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湘莲是“盗爷”还是“道爷”?
柳湘莲"作强梁"之谜
这个"谜"之所以必须一叙,一是因为它很容易被误解成是佚稿后30回中的一个情节,其实不是;二是因为它与贾宝玉罹难"狱神庙"这一后30回的重要事件,确实有着直接的关联。因此,本文所要剖析的是:一,柳湘莲"作强梁"之事,不是在后30回,而是在前80回;二,柳湘莲"作强梁"案,却是宝玉后来被拘押"狱神庙"的重要原因!
《红楼梦》第1回甄士隐作《好了歌》"解注",其中一句是:"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甲戌本在"作强梁"三字之旁朱笔批注日:"柳湘莲一于人。"多数研究者认为:这篇"解注"行间的所有朱笔侧批,皆系读过原著后部佚稿的脂砚斋或畸笏叟所批,因此它所透露的信息是可靠的。但是,第66回"冷二郎一冷入空门",湘莲分明已出家当了道士,怎么可能他"日后"又做起"强梁"来了呢?于是评红家们便产生了种种理解或推测,成了众说不一的一个"谜":
有的怀疑湘莲是否真的出家,抑或有别样更妙的结局;有的反对湘莲出家为道的怀疑论;有的提出他出家后竞又作了绿林好汉;有的全然否定他出家后还俗"作强梁"的可能性;有的对后部佚稿湘莲投身到"强梁"中去--参加农民起义作了探讨;有的明确肯定80回后湘莲是绿林好汉,凤姐之死与以湘莲为首的"强梁"的打击有关,等等。这是一个很有趣味的重要问题,有必尊一钾断啊
一试析湘莲的"出家"
柳湘莲到了后部佚稿,是否有可能复出"作强梁",这并不取决于他是否已出家,而是取决于他是怎样一种"出家"。因为,如果是一般的通常意义上的出家,那么不管还俗不还俗,也总还是在人世间生活活动,完全可以再度出来"作强梁",历史上和古典小说中和尚道士为盗为寇、造反起义的也不乏其例。那么柳湘莲是不是这样一种通常意义上的出家呢?不是,他是一种作者曹雪芹独创的特殊意义上的"出家"或归宿,这种"出家"作为这个人物的结局,是再也不可能回到红尘来"作强梁"的。
且看第66回:柳湘莲可不是由寻常的道士,而是由"瘸腿道士"--即"渺渺真人"的"幻像"或化身--带了去"出家"的。曹雪芹特设的"茫茫大士"与"渺渺真人"(即癞头和尚与瘸腿道土)这"一僧一道",有什么特殊任务呢?第1回说得明白:由于"蠢物"石头要求下凡红尘,"神瑛侍者"与"绛珠仙草"也要"下世为人",由此"勾出多少风流冤家来,陪他们去了结此案";"如今"这段"风流公案正该了结","一干风流冤家"正将陆续"投胎人世";"趁此",这一僧一道决定"也去下世度脱"他们,等他们"幻缘已毕",最后把这批人世的"风流孽鬼"一一带回到"太虚幻境"去"销号"。
这项"度脱"工作之所以必须到"太虚幻境"去结案,按书上交代:是因为这批"风流冤家"在下凡之先是"已在警幻仙子案前挂了号"的,在投胎入世之际又由僧道将他们"到警幻仙子宫中交割清楚",因此待他们"造劫历世"期满,最后仍由僧道带他们必须"同往太虚幻境销号"。
