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高的人均收入是该区域可以顺利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障,以下是一篇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探究的论文范文,欢迎阅读查看。
国务院在2009年9月1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这一文件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社会农村保障体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新农保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增进农民福利的一项重要举措,但这个举措在实施过程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其中也面临许多风险和挑战。这就需要我们对新农保当前所面临的内外风险进行识别和规避,真正建立一个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一、新农保制度实行的现状
(1)新农保实施过程中农民参与现状
据统计,自2009年新农保正式投入实施以来,绝大多数的农村居民都有意愿参加新农保[2].但由于农村居民的参保自愿度受多种因素影响,如家庭状况、个人特征、周围环境等,另外存在个体和区域的差异,农村居民所理想的养老保险模式与现行的新农保制度还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农村居民实际参加新农保的数量并不算多。通过相关调查发现,文化水平较高、劳动能力较强、家庭收入较好的的家庭更愿意参加新农保。而政府及相关媒体宣传力度的大小也关乎着农村居民的参保率的高低。在一些宣传力度相对大的农村地区,可以发现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的积极性更高,整体的参保率也有所提高。
(2)新农保在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现状
新农保的基金管理方式主要包括基金的筹集和运营这两个方面的工作[3].首先在基金筹集方面,新农保和老农保存在资金来源和管理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新农保的基金来源主要是三部分: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个人缴纳,其中个人缴纳标准按高低分为五个档次,最高每年500元,最低每年100元,但各地区也可根据居民实际情况增减缴费档次。其次在基金运营方面,参照各地的实际经验主要有两种形式:银行存款和股买国债。但由于当前我国银行利率整体呈走低趋势,投资渠道单一化,这也就增加了基金的增、保值风险。
二、新农保制度面临的风险
(1)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
一般而言,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将决定该地区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较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较高的人均收入是该区域可以顺利缴纳养老保险的保障,使该区域具有较高的养老保障水平。但根据当前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区域上的不均衡,已经形成了自东向西逐步递减的梯度发展格局,同时东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明显高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相关研究发现,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区域,第一产业从业者的构成比例就越低,开展新农保工作就越顺利;相反,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的区域,第一产业从业者的比例就相对越高,开展新农保工作越困难。因此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农保的顺利实施[4].
(2)城镇化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步,城镇化进一步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市流动。但由于受到相关政策的限制,城市中的农村人口并不能像城市人一样马上获得城镇的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他们既非传统意义的农民,也非真正意义上的市民。因此,随着城镇化的发展,一方面加剧了养老负担,使农村老年人口抚养比例增加,另一方面对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城镇化和新农保的发展都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只有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才能更有效地衔接养老保险制度。
(3)农民参保意愿不稳定
实施的新农保依旧贯彻商业保险的"自愿性"原则,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无法长期维持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相当一部分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仅仅注重眼前利益,而实施的新农保特征是实施周期短,收益的持续时间久,但政府的宣传工作没有跟上,这也导致了农民对新农保的认识存在偏差,使很多农民不选择新农保。
三、规避新农保制度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1)加大政府及媒体的宣传力度
由于受传统封建文化深根蒂固的影响,我国的绝大多数农民依据存有养儿防老、土地养老的思维模式。因此各地政府和相关媒体应该首先从农民的思想意识入手,加大新农保的宣传力度,使他们破除旧的思想,逐步接受先进的政策方针。宣传的出发点应围绕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每户农民家庭实际状况为其选择适合他们自身的缴费档次,给出农民实际的缴费建议。另外,相关部门也可以制定一些宣传册、海报、板报等多渠道对新农保进行宣传解读,真正使农民了解新农保。
(2)加快新农保立法,完善监督机制
只有拥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才能保证新农保健康稳定的发展。因此各地区应建立并健全新农保的相关法律法规,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首先,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如《农村养老保险法》,以便跟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伐。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使农民在缴纳社保时有法可依,真正可以对养老问题放心、安心。其次,健全并完善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机制,提高群众的监督意识。政府应积极拓展多方位的监督渠道,制定完善的监督办法,真正使新农保的监督机制落到实处。
(3)多方面拓宽基金的运营渠道
由于基金运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受政府财政补贴的影响,而政府补贴跟不上就会影响新农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状态。但目前而言,我国的现行基金的运营状况依旧遵循"老农保"的经营管理模式。为了跟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当前任务是尽快转变基金由政府运营的传统模式,开放市场,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真正实现基金的市场运营。
参考文献:
[1]赵殿国。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J].经济研究参考。2008(32):1318.
[2]周博文,王超,宋士强。预防惩治腐败问题的法经济学分析[J].理论与现代化。2015(04)。
[3]仇保兴。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M].中国城市出版社,2012:50-51.
[4]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风险的识别[J].现代经济探讨,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