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食品安全存隐患 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近日,中山市委、市政府印发《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入贯彻“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据悉,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区,在年度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表彰和提拔。
完善市镇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清单
从上月底开始,包括“千腊村”“得福”“泰和”等10家企业的负责人有了一个新头衔——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他们就像是独立的‘纪委书记’。”黄圃食品腊味商会常务副会长王献章表示,通过这种“受权人”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食品生产者加强质量自管自控,从而使整个肉制品行业形成良性循环。
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仅是中山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贯彻“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实施方案》提出了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向好、重点食品品种监测合格率位居广东省前列、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零增长、群众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70%、成功创建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等目标,并明确了6个方面共计22条主要任务。
在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机构改革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食安委成员单位和组成人员,定期签订责任书。各级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人、财、物投入与食品安全职责相匹配。
在完善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健全食品安全巡查员队伍。完善市镇两级食品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完善形势会商、联合执法、风险管控、风险预警、舆情监测处置等工作机制。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社区全覆盖
近期,全市60个食用农产品市场均被列入开展快检工作的名单。这当中包括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中山市农产品批发市场等6家综合性批发市场,以及各镇区经营规模较大和消费较集中的54家农贸市场。
在《实施方案》中,则提出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市、镇区、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在社区100%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工作站”。中山还计划搭建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市食品药品安全数据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同时完善投诉举报制度,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中还重点提出加强食品安全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中山将把食品安全纳入实绩考核范围,考评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责任追究方面,中山将落实一票否决,对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镇区,在年度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评选、表彰和提拔。《实施方案》中还提出强化约谈问责,未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或连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政府对监管部门或镇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