这项"度脱"工作的方式,纵观前80回事例和后部佚稿现知材料,不外乎有两种方式或途径:一种是死,由灵魂出窍而重归"太虚幻境";一种是出家,由做和尚道士而重归"太虚幻境"。无论前者或后者,死或出家都不过是中介或过渡,其终点站都是"太虚幻境"。而尤三姐与柳湘莲这对"风流冤家"的结局,恰恰是女方用了死的方式,男方用了出家的方式,"从此""两无干涉",这桩"风流公案"已经"了结"。
关于尤三姐,第66回当她用"鸳鸯剑"自刎之后,书中写道:"芳灵蕙心,渺渺冥冥,不知那边去了。"哪里去了呢?该回回目是"情小妹耻情归地府",似乎是到地狱阎王那里去了;实际按正文所写,她是归到"太虚幻境"去了的。且看她的芳魂向柳湘莲告别:
"妾痴情待君五年矣,不期君果冷心冷面,妾以死报此痴情。妾(注意!)今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又,第69回当尤二姐吞金自逝时,三姐芳魂亦托梦说及:"你依我将此剑斩了那妒妇(凤姐),一同归至警幻案下,听其发落。"
显然,尤三姐死后,她的灵魂不是归一般的"地府",而是很明确地回到了"太虚幻境"去的。
关于柳湘莲:待到三姐香魂消失,他警觉醒来,被"瘸腿道士数句冷言打破迷关","竟自截发出家,跟随疯道人飘然而去,不知何往"。
那么这位"柳道爷"究竟"何往"了呢?书中没有说白,一说白即成赘笔,便是笨伯。因为尤三姐的"不知那边去了",实际已"去"得十分明白,那么作为"鸳鸯剑"的"雄剑"持有者,作为这对"风流冤家"的男方,他的实际去向还用赘述吗?又:关于"疯道人"(渺渺真人)下世"度脱"一干"风流孽鬼"的任务,全书开卷已作了总的交代,而今柳、、尤这对"风流冤家",女方已由死而回到"太虚幻境",那么男方将随"疯道人"由出家而回到哪里,答案已不言自明,还须作者屡屡喋喋吗?再,且看湘莲"出家"的正文:
(1)"不觉冷然如寒冰侵骨","数句冷言打破迷关"。这是曹雪芹的"冷热金针":尘世间痴男怨女们的有情之"热",终究要归入无情之"冷",从"他乡"?(尘世)返回"故乡"(太虚幻境)。《红楼梦》中"一干情鬼"的"故乡",不是通常的天堂、地狱,而是作者所"幻造"的"太虚幻境","情鬼"们的户口档案全在此"境"注册挂号。
(2)因此,"不过暂来歇足而已"。这里的"玄机"仍是:对于这批"情鬼"来说.红尘凡世不过是"暂歇"的"他乡","太虚幻境"才是他们的永久居住地--"故乡",他们最终都要回到那里去的。"疯道人"当然知道他自己和湘莲等辈原系"何人",来自"何方",应归何处,但何须明言,跟随他去就是了。
(3)打破了这层"迷关",于是湘莲掣出雄剑,"将万根烦恼丝一挥而尽",挥断了凡尘俗世的万般烦恼和一个"情"字。这里有个细节很奇怪,值得注意:
按理,湘莲出家既是当道士,又何须"截发"?太平闲人张新之说:"看(湘莲)跟道士出家,而必去发,可见不脱茫茫大士也。"这后一句说得含糊,"度脱"湘莲的分明是渺渺真人,与茫茫大士何干?据愚之见,这个"截发"的象征性举动,除了表示此人断情绝俗的决心,同时倒是暗示了:湘莲"出家"究竟为僧为道,本属虚无缥缈,似有若无,叫他"柳道爷"不过是书中旁人的世俗之见;作者通过这个细节不啻告诉我们:当道士、做和尚对于湘莲这个人物无关紧要,都在两可之间,因为他的"出家"不过是个形式或过渡,此人原本非僧非道,是作者虚构的"太虚幻境"中人物!
