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专稿转载《婚前守贞操教育很傻很天真 贞操观念从何而来?》
导语: 38岁的单身女硕士涂世友建全国首个贞操网“雅品贞操网”, 她在微博上公布了自己的处女膜鉴定报告:“处女膜松,尚完整”,倡导婚前守贞,自称“贞操女神”。去年上海人大代表柏万青抛出“贞操是女孩最贵重的陪嫁”这样的雷人论调。自己选择婚前守贞当然是个人自由,但不意味着这需要推而广之。
贞操观念从何而来?贞操观念源于私有制的强化,“血统论”和“财产继承的需要”催生贞操观念
贞操观念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发展密不可分。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出于维护私有财产及维护家族利益的需要,男人要求后嗣必须是自己的血统,不允许“野种”抢夺自己的财产。因此,为了确保所生的人是自己财产的合法继承人,男人势必对女人有所要求,贞操观念应运而生。在人类婚姻向单婚形式转化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甚至有残酷的“杀首子”习俗,以确保本血缘子女的财产、门第继承权,这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但贞操观刚出现时,并不像后世那么严厉,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一书中说:“盖古代男女际会,本极自由,虽以礼法束缚之,终非旦夕所能变也。”它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宽到严的历史发展过程。有人认为,结束“文革禁欲期”后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的“纵欲期”
贞操观念在宋代以后成为精神桎梏,“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就中国而言,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所,但对婚前要求不多,也仅是宽松的伦理思想,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秦汉时期贞节观念有所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
贞操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是在宋代以后。经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理学大师们的大力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一套说教逐成为人们的精神桎梏。到元、明两代,贞节观念则被推到了极致,妇女不但不能涉及于性的淫污,连皮肤和手臂也不能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接触。元大德年间有一寡妇马氏,乳生疡,恐为男子看见,不医而死。元明善作了《节妇马氏传》,对此大加褒扬。到了清末民初,才有学者和知识分子从男女平等、追求个人自由等角度对封建“贞操观”展开了批判。
婚前守贞教育矫枉过正
中国的性教育问题地位尴尬,每有新闻出现都会引发争议。婚前守贞教育多为“恐吓式性教育”,片面夸大婚前性行为的危害,如果说倡导婚前守贞,旨在让青少年在性行为上注意安全,更加谨慎,其实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无论是“雅品贞操网”,还是此前浙大的“婚前守贞课”,都是片面化的性教育。雅品贞操网上的公告里写道:“男人只有找到一个处女,才能生下一个属于他的真正纯洁基因的孩子。处女初夜时,男子精子进入体内,发生自溶。女人以后和老公怀的孩子可能会像初夜的男人”(毫无科学道理的臆测)。很多婚前守贞的教育更是将“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滥交”、“怀孕”“性病”,完全是恐吓式性教育。
性学家方刚曾经概括了恐吓式性教育的三大特征:第一,只讲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专讲性会让人得病。一些放映的视频里面充斥着性病就和艾滋病的恐吓。第二,夸大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似乎只要有婚前性行为,就必定有悲剧发生。甚至个别案例称,有婚前性行为的人80%婚后都会离婚。第三,偷换婚前性行为的概念。事实证明,若两人相爱相守,婚前性行为也可以是非常安全的。而在偷换过概念的性病艾滋病恐吓中,婚前性行为似乎都是“淫乱的”、多性伙伴的、高风险的……
相比“守贞教育”,避孕、防治性病等性安全上的教育显得更为迫切和现实。性教育不应该矫枉过正,“自尊自爱的性原则”“安全性行为”才是性教育重点
性教育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存在,很多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性资讯,只能依靠互联网,毛片或者部分书籍获取性知识,这固然不利于他们对性产生正确的认识。但一味强调婚前守贞,进行恐吓式教育,同样不利于培养正确的性观念。性教育的重点不在于守贞,而在于正确的对待“性”。它不应该是一种“性禁忌教育”,而是在充分关注社会性秩序的前提下,要着重关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性权利。
