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贯彻“四个最严”为纲领,以落实《食品安全法》为主线,坚持深化食品许可制度改革,坚持依法严格监管,坚持强化社会共治,努力夯实监管基础,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努力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更规范、再提升,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为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创新监管,“两个责任”落实取得新进展
年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明确了落实“四有两责”、“四个最严”、“社会共治”和“标本兼治”等四个方面的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食品安全被纳入了2016年度全市辖市区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中,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
目前,全市食品获证生产经营企业九成以上已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公示栏,将企业的主体责任、产品安全信息和日常监管信息等以布告栏形式向社会公示,督促企业依法生产、诚信经营。借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新印制发放食品经营单位信息公示牌3000余张,市区范围内流通、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率近100%。
市食药监系统积极履行入市后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大型商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建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实施意见》,以《意见》促进各辖市区指导和推进市场主办方落实快检室建设。组织开展快检室验收,目前已经完成39家农贸市场的快检室建设,落实以奖代补3.9万元。
二是强化对市场主办方的培训。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施为契机,组织各地赴南京学习众彩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管理先进经验,邀请市农委专家对市场主体和监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三是加强与农业部门战略合作。与市农委签订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合作协议,食用农产品监管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制定下发镇江市《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方案》,以方案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工作落地。
同时,市食药监系统还积极推进餐饮环节“明厨亮灶”工程。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将推进“明厨亮灶”作为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对全市“十三五”期间“明厨亮灶”工程每年的工作指标进行了细化,以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馆等为重点,分阶段、有计划地加以实施,逐步扩大推广“明厨亮灶”覆盖面。
至“十三五”末,争取全市大型以上(含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100%。商请移动公司制定个性化视频监管式“明厨亮灶”解决方案,专门召开镇江市“明厨亮灶”建设工程推进会,就推进全市“明厨亮灶”工程进行动员部署,参会大型餐饮企业60余家。
加大力度,农村食品安全市场得到净化
上半年,全市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部署,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农村食品治理力度,净化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秩序。
据了解,上半年有关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等四大行动,成果显著。目前,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719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275家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生产门店857个次,出动执法人员2563人次;现有29个病死动物收集点的基础上全面建成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5家获证屠宰企业完成屠宰监控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生猪规模场全部实行“一对一”驻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