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元宵佳节期间食品安全,吉林省食品稽查总队同吉林省公安厅驻省局联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无证生产元宵的辉南县朝阳镇鼎吉二建食品厂进行查处,现场查封成品10吨,货值金额近15万元。对辉南县朝阳镇老姜家蛋糕城销售的问题产品进行当场清点查封。
辉南县两家元宵生产经营企业被查封
2月15日,省食品稽查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辉南县朝阳镇鼎吉二建食品厂涉嫌无证生产元宵,加工点可能没有生产元宵的资质,并且已生产多日,生产量较大;辉南县朝阳镇老姜家蛋糕城销售无标签标示产品。总队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要求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从严从快查处,坚决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2月16日,省食品稽查总队纪检组长王剑峰带队4名执法人员,同省公安厅驻省局联合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及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按照方案分工,对第一个被举报企业辉南县朝阳镇鼎吉二建食品厂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元宵,成品冷库内有10吨元宵。经调查,该企业无证生产经营速冻面米食品(元宵)。且生产的元宵未经检验情况下就擅自销售,质量无法保障。依法查封原料糯米粉3吨,成品元宵10吨,冷柜3台,货值金额近15万元。
第二个被举报企业是辉南县朝阳镇老姜家蛋糕城,此企业在销售无标签标示的汤圆,就此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对问题产品进行当场清点查封。现场违法事实锁定后,总队将两起案件移交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开展元宵节食品安全保障整治行动
为切实加强元宵节食品安全工作,王剑峰表示,将以食品生产环节以生产经营元宵食品的企业为重点,严格落实食品、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食品流通环节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加大稽查执法力度,严防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三无”等问题食品,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餐饮环节以宾馆饭店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督促餐饮单位切实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严防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超保质期限以及假冒伪劣的产品。对元宵节自制食品所使用的原料进行检查。
王剑峰说:“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针对节日是大宗食品消费、集体聚餐高峰等特点,对部署的重点环节和食品安全薄弱部位以及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一旦发现问题隐患或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处置。特别是要继续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检查力度,巩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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