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苗族实行家族外婚一夫一妻制。其婚姻是自由的,婚姻的缔结多为自主,自由选择,父母包办极少。自由婚姻全过程由青年男女作主张,父母不加干涉。男女双方通过游方、对话唱情歌,相互沟通情感,情投意合后,由男方父母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征得女方家同意后,就算订婚,择吉日结婚。如女方父母不同意,而男女双方爱情坚贞不渝者,就采取逃婚婚配。逃婚在十三天内,女方家派人找回,婚姻解除;男方再派人去说亲,女方父母同意办酒,也成婚姻;找不回去,十三天后,男方家请酒,终身婚配已定。包办婚姻则是男方家父母托媒到女方家提亲,如果年龄不到,完全由父母包办,征得女方同意后,男方家父母带一把红伞、一只公鸭到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谓之“订亲”。包办婚姻的另一种形式是姑、舅表单方优先婚。即姑妈家养女,须嫁给舅舅家之子,否则姑妈家必须赔偿舅舅家一笔财礼,征得舅舅同意后,方可择嫁。旧时,姑舅表单方优先婚酿成许多爱情悲剧,遭受青年情侣的反对。《苗族简史》载:“黄平、施秉和炉山的苗族反对最激烈,在他们长达一万五千多行的《开亲歌》中,竟以很长的篇幅叙述了这一斗争。经过相当长的年代,这个地区的姑舅开亲制度,在明朝以前终于废止了”。现在姑妈家嫁女,只须在出嫁前通报舅舅,以示尊重,不再给舅舅大笔财礼了。苗族有苗姓苗名,汉名汉姓之分,在日常生活中多用苗名交际。在婚姻缔结上,姓氏以苗族家庭苗姓为主。《苗族简史》载:“这种苗族家族苗姓,黄平多以地名命名,如加巴潘姓称‘喀嘎杷’,苗陇龙姓称‘喀柳’,都是地名,通婚都以原有苗姓为准,不受汉姓的限制。”即是,汉姓相同而苗姓不同的可以通婚;反之,汉姓不同而苗姓相同的不能通婚。
婚配选择,通过游方确定,黄平苗族游方受到时间、地点的制限,谈情说爱都在游方坡进行。每个苗寨都有游方坡,大的苗寨有两三个。多选于寨旁风景优美之地,由寨老们按风水择坡,或称土确定。游方的时间一般在农闲(农历九月第二年的二月)或节日集会期间。每到游方时节,青年男子三五结伴到异姓苗寨游方坡游方,游方时间每天从下午到傍晚,严禁晚上游方。日暮,男女青年便依依告别,反之就要遭到女方家寨上男人的干涉。解放后,苗族女青年从绣花房、灶边解放出来,上学读书,参加工作的增多,有的通过生产劳动、工作接触、节日聚会、赶场、看电影等形式与男子相识,或通过书信表达心意,加深感情,终成伴侣。
黄平苗族婚礼有如前所述的托媒和接亲、报亲、挑喜水、回门等过程。
接亲:接亲在晚上进行,不坐轿、不拜堂。喜日,新郎邀约五六个好友一同去女方家接新娘,新娘须洗发、梳妆打扮完毕,临出门前,生母给女儿一碗酸汤饭吃,预祝成家后有吃有穿,还请寨上父母健在、子孙满堂的长辈用既长又白的糯米草编织一双草鞋,穿上走路到夫家去,以防路上滑脚或摔倒。如滑脚、摔倒被视为把女儿的魂丢掉,为此还须煮好蛋请巫师到滑脚处补路,把魂找回。新娘寨上的姑娘都来送至寨边,一路歌声笑语,走远了还用飞歌相送,直到远去。新娘到夫家门前,由一人吟诵贺词,夫家小妹出门迎接,接下新娘的新伞。新娘入门向公婆问好,待老人杀了公鸡后才能坐下,当晚主人备办佳肴美酒招待亲朋,对唱酒歌通宵达旦。房族中几个姑娘一直陪伴新娘十三天,新娘新郎十三天中不同房,此旧习沿袭至六十年代。
挑喜水:新娘到夫家第三天拂晓,由小姑领去井边挑喜水。挑喜水不能摔倒,摔倒视为不吉利,不挑满桶,以防水溢出,水溢出视为将子孙丢掉。挑喜水,禁忌遇过路人,遇人视为今后不能聚财。新娘挑喜水是到夫家第一次劳动,之后便可参加任何一种力所能及的劳动了。挑喜水后,夫家房族中各家备丰盛佳肴,轮流请新娘吃一餐饭。
报亲:新娘到夫家第三天,夫家父母托两个善于言辞的男性长者到女方家报信,谓之“报亲”。一是与女方家父老协商聘礼及办喜酒等事宜;二是把新娘的嫁妆挑到夫家。报喜时双方父老言谈均用含蓄深奥的对偶句(理词)交谈。解放后逐渐变为用通俗话交谈。今有部分人家迎接新娘的当晚便与女方家协商聘礼及办喜酒两件大事,新娘的嫁衣首饰一次挑回夫家,减少了报亲这一环节。