(4)"湘莲警觉,似梦非梦"。从梦中觉醒,这是首要的关键点,所谓过了"觉梦关",《红楼梦》一书人物"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脂评)。二知道人蔡家琬在说到宝玉梦觉出家时说:"汤临川先生云:'梦了为觉,情了为佛。'宝玉悬崖撒手,宝玉之梦觉矣,宝玉之情了矣。吾不知其情了之后,为佛耶?为神瑛侍者耶?抑仍返灵河崖上浇其绛珠仙草耶?迷离惝恍,信乎欲辨已忘言矣。"确实,宝玉与湘莲的"出家"同样写得"迷离惝恍",因为其答案作者早在卷首已预先作了明白交代。不同的是,由于宝玉的"本质"特殊,生前乃"石头"和"神瑛",所以他"出家"之后比湘莲多了两层手续,要分三步走:到警幻案前"销号"、回"赤瑕宫"为"神瑛侍者"、终至青埂峰"复还本质"为石头;而湘莲"出家"之后,则是一站便到达终点,被带回到警幻案前"销号"便了却"一段风流公案"。就二人的相同点而言,湘莲的出家确"是宝玉先声"(陈其泰),"不过为宝玉做和尚作一影本"(张新之),"湘莲出家为后文宝玉出家作引"(清无名氏《读红楼梦随笔》)。
正因为湘莲不是通常的出家为道,所以其始薛蟠们到处找他,也显出一种神秘感。薛姨妈说:"这越发奇了,你该各处找找他才是。靠那道士能往那里远去,左不过是在这方近左右的庙里寺里罢了。"薛蟠说:"何尝不是呢,我连忙带了小厮们在各处寻找,连一个影儿也没有。又去问人,都说没看见。"按常情,母子俩说得在理、找得迫切,但这位"柳道爷"早已直达"太虚幻境"了,哪里还能找得到、看得见他的"影儿"?而他既已前往警幻案前"销号",那是再不可能重新下凡,再投胎一次,回到尘世来"作强梁"的。王伯沆评批:"若云(湘莲)到太虚幻境去,仍是瞎汉"。我们说,目力欠佳的恐怕正是王老先生自己!
总之,柳湘莲的"出家",无论从了结"一段风流公案"的情节发展而言,还是从"打破迷关"、梦觉而悟、"飘然而去"、"不知何往"的文字写法而言,他的"出家"都是封了口、收了梢的,"出家"就是他的结局。因此,如果说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贾芸、小红们有可能于后部佚稿重新出现,那么"销"了"号",的柳湘莲是决不可能再次登场的了。甚至,如果说由死而回到"太虚幻境"的尤三姐的阴魂,倒有可能于后部佚稿的梦幻世界再度显灵(但与湘莲已"两无干涉"),那么由"出家"而回到"太虚幻境"的柳湘莲这个活人,则决不可能二次投胎,在后部佚稿的凡尘世界再度复出,啸聚一干"强梁"大显身手的了。
既然如此,难道"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柳湘莲一千人"这一重要提示,竟是一张没有着落、兑不了现的空头支票?当然不是。只不过它不是要等到后部佚稿,而是早在前80回已经兑现了:他在第47回已经做过"强梁"了!
二柳湘莲所"惧"何"祸"
第47回:"呆霸王调情遭苦打,冷郎君惧祸走他乡"(据杨光汉先生文:或作"畏罪走他乡")。要解开柳湘莲"作强梁"之谜,关键在如何理解此回回目上下两句的因果关系,而钥匙即在"惧祸"("畏罪")二字!
