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打着“深山泉水”旗号的自产自销桶装水,是部分韶关市民青睐并使用多时的饮用水。但记者今天从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市执法部门近日抽检了“散装山泉水”40批次,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其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30批次,不合格率达75%,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
据介绍,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提高和稳定韶关市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食品安全水平,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于今年开展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同时部署整治“散装山泉水”工作。
近期,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抽检了“散装山泉水”40批次,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对这批山泉水进行检验,发现不合格产品30批次,不合格率达75%,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
记者了解到,在许多人的心目中,深山流出来的水便代表着纯净和甘甜。而且这些散装的山泉水比正规厂家生产的桶装水要明显便宜和实惠。但对于商家们所卖的“山泉水”,市民根本不知道它们取自哪里。同时,商家们在取水、运输、装卸、灌装过程中,这些散装水的水质也容易受到污染。此外,部分个人从业者是否有相关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市民也无从得知。
针对“散装山泉水”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韶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韶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提示消费者,尽量不要购买和饮用“散装山泉水”,如需饮用桶装水,建议购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