回门:新娘到夫家只住十二天,第十三天回门,意为一年十二个月,一天算成一个月,十二天就满一年了,所以第十三天回门。回门的当天上午或第十二天,新郎家办酒席,宴请宾朋好友名曰“喝新媳妇酒”或称“吃新媳妇饭”。新郎家选派八至二十人不等男性青、壮年,用新砍的杉木扁担、新箩筐、新布袋挑猪肉上百斤、公鸭二只、公鸭一只、猪肚一个、糯米、绸缎、棉花、丝线、土烟叶、红蛋、糖、果、小包食盐、几两茶叶以及新娘的衣裙首饰送新娘回门。当天,新娘家也大办酒席,接待男方来客和宴请亲友,谓之“喝姑娘酒”。于朝门由两位妇女敬“拦门酒”,大门由两位男青年敬“门庭牛角酒”。来客须喝干这两道酒后,方可进屋。宾、主酒过三巡后,就对唱酒歌、划拳打马或跳铜鼓舞直至通宵达旦。
当日或次日,当客人要返回了,辞行不用语言直说,而是由三个能歌善舞的中年妇女,一人腰系竹笆篓,一人手拿几根桑树枝做成的勾和一只箩筐,另一人倒茶。给客人倒茶,讨茶水钱,与客人对唱“茶水歌”,如客人不给茶水钱,就用箩筐罩在客人头上用桑树勾拍打箩筐。一阵阵欢声笑语,客人给茶水钱后,即在客人鼻梁上画一道锅烟,下辞行令。倒茶水先倒给舅爷一路客人,离席也由舅爷一路客人先离席,以示尊重。但不得给舅爷一路客人画锅烟。客人离席出门时,必须喝门前的牛角酒,不喝不许出门。为此双方在大门你堵我推,非要客人喝牛角酒不可,寨上人在两边喝彩,甚为热闹。待送亲客人出得门来,早有一妇女在门口等着,站在客人后衣背画一道稀泥巴,意为送荣华富贵。每对客人均有一对妇女拿酒送行,一路对歌至客人远去。所有客人喝酒后,均在脸上打点彩色记号,以示区别是吃喜酒。
苗族女子婚后常住娘家,到次年二月和八月打谷,第三年栽秧或夫家有红白喜事才接来小住,不超过十三天,由夫家父母邀房族几个长者挑粑粑、糖果、点心、猪肉、公鸡等礼品送回。二月和八月打谷挑的是糍粑,栽秧节挑的是粽粑。粽粑有“母子粑”和“普通粑”之分。“母子粑”是用二三斤糯米包成两个大粽粑,另做几个小粽粑,用桃花、织棉做成的微型苗族背带捆扎于母粑上,再插上五彩小三角旗,结实为一挑,象征生儿育女,人丁兴旺。普通粑挑几挑,视家庭经济情况而定,可多可少。新娘此三次回家,其父母备办酒席,邀房族来陪客,房族各家也宴请客人,边歌边舞,通宵达旦,两天两夜才回归。
黄平苗族每当自己的女儿出嫁后的第二年秋,到市场上选购一顶精制的马尾斗笠,等到农历八月男方家来人接女儿去打谷时,就把这顶斗笠送给女儿。据传送这顶马尾斗笠是为女儿遮阳避邪,一身平安,此习俗沿袭至今。当女儿生育后,父母还请匠人精制一台崭新的木制纺纱机,择吉日请二三人不等,抬着纺织机去女儿家送给女儿。随送纺纺机的还有一只鸡(或鸭)、几两棉花、一碗米、一升稻谷,祝福女儿将来子孙繁衍,丰衣足食。还请巫师到女儿家去为女儿拜水井巫婆神,以保佑女儿生男育后母子平安。解放后,苗族多购国家商品成衣或布料,少用纺纱机,又因苗族姑娘出门参加工作逐渐增多,此两项旧习也就逐渐冷落。
送新娘回门,少不了姑娘糯米饭一挑(数十斤不等),猪肉一、二十斤,肚子1个,公鸭1只和数圈彩色丝绒、食盐等。抬到寨上另一家,由姑娘和小伙子们煮熟共食,谓之“姑娘糯米饭”。姑娘糯米饭是专为新娘宴请寨上姑娘和她的朋友的,所以严禁与新娘同宗同姓的男性参与,其任何一种食品也不准拿到新娘父母家。
在煮姑娘糯米饭的这家,完全是姑娘、小伙子们的天地。他(她)们无拘无束,欢声笑语,共同商量,共同劳动,一边煮饭做菜,一边海阔天空、畅所欲言、谈情说爱。各自都在悄悄地选择心爱的人。在一起劳动、谈话中,建立情感。席间,互相敬酒、劝饭、劝菜,祝贺新娘幸福。气氛十分热烈。散席后每人都带回一碗糯米饭几片猪肉。彩色丝绒分给姑娘带回去挑花刺绣,作为纪念。
男女若另寻新欢,妻子有权另嫁他人,并可带走一部分劳动所得的财产。苗族男女青年均豪爽大方,能歌善舞,有着广泛的社交自由。通过各种会期,民族节日,走亲戚,赶歌场,互相(www.aIhUaU.Com)结识,对山歌,勾通情感。表达爱恋之意。进而互赠信物表示订婚,在订婚后双方仍是自由地参加各种会期和社交活动。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爱情上不专一,就主动地退回信物表示毁约。从订婚到结婚都是自己作主,父母很少包办,也很少提到嫁妆和彩礼的多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