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工院学字„2011‟11号
关于组织开展省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各班级:
根据苏教学[201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努力争先、奋发向上,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额为13人,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为5个。
二、条件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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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学习成绩优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校期间两次以上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金”、院“黄炎培奖学金”、院“三好学生”、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团干部”、院“优秀班主任助理”等相关荣誉。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在2009/2010学年至今担任过一年以上院系学生会、党团支部、班级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学习刻苦,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级无人受到院(系)级以上纪律处分;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2009/2010学年中全班考试及格率在97%以上;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获得2009/2010学年院级文明或先进班集体称号。
三、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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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为800元/人;省级“先进班集体”奖励标准为1000元/班,总计金额为
1.54万元。
四、组织开展单位
学生工作处、团委
五、申报、推荐、评议程序
1、个人申报、班级提名推荐时间:3月25日~3月29日中午12∶00。
2、各院(系)评审、推荐、公示时间:3月30日~4月6日15∶00前。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评议产生;或符合条件的同学可自行到学工处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再交由班委会、班主任、院(系)填写推荐意见,参与申报的院学生会干部需附由院团委出具的个人事迹材料及推荐意见。
省级“先进班集体”在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申报,各院(系)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为1个。申报、提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均需附翔实的事迹材料,说明文字不少于800字,各院(系)推荐的人选需进行排序。
4、汇总时间及方式:4月6日16∶00前按要求将推荐材料(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各1份)上报学工处。联系人:曹乾坤、许伟,邮箱:xuw@niit.edu.cn,逾期不报作弃权处理。
5、学工处审核时间:4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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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学院评议时间:4月11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学院公示时间:4月12日~15日。
8、上报时间:4月15日。
六、推荐、评选要求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申报省级先进个人须附送2009/2010学年个人考试成绩单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申报先进班集体须附送2009/2010学年全班考试成绩总表及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附件:1.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 “先进班集体”各院(系)推荐名额
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3.江苏省高校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4.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审材料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江苏省 学生 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 推荐
南工院办公室 2011年3月25日印制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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