真正保护青少年的性安全,应将重点放在“负责任的对待性”、 “做好避孕措施”、“强调自尊自爱的性原则”等。自尊自爱的性原则不是守贞,而是:1,当自己不喜欢时,不为取悦对方而做爱。2,不用可能会伤害自己的方式做爱。有人说婚前性行为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其实是在混淆概念。不安全的性行为才会对女性造成伤害,而这与是否结婚关系并不大。
美国历时10年花费17亿多美元的守贞教育以失败告终,北欧全面而适当的性教育反而成效显著
即使是被一般人视为“性开放”的美国,也曾经搞过大规模的婚前守贞教育。在1996年至2005年联邦财政年度之间,国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向婚前禁欲项目注入的资金超过了15亿美元。但据美国政府改革委会调查,10年的婚前守贞计划80%的信息是错误的,它夸大了避孕措施的失败率,且没能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知识。青少年有很多性问题,需要专门机构的帮助,但禁欲教育使这样的机构大大减少。美国少女的怀孕率、产子率和淋病得病率一直居高难下,奥巴马上台后不得不中止了这一婚前禁欲的性教育计划。由美国国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调查的报告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参加过专门的禁欲教育课程的美国学生与未参加有关教育项目的学生相比,在性行为和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节制。
相比之下,北欧的性教育模式可能更可取。北欧青少年性行为开始的早,性伙伴也比较多,但他们少女怀孕率、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都是世界最低,原因是他们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青少年掌握了足够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自己的性冲动,把伤害减少到最小。丹麦一位从事中学性教育老师说,1995年丹麦教育部决定在师范学院设置性教育课,后来把范围扩大到高中,成效十分显著,15 岁至19岁的女性生育率和流产率大幅下降,丹麦青少年中几乎没有出现因性爱而导致患艾滋病的,得性病的也很少。这证实了世界卫生组织在几个国家调查的结果:适当的性教育不但不会引起性行为的提前,反而会推迟性行为或使其更加安全。
相比古代,现代人性生理成熟时间提前而结婚年龄延后,安全措施更发达,适当的婚前性行为并非不可接受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19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 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禁欲型”教育需警惕
14世纪的意大利有专用来防止女性性交的金属或橡皮带——贞操带(以前已经介绍过)。其实个人有性自主权利,“守贞与否”是个人选择,不应受他人强制性干涉。性,首先是一种自由与选择权。至少是成人的自由与选择权。只要成年,每个人都拥有性自主的权利,不应受他人干涉。涂世友选择做“贞操女神”是自己的个人选择,旁人无权干涉,但她同样不能干涉他人的性自主权利。中国男人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择偶时也会有所影响。这些都是个人的价值取向问题,别人可以认可也可以保留意见。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种“禁欲型教育”,其实是占领了道德制高地,宣布“有婚前性行为的就是坏女孩”。“守贞”与否是个人性选择的权利,这种 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贞操观念”将女性物化,是性别歧视,强调“贞操陪嫁”则容易使婚姻成商品交易
在旧社会里,女性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只是一个家庭、丈夫、甚至是儿子的附属品。这种传统观念,其实很多父母依然在给子女灌输。很多父母觉得,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个好人家,“而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竞争力。”与此同时,有强烈“处女情结”的男人也不少,因曾发生婚前性行为而在婚后遭遇丈夫暴力或冷暴力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婚前守贞”,既有利益因素,又是男权社会思想的遗毒。而且,自古至今的“婚前守贞”,都强调女性要洁身自爱,对于男性的要求则少之又少,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规范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道德卫道士们描述得那么崇高。在婚姻中,男女是平等的。婚前性行为,有时候反而能决定婚姻是否“性”福。“婚前守贞”的观念之所以仍大有市场,根本原因在于很多女性仍然觉得,为了结婚以后讨好男人,为了结婚以后用贞洁博取男人的欢心,维护家庭的稳定,女性保持贞洁是有必要的。这其实是自己主动放弃平等的地位。事实上,自尊自爱的女性不但不应该因此而自责,反而应该远离观念落后的男性。鲁迅曾经说过,如果把贞操问题放到很重要的位置,那么丧偶和离异的女人该怎么活下去?