(一)薛蟠挨打与湘莲"远行"
柳湘莲究竟因"惧"什么"祸"(或"畏"什么"罪")而要远走他乡?一般很容易认为是他打了薛蟠。从回目上看也好像先是"呆霸王"遭了"苦打",然后"冷郎君"因"惧"此"祸"而要"走他乡"。但细观本回正文,其实是湘莲意欲"走他乡"在先,薛蟠"遭苦打"在后,两者并不构成因果关系。这里包括两个关键:第一个关键:湘莲打薛蟠,一是因为后者"虽有伤痕,并未伤筋动骨",二是由于薛蟠理亏,所以根本算不上什么"祸"或"罪"。
首先,薛蟠之妹--知情达理、有头脑心算的宝钗并不认为这是什么"祸"或"罪"。她对薛姨妈说:"这不是什么大事(!)","不过"是"酒后反脸常情"(她为此事定了性),"多挨几下子打,也是有的";"况且咱们家的(薛蟠)无法无天,也是人所共知的"(倒是哥哥的不是),"今儿偶然吃了次亏"(仅此而已);解决的办法至多是由贾珍们做"东道",让湘莲"赔不是认罪(认错)";若是"当件大事告诉众人","兴师动众",倒是"倚着亲戚之势欺压常人"(反成了欺压湘莲)。甚至,宝钗认为薛蟠应该挨打受受教训:"这才好呢,他又不怕妈,又不听人劝,一天纵似一天,吃过两三个亏(还须挨两三次打),他倒罢了。"
其次,贾府的大小爷们,也不认为湘莲闯了什么"祸",犯了什么"罪",连做"东道"让他认错都未提起:贾蓉只一味拿薛蟠玩笑开心,说他"天天调情""调到苇子坑里来了","碰到龙犄角上了";贾珍也只觉得可笑有趣:"他(薛蟠)须得吃个亏(挨一次打)才好。"
又次,连薛姨妈头脑冷静之后,也承认湘莲打儿子不算什么"祸"或"罪"。她对宝钗说:"我的儿,到底是你想的到,我一时气糊涂了。"承认自己"糊涂",也就承认了"寻拿柳湘莲"没有道理。她反而"禁住小厮们"不要去"打官司",对薛蟠"只说柳湘莲一时酒后放肆,如今酒醒,后悔不及,惧罪逃走了"。这不过是做母亲的为了安慰在炕上胡骂胡折腾的儿子,编出来哄骗的话,用王伯沆的话说:"薛姨妈托言湘莲酒醒后悔,已惧罪逃走,便是病人要吃肉却不与吃之状",哄他说那块"肉"被猫叼走了。因此切切注意:这"惧罪逃走了"一句,纯是借托哄骗之辞,决不是"畏罪走他乡"的应题点睛之笔!
最后,就连薛蟠本人也并非真的认为湘莲打他是"罪"是"祸"。他"痛骂柳湘莲,又命小厮们去拆他的房子,打死他,和他打官司",这显然不过是混人说混话,窝里硬,胡乱发泄呆性霸气而已。其实他是自感又羞又理亏的:"羞的"恨不得钻"地缝儿","百般央告不要告诉人",臊的"推病不见"贾珍,"愧见亲友",只"想着要躲个一年半载",末了到底跟张德辉到外面"躲躲羞去"了。为什么这个"呆霸王"嘴硬心虚,如此英雄气短呢?因为他理亏,他央求湘莲说:"你是个正经人,我错了",他"后悔自己不该误认了人"。把人家堂堂正正的"正经人"当作"风月子弟"(男妓!)来"调情",这到。也不在理,宝钗等人之所以如此一致地并不责怪湘莲,反而认为薛蟠该"吃个亏"受教训,正是基于这一点。
总之,湘莲打薛蟠,小事一桩,一段喜剧性小插曲,根本谈不上"祸"或"罪",决不是冷郎君"走他乡"的真正原因。
第二个关键:就时间而论,湘莲决计"走他乡"在前,薛蟠"调情遭苦打"在后,后者不可能成为前者的原因。再看本回正文:
起先,因薛蟠对湘莲"犯了旧病"(龙阳之兴),湘莲心中不快,确实向赖尚荣表示:"意欲走开完事。"但这个"走开""走他乡",而仅仅"回避他(薛蟠)为是",免得生事。然而赖尚荣遵宝玉嘱咐,说"宝二爷还有话说",让湘莲"别走",他也就没有走(更谈不上"走他乡")。
接着,宝玉与湘莲的一段私下对话,才触着"走他乡"的正题:
湘莲道:"眼前我还要出门去走走,外头逛个三年五载再回来。"(一开头即点出要"走他乡"!)
宝玉忙问道:"这是为何?"
湘莲冷笑道:"你不知道我的心事,等到跟前你自然知道。我如今要别过了。"(他要"走走"是因一桩"心事",并未提及薛蟠,此时亦尚未"苦打呆霸王"!)
宝玉道:"好容易会着,晚上同散岂不好?"
