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一中师生食堂承包合同书
甲方:繁昌一中 乙方:
乙方已于上学年承包甲方食堂一年,经甲、乙双方协商,续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以保证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食堂现有设备和炊具。
2、甲方允许乙方在食堂内经营饮食与小卖部。
3、食堂的开业停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4、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存在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管理。
5、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6、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学校从食堂营业额中提取5%、小卖部营业额中提取10%作为管理费,其余营业额收入归承包方所有,并于每月初将上月的营业额拨付给公司,用于食堂及小卖部经营的流动资金和人员工资等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
2、饭菜要保质保量,不得出售任何有问题的食品(如过期、有毒、发霉、变质的食品)。
3、承包期食堂内的甲方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乙方必须取得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从业人员个人健康证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食堂的水电、燃气费由乙方承担。
5、食堂内粗加工间、更衣间、仓库、面点间等功能区区分应明确。食堂采购应明确记录。餐具应严格洗、消、冲、保洁。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食堂员工 1
应穿工作服,做到衣帽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食堂内所有垃圾、学生吃剩的饭菜等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及时处理。
6、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安全卫生负全责,必须参与有效管理,不能转包,出现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8、乙方项目经理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管理,倾听甲方师生意见,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在甲方召开膳食工作会议时,乙方应到场参加,虚心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乙方应树立热情为广大师生服务的观念,减轻用膳师生的负担,努力做到饭热、菜香、价廉物美,优质服务。
9、乙方的经营场所以甲方提供的现有场所要求为准,乙方不得扩大经营场所,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搭棚盖房。
10、小卖部所卖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价格不得比小燕子超市或嘉联超市价格贵。
11、公司每月初到学校会计室报一次账,领取上月的营业额。
12、所有员工工资及劳保福利有公司自行解决,自行发放。
13、食堂与小卖部一律刷卡消费,不得现金经营。发现现金交易的甲方有处罚权。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若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甲方扣除人民币2000元。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3、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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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证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扣除2000-5000元。
6、若乙方将所承包的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四、承包期限: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止。
五、其他补充条款:
1、甲方一学期对乙方经营食堂进行两次师生满意率调查,取平均值,满意率达55%为合格。达到65%及以上,学校从食堂与超市一学期提取总金额的40%奖励给乙方,达到70%及以上,奖励60%,达到75%及以上,奖励80%,达到80%及以上,100%奖励。
2、乙方如有中途调整,改变经营性质(如发包、转包、分包等)视为乙方违反合同,以乙方中途停止论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食堂另行发包。并扣除全部信誉保证金。
3、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中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15年9月1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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