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禁欲主义否定了人的身体权利
中国人在历史和文化的挟持下,历来对身体持公开鄙视的态度,而追求道德完美和精神崇高。性,作为身体存在最强有力的彰显,所遭受的贬斥更是未曾断绝。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恐惧身体的狂欢,而性则是这种身体狂欢最极致的表现。性的存在,使人的“生”的意义得以放大。无论是传统封建社会,还是西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泯灭。
男权社会下权贵阶层为了性资源的配置,更是常常高举“伦理道德”的大旗
自从私有制以后,权贵阶层凭借占有的生活资料和权势,在性资源的占有方面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在男权主导的社会,女性作为性资源由男性掌管着分配,一旦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性资源配置产生不公,就会导致社会冲突。权贵阶层为了保留既得利益,缓解性资源配置的矛盾,就必须高举“伦理道德”,让普通的大众要“克己复 礼”,克制自己的性需求。因而,婚前守贞的旗帜才会被历代的“主流阶层(君王、或者处于统治地位的即得政治利益集团和宗教的上层)”高高地举了起来。
其实贞操网说到底就那么几句话:女人是商品,膜是包装,结婚是购物,初夜是拆封。四句汇成一句:非买勿拆。
婚前守贞操教育很傻很天真 贞操观念从何而来?
导语: 38岁的单身女硕士涂世友建全国首个贞操网“雅品贞操网”, 她在微博上公布了自己的处女膜鉴定报告:“处女膜松,尚完整”,倡导婚前守贞,自称“贞操女神”。去年上海人大代表柏万青抛出“贞操是女孩最贵重的陪嫁”这样的雷人论调。自己选择婚前守贞当然是个人自由,但不意味着这需要推而广之。
贞操观念从何而来?贞操观念源于私有制的强化,“血统论”和“财产继承的需要”催生贞操观念
贞操观念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发展密不可分。一夫一妻制确立以后,出于维护私有财产及维护家族利益的需要,男人要求后嗣必须是自己的血统,不允许“野种”抢夺自己的财产。因此,为了确保所生的人是自己财产的合法继承人,男人势必对女人有所要求,贞操观念应运而生。在人类婚姻向单婚形式转化的过程中,有的地方甚至有残酷的“杀首子”习俗,以确保本血缘子女的财产、门第继承权,这也是强化私有制的一种手段。但贞操观刚出现时,并不像后世那么严厉,吕思勉在《中国制度史》一书中说:“盖古代男女际会,本极自由,虽以礼法束缚之,终非旦夕所能变也。”它有一个从无到有、从宽到严的历史发展过程。有人认为,结束“文革禁欲期”后中国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的“纵欲期”
贞操观念在宋代以后成为精神桎梏,“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就中国而言,先秦时期的贞操观念比较温厚,虽然《礼记》中有“夫死不嫁”之所,但对婚前要求不多,也仅是宽松的伦理思想,并未成为普遍的社会心理。秦汉时期贞节观念有所发展,汉朝经学家刘向编《烈女传》,女圣人班昭又撰写《女诫》,为女子制定规范,其中“贞顺”、“节义”等为重要内容。到了公元531年,隋高祖杨坚下诏令:“九品以上妻、五品以上妾,夫亡不得改嫁。”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法令的形式禁止一部分寡妇改嫁。
贞操观念真正深入人心,是在宋代以后。经周敦颐、二程、朱熹等理学大师们的大力提倡,“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一套说教逐成为人们的精神桎梏。到元、明两代,贞节观念则被推到了极致,妇女不但不能涉及于性的淫污,连皮肤和手臂也不能和除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接触。元大德年间有一寡妇马氏,乳生疡,恐为男子看见,不医而死。元明善作了《节妇马氏传》,对此大加褒扬。到了清末民初,才有学者和知识分子从男女平等、追求个人自由等角度对封建“贞操观”展开了批判。
婚前守贞教育矫枉过正
