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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核》
清陶煦(1821~1891)论述中国封建农村中的地租问题的专书。陶煦,字村,江苏元和(今吴县)人,是当地的一个中医。《租核》全书包括《重租论》、《重租申言》、《减租琐议》三部分。《重租论》写于太平天国失败后若干年(确切年代不详);后两部分则写成于1884年。
《重租论》揭露了江苏苏州、松江一带地租的苛重和太平天国失败后还乡地主对农民的残酷压榨和迫害,认为冯桂芬等人的“减租”是骗局,论述了作者自己的减租主张。《重租申言》进一步申述减租的意义,《减租琐议》则提出了一个具体的减租方案。
书中以大量材料展示了苏、松等地农民在重租压榨下的悲惨处境,指出当地亩产最多三石,少的仅一石有余,而实际地租通常为一石二斗。按平均亩产二石四斗计算,除了补偿生产资料耗费(每亩合稻谷七、八斗),交租后余下的只有四、五斗,已远不足维持佃农一家的最低生活需要,地主又经常采用大斗收进或折价收银等办法加重盘剥,还使用私刑并勾结官府酷刑逼租,在佃农身上实在压榨不出时,则逼使他们的伯叔兄弟甚至亲戚代出,这不但使佃农一家陷于“穷且毙”的惨境,往往还迫使他的族人亲戚许多家连带破产。
陶煦主张按照土地肥瘠和人口稠密程度,分三种情况减租:上等每亩租额减至一石(原来一般约一石五斗),中等减至七、八斗,下等减至四、五、六斗。他认为只有实行减租才能有利于农业生产和缓和阶级矛盾,改革当时自都会以至乡邑的“条萧荒索之景状”。他还进一步分析了减租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提出要使国家、社会由贫变富,应该“效外夷”开发矿藏,兴修火车铁路,但只有“农有余财”,农村才有购买力来销纳城市的工业品,工商业的发展才有可靠的基础,而要使农有余财就要实行减租。如不减租,余财都掌握在地主手中,他们会把很大一部分窖藏起来或用以购买奢侈品,这最多只能对少数工商业有利。只有通过减租使余财的一部分保留在农民手中,才能更普遍地增加社会购买力,为更多的工商业提供市场,既有利于“市集之工贾”,也有利于“都会之工贾”。
陶煦的减租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资产阶级倾向,较为明确地反映了当时工商业者扩大国内市场的要求。 参考书目 赵靖、易梦虹主编:《中国近代经济思想资料选辑》上册,中华书局,北京,1980。
赵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