于1959年11月通过了《歌德斯堡纲领》,由此实现了意识形态上的多元化,使得社民党由意识形态特征很强的政党变为全民性政党,并且开始在组织上实行联合主义,这使得社民党受到了德国社会的广泛欢迎,逐渐得到了民众广泛的认同,1966年,社民党改变了联邦德国建国后17年的在野党的地位,开始了长达13年的执政时期。
政党的竞选纲领也是征服民心的关键。政党的竞选纲领一般是根据国内的经济,政治、社会状况和国际局势的变化,参照选民的心态所提出的该党具体政策。政党竞选纲领的好坏,能否得到社会普遍的认同,直接关系到政党能否上台执政。当今社会选民对政党竞选纲领的认同已经不再以政党的政治理想和政策主张作为唯一的选择标准,而是倾向实用化、具体化,更多的以政策的可行性,解决具体问题的效能作为投票的依据。所以,今天西方各国的政党在制定竞选纲领时往往要注意兼顾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淡化其政治色彩,尽可能的展示其大众性,并且尽可能的争取中间阶层。一个政党能否制定出体现大多数人利益的竞选纲领是政党赢得人民认同,进而取得执政合法性的关键因素。
二、权力运作的程序合法
所谓程序,就是政治活动的步骤和方式。政党的权力运作遵循科学而严格的程序是现代西方国家政党取得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的基础。一个政党权力运作的方式规范而遵守公正的程序,会使公众对其产生预期和信心,进而产生信任感和拥护的心理。政党权力运作的程序合法主要体现在取得政权的程序合法和执政施政的程序合法两个方面。
在竞争性的选举中获胜是西方国家政党合法取得国家政权的唯一根据。在现代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取得政治权力是通过民主程序进行的,一般是以竞选和组阁为中心的。只有得到多数选民的选票的支持,政党才有资格组建政府,掌握国家最高的权力而成为执政党。由于政体的不同,西方国家政党竞选的形式和重点是不完全一样的。在议会制国家,竞选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争取议会席位的多数上。在总统制国家,竞选的重点则主要放在总统的竞选上。竞选成功后,政党或政党联盟就具备了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等重大事务的权力,政党的执政也就有了程序上的合法性。当然在现代社会中,并非所有政党都是通过选举的方式获得政权。通过军事政变或革命等暴力手段夺取政权的情况也大量存在,但主要集中在非洲的一些不发达国家,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部足以竞争性的选举为途径来获取执政合法性的。
政党取得国家权力以后,权力的运作也必须受到宪法和相关法律的严格约束。政党违反宪法或法律,即意味着它的政治合法性的丧失。对于这一点最重要的就是体现在西方政党与政府的关系上。在现代西方国家,执政党的执政意图是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法律,再由政权机关贯彻执行来实现的,所以政党不能因为自己执掌行政权力而使政党本身也权力化了,政党在宪法和法律上仍然与其他政党平等,不得对政府机关直接发号施令或进行干涉。在现代西方,执政党对政府的控制,大都采取间接介入或通过各种渠道施以影响的方式来进行,比如大多数国家的执政党都以政府总理、首相或总统的身份出而掌权,而不采取以执政党组织的名义直接执掌政府的权力,政党往往隐于后台,执政党对大政方针的制定,往往也给政府中的党员留有很大的余地,以避免执政党党员既要完成本党对政府的控制,又要以政府官员的身份进行活动所容易产生的矛盾。另外,当代的西方各国关
于政党及政党制度的法律也日益成熟化,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国的宪法都对政党及其组织活动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各国也纷纷制定政党法来对政党的活动加以规范,这些都是政党在权力运作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旦政党出现党政不分或其他的违法行为,其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受到损害,直至失去执政地位。政党权力运作的程序合法是政党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三、科学的制度基础
制度是社会的框架,科学的制度是执政党合法性的重要来源。韦伯把合法性的法理基础解释为“建立在相信统治者的章程所规定的制度和指令权利的合法性”、“一种官职事务的持续的、受规则约束的运作,这种运作是在一种权限管辖范围之内”。波普也认为:“我们需要的与其说是好的人,还不如说是好的制度。……我们渴望得到好的统治者,但历史经验向我们表明,我们不可能找到这样的人,正因为这样,设计使甚至坏的统治者也不会造成太大损失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由此可见,科学的制度对政党执政的合法性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执政党取得执政地位之后,要使自己保持足够的合法性,得到民众的认可,就必须想方设法建立一种科学的制度,这种制度要能够较好地体现执政党与民众之间代表与被代表的关系,既能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同时又能使民意得到顺畅的表达,当执政党的制度无法反映民众的要求的时候,民众就会对执政党的代表性产生怀疑,执政党和民众之间就会逐渐产生矛盾,乃至发生冲突。如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在土耳其和墨西哥长期执政的政党是以推动本国经济发展为主要手段来换取民众的支持和认同的,但是90年代以后却先后失去了执政地位。其原因并不是在于它们在执政过程中治理经济的无能,恰恰相反的是大部分执政党使它们的国家摆脱了贫穷和落后,当脱贫了的民众又有了对民主政治和社会平等的新追求时,政党设计的制度又不能够满足这些需求,从而使执政党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不得不被迫下台。所以执政党设计出多数民众认可的制度是其取得执政合法性的一个重要的基础。
四、明显的政绩基础
执政党执政所取得的明显的政绩是其执政合法性最可靠、最根本的来源。政绩就是政府提供的政治产品,包括安全、正义、自由、福利等方面;也应包括政府能力、参政、经济增长和分配以及公平、民主、稳定和自主等等、而在这些因素里面最重要的是发展经济。谋求执政或已执政的政党,能够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大多是因为其务实的经济纲领或所取得的经济业绩的作用。能够保持较好的政绩的政党,就可以赢得执政的合法性,但如果政党长久以来表现得昏庸无能,就会慢慢销蚀其合法性。
在现代社会,―个执政党在宪政规制中获取了权力,拥有了宪政路径中的合法性来源,但其稳定性、长期性必须靠政绩来维持和养护。政党的政绩符合人民的期望,后者就会对政党产生积极评价。在此基础上,该政党宣扬和传播的能增加人民对其认同的意识形态也就会被人们接受,体现这种意识形态的规范制度也就会被更多的人自觉遵守。所有这些最终会使人民对特定政党产生合法性认同。这种合法性认同会使人心向背发生对特定政党有利的变化或保持在对特定政党有利的状态,政党的合法性也会大大的提高。反之,该政党无政绩或政绩不符合人民的期望,后者就会对该政党产生消极的评价,政党的合法性也会相应的降低,比如西班牙的民主政权在执政期间取得了今民众心服的政绩,为我们提供了成功的案例;尼日利亚在结束军人统治走上民主化道路后,解决国内问题上收效甚微,最终又回到军人政权的时代,为我们提供了反面的案例。事实证明,政党的合法性基础需要显著的政绩来支撑,显著的政绩为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赋予坚实的基础,政党执政的绩效,特别是在经济发展上所取得成绩是执政合法性可靠的根本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