中国的性教育问题地位尴尬,每有新闻出现都会引发争议。婚前守贞教育多为“恐吓式性教育”,片面夸大婚前性行为的危害,如果说倡导婚前守贞,旨在让青少年在性行为上注意安全,更加谨慎,其实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无论是“雅品贞操网”,还是此前浙大的“婚前守贞课”,都是片面化的性教育。雅品贞操网上的公告里写道:“男人只有找到一个处女,才能生下一个属于他的真正纯洁基因的孩子。处女初夜时,男子精子进入体内,发生自溶。女人以后和老公怀的孩子可能会像初夜的男人”(毫无科学道理的臆测)。很多婚前守贞的教育更是将“婚前性行为”等同于“性滥交”、“怀孕”“性病”,完全是恐吓式性教育。
性学家方刚曾经概括了恐吓式性教育的三大特征:第一,只讲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专讲性会让人得病。一些放映的视频里面充斥着性病就和艾滋病的恐吓。第二,夸大关于性的负面信息。似乎只要有婚前性行为,就必定有悲剧发生。甚至个别案例称,有婚前性行为的人80%婚后都会离婚。第三,偷换婚前性行为的概念。事实证明,若两人相爱相守,婚前性行为也可以是非常安全的。而在偷换过概念的性病艾滋病恐吓中,婚前性行为似乎都是“淫乱的”、多性伙伴的、高风险的……
相比“守贞教育”,避孕、防治性病等性安全上的教育显得更为迫切和现实。性教育不应该矫枉过正,“自尊自爱的性原则”“安全性行为”才是性教育重点
性教育在中国一直是个尴尬的存在,很多青少年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性资讯,只能依靠互联网,毛片或者部分书籍获取性知识,这固然不利于他们对性产生正确的认识。但一味强调婚前守贞,进行恐吓式教育,同样不利于培养正确的性观念。性教育的重点不在于守贞,而在于正确的对待“性”。它不应该是一种“性禁忌教育”,而是在充分关注社会性秩序的前提下,要着重关心社会每一个成员的性权利。
真正保护青少年的性安全,应将重点放在“负责任的对待性”、 “做好避孕措施”、“强调自尊自爱的性原则”等。自尊自爱的性原则不是守贞,而是:1,当自己不喜欢时,不为取悦对方而做爱。2,不用可能会伤害自己的方式做爱。有人说婚前性行为会对女性造成伤害,其实是在混淆概念。不安全的性行为才会对女性造成伤害,而这与是否结婚关系并不大。
美国历时10年花费17亿多美元的守贞教育以失败告终,北欧全面而适当的性教育反而成效显著
即使是被一般人视为“性开放”的美国,也曾经搞过大规模的婚前守贞教育。在1996年至2005年联邦财政年度之间,国会通过联邦和州政府向婚前禁欲项目注入的资金超过了15亿美元。但据美国政府改革委会调查,10年的婚前守贞计划80%的信息是错误的,它夸大了避孕措施的失败率,且没能传播艾滋病和性病知识。青少年有很多性问题,需要专门机构的帮助,但禁欲教育使这样的机构大大减少。美国少女的怀孕率、产子率和淋病得病率一直居高难下,奥巴马上台后不得不中止了这一婚前禁欲的性教育计划。由美国国会委托进行的一项研究调查的报告2007年发布,报告显示,参加过专门的禁欲教育课程的美国学生与未参加有关教育项目的学生相比,在性行为和观念方面并没有表现出更多的节制。
相比之下,北欧的性教育模式可能更可取。北欧青少年性行为开始的早,性伙伴也比较多,但他们少女怀孕率、性传播疾病感染率都是世界最低,原因是他们的性教育从幼儿园开始,青少年掌握了足够的性知识,可以解决自己的性冲动,把伤害减少到最小。丹麦一位从事中学性教育老师说,1995年丹麦教育部决定在师范学院设置性教育课,后来把范围扩大到高中,成效十分显著,15 岁至19岁的女性生育率和流产率大幅下降,丹麦青少年中几乎没有出现因性爱而导致患艾滋病的,得性病的也很少。这证实了世界卫生组织在几个国家调查的结果:适当的性教育不但不会引起性行为的提前,反而会推迟性行为或使其更加安全。
相比古代,现代人性生理成熟时间提前而结婚年龄延后,安全措施更发达,适当的婚前性行为并非不可接受
倡导婚前守贞这样的“旧社会传统”,并不符合现代社会的现实。在古代,男女结婚都很早,一般人十四五岁就结婚了,而且由于避孕措施的不发达,人们也往往会倾向于保持婚前贞洁。即使是现代社会的男女,十四五岁基本也都没有性经验。但现在的法定结婚年龄,男性不早于22周岁,女性不早于20周岁,且无论是国家倡导,还是个人工作生活的考量,人们都往往倾向于晚婚。而且,现在的人从进入青春期到法定结婚年龄有十年左右的时间,还有越来越多的人晚婚和不婚,所以要求所有的人婚前守贞是不现实的。生理发育年龄的提前,社会上“性文化”的充斥,避孕措施的进步和完善,都让“婚前性行为”变得并非不可接受。
