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1、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3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2、社保缴纳比例计算(2400元为例)
养老保险:单位20%(480元) ,个人8%(192元)
医疗保险:单位9%(216元),个人2%+大病保险10元(58元) 失业保险:单位1.5%(36元),个人0.5%(12元)。 工伤保险:单位0.5%(12元),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19.2元),个人不缴费
小计:单位763.2元,个人262元
合计:102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