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
小篆
本义坐卧的器具。《说文》:“牀,安身之坐也。……字亦作床。”本字作“爿”。
榻:
小篆
榻,本义是指狭长而较矮的床形坐具。
案:
小篆
案,本义是指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
几:
小篆
本义是古人席地而坐时凭依的坐具。《说文》:“几,坐所以凭也。”
古代早期没有床,《战国策·齐策五》中记载苏秦再游说齐国时说:“秦王恐之,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由寝不安席的成语可知,古时人们是睡在席上的(估计穷人直接睡地上或干草上),后来才有了床。《诗经》中有:“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的词句,由此可知,那时就有了床。不过,那时床的功能与现代的床还是有差别的。《说文》:“古闲居坐于牀,隐于几,不垂足,夜则寝,晨兴则敛枕簟。”《释名》:“人所坐卧曰床。”可知,那时的床是坐卧两用的家具,而且坐是其重要功能。当时的床比较矮,不能做垂足坐,仍然是跪坐或胡坐在上边。真正能够实现垂足坐是胡床出现以后(当然不排除在野外坐在石头上时垂足)。胡床,也作交床,实际上就是现在的马扎。胡床大约出现在东汉时期,《后汉书》记载,汉灵帝喜欢胡人的东西(包括胡床)。床除去作坐具和卧具外,还能做承具,当承具时叫做“食床”和“茶床”,顾名思义,就是吃饭和喝茶用的“矮桌”(不过当时不叫桌子,“桌”这个词是后来才有的),类似咱们现在的茶几。
茶床
榻是后来出现的一种新的坐具。与床很像,区别是比床小。《释名》:“长狭而卑者曰榻。”榻的优点是比床方便移动,有便携性。《后汉书》:“……特设一榻,去则悬之。”说明榻是可以悬挂在墙上的,来了客人再拿下来,所以后来引申出“下榻”。
古代无论是床还是榻都很矮,《释名》:“言其榻然近地也”。
案,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流行,在中国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许多成语都与“案”有关(如:举案齐眉、拍案叫绝、萤窗雪案)。案是一种承具,和现代的茶几相似,但非常低矮,高度一般1、20厘米。有的还没有腿,就如同现在的托盘。
几,也是大约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流行。古代人的坐姿非常容易疲劳,故尊者和老者一般要用几,几是设在坐者身后右侧或身前供坐者凭依的器具。“几”字特别形象,几的形制多为长型,几面窄(大约20厘米)而长,中部略向下弯,两边有腿。个别的有两侧高出几面,呈H形。《字汇》:“几,古人凭坐者。”《诗经》:“或肆之筵,或授之几。”郑玄笺:“年稚者为设筵而已,老者加之以几。”孔颖达疏:“几者所以安身,少不当凭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