婚前性行为具有现实性并不只是因为“性需要”的存在,而是因为它作为一种社会趋势,其实是无害的。《花花公子》杂志在1970年代初的一项以已婚女性为对象的调查表明,55岁以上年龄组中只有31%有过婚前性交,最年轻的年龄组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却高达81%。最极端的数字来自瑞典,男女两性中有过婚前性交的比例均高达95%。在那些婚前性行为已成大多数人的行为的国家,很难认为这种行为还是违反社会性规范的行为。因为所谓规范就是大多数人的行为准则。某种行为一旦成为大多数人的实践,就不应当被认为仍是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了。在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教授潘绥铭的调查中,从20岁往上,年纪每大5 岁,对婚前性的宽容就降低10%。
“禁欲型”教育需警惕
14世纪的意大利有专用来防止女性性交的金属或橡皮带——贞操带(以前已经介绍过)。其实个人有性自主权利,“守贞与否”是个人选择,不应受他人强制性干涉。性,首先是一种自由与选择权。至少是成人的自由与选择权。只要成年,每个人都拥有性自主的权利,不应受他人干涉。涂世友选择做“贞操女神”是自己的个人选择,旁人无权干涉,但她同样不能干涉他人的性自主权利。中国男人或多或少都有“处女情结”,择偶时也会有所影响。这些都是个人的价值取向问题,别人可以认可也可以保留意见。我们需要警惕的是这种“禁欲型教育”,其实是占领了道德制高地,宣布“有婚前性行为的就是坏女孩”。“守贞”与否是个人性选择的权利,这种 权利,应该得到尊重。
“贞操观念”将女性物化,是性别歧视,强调“贞操陪嫁”则容易使婚姻成商品交易
在旧社会里,女性没有独立自主的地位,依附于男人而存在,只是一个家庭、丈夫、甚至是儿子的附属品。这种传统观念,其实很多父母依然在给子女灌输。很多父母觉得,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嫁个好人家,“而失去了贞操就失去了竞争力。”与此同时,有强烈“处女情结”的男人也不少,因曾发生婚前性行为而在婚后遭遇丈夫暴力或冷暴力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婚前守贞”,既有利益因素,又是男权社会思想的遗毒。而且,自古至今的“婚前守贞”,都强调女性要洁身自爱,对于男性的要求则少之又少,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
婚姻的本质是一种契约关系,规范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没有道德卫道士们描述得那么崇高。在婚姻中,男女是平等的。婚前性行为,有时候反而能决定婚姻是否“性”福。“婚前守贞”的观念之所以仍大有市场,根本原因在于很多女性仍然觉得,为了结婚以后讨好男人,为了结婚以后用贞洁博取男人的欢心,维护家庭的稳定,女性保持贞洁是有必要的。这其实是自己主动放弃平等的地位。事实上,自尊自爱的女性不但不应该因此而自责,反而应该远离观念落后的男性。鲁迅曾经说过,如果把贞操问题放到很重要的位置,那么丧偶和离异的女人该怎么活下去?
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禁欲主义否定了人的身体权利
中国人在历史和文化的挟持下,历来对身体持公开鄙视的态度,而追求道德完美和精神崇高。性,作为身体存在最强有力的彰显,所遭受的贬斥更是未曾断绝。专制文化往往害怕人欲,恐惧身体的狂欢,而性则是这种身体狂欢最极致的表现。性的存在,使人的“生”的意义得以放大。无论是传统封建社会,还是西方中世纪的禁欲主义,本质上都是对人性的泯灭。
男权社会下权贵阶层为了性资源的配置,更是常常高举“伦理道德”的大旗
自从私有制以后,权贵阶层凭借占有的生活资料和权势,在性资源的占有方面始终处于强势的地位。在男权主导的社会,女性作为性资源由男性掌管着分配,一旦社会各个阶层之间性资源配置产生不公,就会导致社会冲突。权贵阶层为了保留既得利益,缓解性资源配置的矛盾,就必须高举“伦理道德”,让普通的大众要“克己复礼”,克制自己的性需求。因而,婚前守贞的旗帜才会被历代的“主流阶层(君王、或者处于统治地位的即得政治利益集团和宗教的上层)”高高地举了起来。
其实贞操网说到底就那么几句话:女人是商品,膜是包装,结婚是购物,初夜是拆封。四句汇成一句:非买勿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