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的交纳,就是为了,避免在后期的使用中,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以及设备的需要进行维修、改建或者是更新换代是没有费用。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主体维修基金。用于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也简称专用基金,主要是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维修基金和房屋在一起的,所以当房屋转让的时候,这个基金依然是新户主的户头上的,也就说依然是转个产权所有人的。
现在房屋维修金是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没有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交纳,就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维修基金缴纳标准最初是"按购房款2%-3%的比例缴交",而到了零八年的时候,就变成了"按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米造价的5%-8%缴交"。具体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怎么交纳的情况如下:
第一种情况:商品住宅,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这个比例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
第二种情况:公有住房,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1、按照建筑面积交纳房屋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