湘莲道:"你那令姨表兄还是那样,再坐着未免有事,不如我回避了倒好。"(这才提到薛蟠,仅仅"回避"一下≠"出门走走"或"走他乡"!)
宝玉想了一想,道:"既是这样,倒是回避他为是。只是你要果真远行,必须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去了。"说着便滴下泪来。("回避""远行"!或"走他乡")
湘莲道:"自然要辞的。你只别和别人说就是。"说着便起身要走:"你们进去,不必送我。"(这"要走"一"回避""远行","远行"还要另作"辞"别!)这段对话是在打薛蟠之前。这里须得十分细心地区分开两种"走":一种是"出门"到"外头"去"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即"走他乡",一种是为"回避"薛蟠纠缠而临时"走开"。前者的原因("为何"和什么"心事"),湘莲对宝玉都没有明说;而后者的原因他是明说了的(就是因"令姨表兄"胡缠)。对于前者,宝玉是依依不舍又无可奈何;而对后者,宝玉是明确同意的("倒是回避他为是")。前者的行期,湘莲并未明告,所以宝玉要求他务必"先告诉我一声,千万别悄悄的去了";后者的"走开",湘莲是业已明告了东道主赖尚荣和宝玉的。前者的"远行",湘莲答应宝玉将要专门再作"辞"行(只是后来夹人了打薛蟠事件,来不及"辞"了);而后者的"走开",湘莲说"回避了倒好"即是告辞。前者的"远行",湘莲是不许宝玉"和别人说的";而后者的"回避",湘莲没有也不可能保密,他一离席不返大家便知道,赖尚荣就第一个已经知道,只是他留住湘莲"死也不放"......
如此种种,怎么能把柳湘莲因某种"心事"而要"悄悄的"秘密"远行",跟他为摆脱薛蟠纠缠而"回避走开",两者囫囵不分、混为一谈呢?作者故意用"错综法"交织在一起写的这两种"走",其实还是泾渭分明的。薛蟠的胡缠,确实起到了促使湘莲更快地"走开"的作用,但决不是后者要"出门远行"的原因。要知道,当时湘莲尚未"苦打"呆霸王,甚至一直在努力避免"生事"之时,他已经决定要"出门远行"了,后来发生的"苦打",怎么可能成为此前决定的"远行"的原因?
孰料事情的发展出乎湘莲意外,当他想走未走,薛蟠就乱嚷着"小柳儿"送上门来了,于是湘莲恨的只好临时设了"一计",骗他到城外打了他一顿才走。这样也就造成了好像是他打了薛蟠才远"走他乡"的误解,或他因"惹"了这个"祸"才"逃走"了的传闻(事后薛姨妈、尤二姐、贾琏等人就如此误会的,因为他们都不知道湘莲私下里与宝玉说的那段"心事"、要"远行"的话)。
(二)湘莲"远行"与"惧祸"
细观正文,湘莲告诉宝玉说要"远行",才是他要"走他乡"的正题,而这原因,是自有别种真正的"祸"在的。再看那段对话:
(1)湘莲这次"出门去走走",是到"外头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从"三年五载"的时间之长,可以推知其"走走"的空间之远之广。到这样广远的"外头"--外乡--"他乡"去"走走",这不是远"走他乡"又是什么?
(2)湘莲这次"远行"--"走他乡",行期十分秘密,只能告诉宝玉一人。决不能"和别人说",让"别人"知道。这实在确是一次"悄悄的"走,说得难听一点,不如说是溜或逃,否则行踪何至如此诡秘?而这样"悄悄"地溜或逃,不正托出了一个"惧"字吗?因为:
(3)湘莲这次"远行"--"走他乡"的原因更为秘密;甚至连宝玉都不能告诉。但从他说的"你不知道我的心事",我们恰恰可以得知:这必定是一起使"不拘细事"、"无所不为"的柳湘莲都为之"心事"重重,必须"蛸悄"地远走的严重事件!又,从他的"冷笑",结合他"素性爽侠"、"无所不为"的性格行为,同样说明他必定是干一件比"苦打呆霸王"厉害得多、真正"冷面冷心"、"无情无义"(毫不留情)、干系重大的事(甚至杀了人也不是不可能的)。这样,他也就闯下了真正的大"祸"或"罪"愆,亦即触犯了当时的刑律,使他不能不"惧",只好"悄悄"地远走他乡,以为避"祸"或逃"罪",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也!
