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书是篆书的变体,楷书的前身,上继周秦,下开魏晋,是我国文字形体和书法演变的重要标志。隶书字体笔法方圆并用,逆锋、藏锋、回锋兼施,行笔是中锋、偏锋同在,其典型笔法,是有波势,用挑法,故又有“蚕头凤尾”之称。
隶书究竟www.(aIhUaU.com起源于何时,所云众多,说法不一。
据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云:“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隶卒兴役戍,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趣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据西晋卫恒《四体书势》云:“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事难成,即令隶人(指胥吏)佐书,曰隶字。”又云:“隶书者,篆之捷也。”
《唐六典》云:“五曰隶书,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
隶书相传是秦代书家程邈所作。程邈,字元岑,秦代下杜人,初为县之狱吏,他对文字很有研究,后困得罪了秦始皇,被囚在云阳(今陕西省淳化西北)狱中,沉思10年。他感到当时官狱公牍繁多,篆书结构复杂,书写不便,因此就动脑筋把它改革,在原来大小篆的基础上加以整理,削繁就简,变圆为方,拟定了一批日常应用的标准隶书,成隶书3000字奏之。秦始皇看后很欣赏,不但赦免了他的罪,而且起用为御史,并以其所造的隶书发交官狱应用佐书,故曰“隶书”。唐代虞世南《书旨述》谓其书朴略微奥。所以世称程邈为“隶书之祖”。
但据《水经。谷水注》所记,隶书早在始皇前400年齐太公六世孙胡公棺上已经发现了。虽然此说在时间上亦有可疑之处,但至少可以证明隶书是古代人民在日常应用中日积月累创造出来的。
隶书也叫八分书,有关“八分书”,书史上有三种解释。
其一,是“去隶字八分取二分,去小篆二分取八分”;其二,像“八”字的造型那样“分”清笔势向背;其三,写的字有八分大小。
前者,就篆隶两种字体的取舍而论,说明“八分书”产生的缘由及字体形状,虽然含混了些;次者,实际上是在强调一种有“向背”、有分势的用笔方法;后者,显然是说字的大小尺寸。三者好比盲人摸象,各说各的。其实说的是同一样东西。
对古文字而言,隶书是一种草创的简化字。在秦代,一般只在管理工役和囚徒的下级官吏的行文中使用,这些官吏属于“隶人”,所用的书体就称为“隶书”。相传隶书是由程邈所创。程邈本是县吏,因罪被囚禁在云阳监狱。狱中的程邈经过十多年的研究,将篆书的笔画和结体作了简化,并作隶书三千字上奏秦朝,结果所创书体称为“隶书”,他被任命为御史。这种传说同仓颉造字一样属古代文人杜撰的神秘故事。实际上,汉字的任何一种书体都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创造出来的,而是由于社会进步、变化和发展的需要删繁就简而成的。也许程邈的功劳在于搜集整理了隶书,并使之成为官方小篆的辅助书体。
隶书又称“史书”、“佐书”、“八分”、“隶分”和“分书”等。其中,汉代有“书佐”一职,是专职书写的低级书吏,“佐书”之名由此而来;“八分”一名,即隶书的左波右磔,当时有一种说法:笔势收束无波称“隶”,笔势舒展名“八分”;“史书”则因所习用的人而命名。隶书的主要特征是“波挑”(或叫雁尾),所以长期以来,人们把波势法的书体称为“隶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