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获悉,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对保健食品贴牌加工的问题将很快出台政策正式取消目前“贴牌加工”的做法,实施“一帽一号”,即一个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只能有惟一的商标和商品名,不能通过多处贴牌产生多个不同的商品。
在2016年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CFDA局长毕井泉也透露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完成起草工作,近期即可报国务院审议。
2015年12月9日,CFDA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九十三条: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
同一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号的保健食品应当使用同一商标。
该条例一旦实施,意味着持续了若干年的保健食品贴牌加工将彻底从历史舞台消失。这一从去年12月份开始征求意见的条例,已经令国内的保健食品企业陷入集体焦虑。
条例刚发布1个月,巨头开始谋变,1月14日,辉瑞高调宣布已完成收购仙乐制药的全资子公司千林健康及其千林品牌系列产品100%的股权。
CFDA欲推“一帽一号”很多年了!
其实,CFDA欲推“一帽一号”政策很多年了,但每次都遭遇保健食品生产厂家和贴牌经销商们的普遍抵制,最后不了了之。
2009年5月31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送审稿)》征求意见,第六十二条特别指明:本条例所称假冒保健食品,是指冒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标志的产品。
2011年9月20日,CFDA发布《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规定:委托企业不得将同一产品在同一期限内委托两家及以上企业生产。
2013年9月29日,CFDA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四条规定:已获批准的保健食品应严格按批件载明的内容生产、标识其产品。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
2013年12月4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副司长张晋京在“大健康大未来”高端论坛上公开表示,“从2014年1月1日起,不得生产、经营和进口贴牌保健食品;一个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只能适用于一个产品。”
还会“流产”吗?过渡期呢?
受益于贴牌,近年来我国保健食品行业高速发展。据有关机构统计,保健食品行业30%- 40%的产值由贴牌贡献,保健食品贴牌生产的产值已近2000亿元。因此,市场普遍担心“一帽一号”政策一旦出台,或将令保健食品行业受到剧烈冲击。
身为保健食品大省的广东或将是影响最为严重的省份。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披露的数据,广东省保健食品的产量占全国超过六成的份额,安利纽崔莱、完美、汤臣倍健等国内多个保健食品公司巨头都在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