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共沂水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14]2号)要求,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学校的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 ,目前核编教职工人数为 人,实有教职工 人,现有教学班 个,现有学生人数 人 。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教学楼(框架结 平), 间教室,一间多功能室, 间学生体操室, 间仪器室, 间实验室, 间图书室, 间阅览室, 间储藏室。
我校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大部分为教室,多功能室,学生活动室等,教师的办公面积为 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校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校长为主导的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笑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沂水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沂水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 “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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