--细细推敲起来,湘莲与宝玉的那段短短对话,切不可草草翻过,"冷郎君惧祸走他乡"这一回目,其真正应题诸要点全在这段对话之中。只不过这"祸"与"走"极其秘密,因此作者也用了与之相应的极其隐晦的曲笔来写它,形式与内容统一,才显出加倍的秘密。究其实,"冷郎君"之"冷",他所"惧"之"祸"或"罪","走他乡"之故,实际全都隐含在这段对话之中,诚如脂评所说,其"包藏含蓄文字之中莫能量也。"
(三)湘莲"远行"的原因:"祸"之探析
这里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要点,须得深一步探讨。在上述湘莲所闯之"祸"当中,除了有可能关涉人命官司(杀人),是否还牵涉到钱财问题呢?答案应当更为肯定。如果说对于杀人,作者几乎无甚透露,我们更多地只能从"心事"、"冷笑"等字里行间加以推测;而对于钱财问题,作者倒是多少作了些透露的(尽管依然隐晦婉曲),使我们有可能进行大致的探析。
作者通过湘莲自白告诉我们:湘莲一向"一贫如洗,家里是没的积聚,纵有几个钱来,随手就光的"。这是作者特意所作的关于此人经济状况的衬垫。但是耐人寻味的是,恰在湘莲决计"远行"之时,他却突然有了一大笔钱!
(1)湘莲出门去"逛个三年五载"的"远行",是需要有一大笔盘缠的,作者给了个比照:薛蟠到外头"逛一年",要化"八百一千银子";湘莲固然不能与之相比,但"逛"的时间却长得多,开销也决不会小。况且既是"悄悄的"秘密远行,想靠沿途"串戏"、"耍枪舞剑"地卖艺挣钱是不可能的了,必须事先带足一笔相当数目的"远行"费用。而湘莲平时又"没的积聚",那么他的这一大笔盘缠,是从哪里来的呢?
(2)湘莲"远行"之前,他叫人把秦钟的坟墓修筑一新,又"打点下上坟的花销"。这实际上也是要化一大笔钱的,作者也给了个比照:这笔钱,就连"床底下堆着那么些"钱、抽屉的小簸箩里常"放着几块银子"、每月又有十两"月银"的贵公子贾宝玉都拿不出来,必须向家长现要才行(他说家里"虽然有钱,又不由我使"),足见其数目不小。但"一贫如洗"的湘莲手头却一时比贵公子阔绰起来,不仅有足够的钱去修坟,还"留下这一分"作上坟花销之用。那么这一大笔钱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湘莲与秦钟在书中其实并无任何交往的记录,作者这样写,除了表现湘莲重义爽侠的性格,主要是否正为暗示他有了钱这一点?)
(3)对于这笔钱的来路,作者照例写得秘而不宣,却为读者提供了一条至关重要的"探案"线索,即:湘莲除非突然得了一笔"外财",否则单靠常规所挣的"几个钱"、或亲友资助、或"串戏"之类,决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进账。他确实喜欢"赌博",这在当时虽也要"枷号两月",但其实法治松弛、聚赌成风(如倪二、贾珍父子等便是),因而由此赢来的"外财"是构不成"祸"的。若偷窃,湘莲又不屑为。
然则惟一与"惧祸"、"畏罪"相关联的外财,只能是"强劫"了!这里,作者是否恰正在暗示我们:湘莲在惩治仇怨的同时,的确劫掠了数目可观的一笔钱财?而"强劫",又恰正是构成"强梁"--强盗的法定罪状。
《大清律例·强盗·据会云》:"强劫":"人多有凶器,无分人家、道路,夺人财物,或见人财在前,却先打倒而后劫财者,强盗也。"《集注》把"强盗之罪"分为四等,第一等就是"但得财:不分首从,皆斩"。
如此重大的"祸"或"罪",湘莲焉能不"惧"?他也不能不"走"!据此,作者与脂评之所以把"柳湘莲一干人"谓之"作强梁",看来他与同伙"强劫"了一笔钱财这一点是肯定无疑的了;或者说湘莲之所以必须"走他乡"之因,他的所"惧"之"祸",正是因为他"强劫"了一笔钱财,构成了"强盗罪"!所以我们说:这第47回的"惧祸"一节,乃是解开他"作强梁"之谜的钥匙所在!(此后直到他悔婚、"出家",再无"作强梁"的时机和可能!)
