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饮食安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各类学生食堂和校外学生小饭桌一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之际,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加大学校食堂监管巡查的同时,近期对全市纳入登记管理的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进行了等级评定,并通过新闻媒体和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政务网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公布,检查发现,66家小饭桌中60家评定合格,6家需要进行整改。
本次检查,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照《山东省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学生小饭桌登记情况、人员健康状况、环境卫生、食品采购查验记录、食品加工、清洗消毒、饭菜留样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进行了等级评定。本次共公示学生小饭桌66家,其中莱城区40家,钢城区9家,高新区11家,经济开发区6家。按等级划分,良好级别(卡通形象为绿色、大笑)6家,合格级别(卡通形象为黄色、微笑)54家,较差级别(标识为红色、平脸)6家,均详细注明了小饭桌名称、地址、负责人。市民可登录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督政务网网站。
今后,各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学生小饭桌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学生小饭桌监督检查档案,并及时对其食品安全级别进行动态评定。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将及时查处,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发生食物中毒或达不到开办条件的,将取消其登记资格,并向社会公告。
莱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学生和家长,主动选择到已经登记注册、级别较高的小饭桌就餐。如发现名单中的小饭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有小饭桌不在名单中,可拨打12331举报,食药监部门将上门核查。
眼下正是中小学开学的时候,各学校附近的“小饭桌”也随之忙碌起来,他们纷纷挂条幅、发传单、贴广告,不遗余力地大做宣传,忙得不亦乐乎,生意也确实不错。10月10日,记者了解到,“小饭桌”如要备案,需提供人员健康证、身份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还需到所在社区盖章,经过所在社区的同意。然而仅在陕西西安张家村地区,小饭桌正规备案的比例连10%都达不到。“基本上全市都是这个状况,人家不来备案,你也没办法,全凭经营者自觉。”一业内人士表示。
“小饭桌”专指为中小学生提供的一种饮食服务,经营者主要是学校、社区居委会(妇联)、居民家庭。在学校附近租赁房屋,每月收取定额费用,专门为低龄中小学生或幼儿园学生提供午餐服务,一般还提供午休场所等。近年来,随着工作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接送孩子、给孩子提供午饭和休息成为很多家庭头疼的事情,特别对于双职工阶层更是如此,因此“小饭桌”应运而生。这些“小饭桌”不仅可以为中小学生提供午餐和午休,解决了部分家长的后顾之忧,而且有的经营者还聘请教师给学生辅导功课,颇受家长和学生的欢迎,在这种情境之下,各地市的“小饭桌”也呈遍地开花之势。
然而由于“小饭桌”入行门槛低,而且一般以家庭式经营为主,况且在市场需求旺盛的现实背景下,一些本来就欠缺规范的“小饭桌”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盲目扩大规模,导致背后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一是卫生条件差。从业人员大多没有健康证,缺乏必要的消毒设施,餐具不能定期消毒。二是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从业者多为下岗、退休人员,普遍缺乏必要的餐饮管理经验、食品卫生和营养等知识。三是无证经营严重。“小饭桌”几乎都属于无证经营,连备案也主要靠经营者的自觉。四是安全管理不到位。“小饭桌”大都开在小区内,单位面积人员聚集,但很多经营场所连最基本的消防器材也不具备,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这些问题的背后,无一不折射了监管的缺失。
不可否认,从全国来看,政府管理部门对“小饭桌”的监督管理几乎属于“真空”,对其动态的日常管理,并未纳入工商、卫生等部门的有效视线之中。“小饭桌”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不能“一禁了之”,要让其有序发展,一方面各地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小饭桌”的准入门槛,做好增量的源头控制;另一方面,教育、卫生、工商、消防等部门必须进行联合执法,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进行取缔;第三,利用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让广大家长选择有实力、成规模、规范经营的“小饭桌”;第四,各部门需要进一个整合资源,把优秀的资源集中起来,增多正规的小饭桌,让孩子们有一个健康的就餐和午休环境等。
“事前防范”远胜于“亡羊补牢”,“小饭桌”背后所折射的诸多问题不能再忽视了,否则等出事了再重拳出击,不仅会无端浪费许多社会资源,而且还会衍生出一些负面影响。“小饭桌”将何去何从,还是要看政府管理部门如何明确态度,如何对这个市场进行有效规范,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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