所谓"训有方",是因为"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他早年是受过诗礼之家的正统规训的。谁知他"读书不成","父母早丧",走上了背悖"家训"的道路,"无所不为",直至"日后作强梁"。这个"日后",并不是指前零。回以后的后部佚稿,而是相对于父母"训有方"而言,是"言父母死后之日",这一点脂评已批注得十分明白。
当然,从书中所写湘莲重义任侠、刚毅正直、嫉恶如仇的秉性品格看,他的劫财甚或杀人,大抵不外是劫富济贫、除暴安良一类,倒是他的叛逆性格的强烈表现。但在封建统治者眼里,按当时王法律之,其行为又不可能不被看作是"强梁"(作者也正是从这个角度用这个词的),因此他也只有"惧祸走他乡"或"畏罪走他乡"一条逃路!
(四)湘莲因何提前"回京"
然而奇怪的是:按柳湘莲的原定计划,他的"走他乡"是要"逛个三年五载"的;而实际上,他从"去年"九月十四日在赖家酒宴、打了薛蟠之后出走,到下一年"八月内"回京,"逛"的不到一年就回来了。这又是何故呢?是因为与尤三姐的婚事吗?不是,事实上早在路遇贾琏提亲之前,湘莲已经准备同薛蟠"一路进京"了(第66回)。那么难道他不再"惧祸"或"畏罪"了吗?看来恐怕确是如此,盖原因有三:
第一,当宝玉问:"为何"要"远行"?湘莲答道:"等到跟前你自然知道。"从"跟前"一词可知,湘莲原以为这场"祸"是很快就会败露,被传的沸沸扬扬的。但从第47回到第66回的情节描写或实际情况看,这"祸"并没有被闹将出来,倒是无声无息、风平浪静。居然并未事发,他心里也就逐渐踏实下来。
第二,尽管如此,湘莲原先仍不打算这么快回京,而是在"平安州"一带活动。孰料此时他恰好从一伙强盗手中救了薛蟠性命,两人"结拜了生死弟兄",这才准备"一路进京"。这一笔十分蹊跷:按湘莲好恶分明、蔑视权贵、"冷面冷心"的秉性,竟愿意与被他打过的"如此不堪"的薛蟠义结金兰,甚至与"亲弟亲兄一般",这事颇可琢磨,肯定有他深细的考虑。也许薛蟠毕竟是四大家族的子弟,有权势、后台硬;并且他与宝玉不同,是个敢出头露面、胡打官司的能手。聪明过人的柳湘莲,"结拜"了这样一位"义兄"作"生死弟兄"(这词很可玩味!),也就多了一层安全保障,心头又增加了几分踏实,于是便改变计划,同意提前回京了。
第三,湘莲与薛蟠结盟,其机缘是一桩"奇事",他从一伙剪径的强盗手中救了薛蟠。这事"奇"得确实又有些离奇:按常理,湘莲以一人对"一伙",武艺再高强,多少会有一番厮杀格斗,但他却不费吹灰之力,轻易就夺回货物、救出薛蟠,并且仅仅把贼人"赶散",而不是杀散打退。如此看来,莫非这伙强盗与湘莲这个"强梁"之间有着某种默契?甚或劫持与救出薛蟠,乃是他与同伙设下的一出"捉放曹"?这是很可能的。更为重要的是,湘莲单轮匹马与强盗对垒一点,正好可以用来证明他不是"强梁",而是打败"强梁"的好汉,而且人证物证俱在(也许让薛蟠作为人证是他与之结成"生死弟兄"的主要原因);至少,即使将来"祸"事败露,这一"赶"一"救"毕竟亦是一功,恰可将功折罪。如是,他便更增添了几分踏实,怀着瞒天过海或赦罪、免罪的企冀,准备提前回京了。
以上,大概就是我们能从书中得知的湘莲敢于提前回京的综合原因。纵然如此,谨慎机警的湘莲仍没有直接即速返京(尽管与尤三姐的喜事急等着他,贾琏、薛蟠催促着他),而是先要去"望候"二百里外的一个"姑妈"。其实鬼知道他是否真有这么个"姑妈",反正他后来说"家姑母"已给他"订了弟妇"是纯属编造。纵然真有这"姑妈",先订亲而后再"望候"、报喜,不是更好吗?干吗反而撇下婚事,先去"望候"?再说他原应诺"月中"进京,实际却拖到了"八月内"才践约。看来他真正"望候"的不是什么"姑妈",而是又在外面听候了近一个月风声,确实平安无事,他才从提心吊胆渐而放心大胆地提前回京,准备结亲的。
如此这般,作者这样细微曲折地来写湘莲提前返京,处处透出此人的特种内心心理--"惧祸"二字。作者特以湘莲"赶散"强盗一节,来作为他提前回京的转折,也是意味深长的,这似乎是用"暗透之法",微妙地透露了他所惧之"祸",正与强盗有关--即"作强梁"也。
综上所述,柳湘莲"作强梁"一案,不是发生在佚稿后30回,而是早在第47回"惧祸走他乡"一节,作者已经让他作了"强梁"。只是"作人要老诚,作文要狡猾",作者将这桩秘事写得十分诡秘,一如神龙弄影,"尽在烟飞水逝之间,一展眼便失于千里矣"(脂评)。
三 谜底何时揭开
尽管我们从前80回的有关章节,解读了湘莲所惧之"祸",然而,关于这个"祸"的具体内容即"作强梁"的具体情节,究竟怎么回事?前80回毕竟没有直白写及。作者只给了我们一把若隐若现的钥匙,但它只能打开所"惧"之"祸"是"作强梁"这一道关,还不足以进一步打开这"祸"的全部真相,"作强梁"的全部谜底。
那么这个谜底,难道作者再不打算揭示给读者了吗?难道"作强梁"这桩公案,于全书会成为一桩"无头案"?肯定不会。然则作者会在哪个地方再来交代这一谜底呢?答案只能是:既然湘莲其人已在前部"出家"不返,则必然地只能在佚稿后30回用"补遗法"或"倒卷帘法",由旁人、旁事来回叙或交代谜底了。那么这又可能在后部的何处才"表"呢?最大可能是在宝玉罹难"狱神庙"之时,甚至湘莲"作强梁"旧案乃是宝玉被拘押的重要原因。因为:
(1)湘莲的"强梁"案一旦事发,其惟一"知情人"宝玉必然受到牵连。(2)从作者和脂评提供的信息:宝玉并无其它触犯刑律的"祸"事,足以把他押入"狱神庙"。(3)作者安排秦钟--蒋玉菡--柳湘莲作为宝玉的三个挚友,是各有用意的,皆在烘托宝玉叛逆性格的发展(见下篇)。
而按情节的发展逻辑:湘莲之"祸"从被人告发而暴露,到官府审理此案,宝玉涉嫌其中,拘押"狱神庙",是有一个过程的。这中间,都不可能不具体写及湘莲"作强梁"旧案的具体实情。大概正是在佚稿后30回的这个地方,作者将会通过旁人(如该案原告和作案同伙),或用倒叙、补叙,来"表"或揭开"作强梁"的谜底。总之这是属于脂评所说"留在后文细写"一类情节,本来是很有看头的,可惜它已"迷失",我们只好"叹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