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双环扣”培训模式拟在培训内容上衔接和扣紧两个不同的知识领域,即培训的目的一方面要提高校车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素质,另一方面要使校车驾驶员掌握基本的青少年儿童心理学知识,并运用正确的教育方法引导学生心理品质的健康发展。“双环扣”培训模式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要素构成和运行机制,并需要其他的措施加以保障。
关键词:“双环扣”培训模式;校车驾驶员;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车驾驶员是学生交通安全的忠实捍卫者,是中小学安全教育管理的直接参与者和实践者,是学校井然有序、健康发展的突出贡献者。因此,加强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是政府、学校、社区、家长和学生等相关利益主体的共同呼声。本文力图构建一个“双环扣”培训模式,以期推动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
一、“双环扣”是构建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培训模式的有益尝试
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培训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遵循,套用其他职业的培训模式又无法体现校车驾驶员培训模式的特殊性,也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培训模式必须体现交通运输与年轻学生的需要紧密相连的特点。构建“双环扣”培训模式,主要是基于如下三方面的考虑:
(一)校车驾驶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是中小学学生交通安全的基本要求
校车驾驶员的服务对象是学校、家长和学生,其职业道德素质水平和专业技能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中小学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培训的首要任务是通过讲授交通法规,驾驶技能、车辆保养与车辆检修等知识来增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这也是“双环扣”培训模式最基本的一环。
(二)校车驾驶员的个人品质和人格特征是影响中小学学生心理素质的重要因素
伴随着“集中资源办学”政策的实施、“择校”现象的白热化和交通基础设施与交通工具的日益完善,校车的普及率将越来越高。校车驾驶员在接送学生的旅途中,与学生的接触时间和机会将日益增多,其个人品质和人格特征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心理素质。校车驾驶员的坚定、公正、爱心、理解、宽容等品质会使学生对驾驶员产生亲切感、信任感和归属感。在良好的感情基础上,学生会乐意倾听并牢记驾驶员讲授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在遇到突发事件也会积极配合校车驾驶员。相反,学生对一个缺乏爱心、耐心和宽容心的校车驾驶员将始终无法产生好感,有时甚至产生强烈的抵触和对抗心理。因此,培训者应在培训过程中传授一些关于教育方法与理念、青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和成人与孩子沟通交流技巧等方面的知识。
(三)二者的有机整合和灵活运用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的基本保障
学校安全管理系统,特别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的运行效率与校车驾驶员的综合素质是息息相关的。如前所述,校车驾驶员在服务中体现出的职业素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活生生的教材,同时其内心的思想品质也直接影响到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学校交通管理部门应重视对校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保障安全和育人的作用。
因此,构建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双环扣”培训模式,有利于提高校车驾驶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中小学学生心理素质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二、“双环扣”培训模式的理论基础和要素构成
(一)理论基础
构建“双环扣”培训模式要以人类发展的理论,发展心理学和教育心理学等为理论基础。近年来,对人类发展持背景主义观点的学者强烈呼吁,要更多关注诸多外在力量对儿童青少年发展的影响。例如,布朗芬布伦纳(Bronfenbrenner)在其生态系统理论中就谈到了多层环境是如何影响儿童青少年发展的,并强调发展个体嵌套于相互影响的一系列环境系统之中,在这些系统中,系统与个体相互作用并影响个体发展。。学校作为儿童青少年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是环境系统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伴随着儿童青少年的大脑和神经系统的不断成熟,学校及其教职人员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教学和实践活动教给儿童青少年运用各种规格、策略和问题解决能力,来处理各种各样的信息。发展心理学理论也强调有效的教养方式需要敏感地适应孩子,在教养实践和儿童的独特心理特征之间应创造一种良好的和谐,因此教职人员应持有正确的教育理念和掌握有效的教育方法。在儿童青少年学习认知方面,美国心理学家班都拉(A.Bandura)的观察学习理论认为,人的许多社会性行为都是通过观察学习而获得的。儿童青少年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可获得榜样行为的符号性特征,然后将符号性特征转化为适当的行为。由此可见,观察学习理论对学校进行社会规范教育和培养道德品质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学校作为学生家庭之外对其发展影响最大的正式机构,其教职工的兴趣爱好、行为举止和心理品质等对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同时学生通过观察学习可获得教职工的符号性特征,并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之中表现出来。因此,“双环扣”培训模式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它不是一座“空中楼阁”。
(二)要素构成
“双环扣”培训模式的基本要素构成包括培训主体、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和培训动力等。一般来讲,培训主体是培训工作的施动者和影响因子,包括培训的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和监督考核主体。校车驾驶员培训工作属于公益性为主导的事业,因此政府是培训最主要的投资主体,其他主体的投资是政府投资的重要补充;校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由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而监督考核的责任主要由教管部门、交管部门和学校三方共同履行。培训对象是各中小学学校的校车驾驶员,他们既是教育培训的客体,又是主动学习的主体。在培训内容上,“双环扣”培训模式要求培训者将两个要素领域交叉扣套在一起,使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有机地渗透糅合到校车驾驶员的一般培训内容中。“双环扣”培训模式的“双环”特点,不仅体现在内容上两个要素领域相互联系、有机结合,而且还体现在途径上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操作的相互配合、相互补充。课堂教学指的是培训部门传授有关交通安全法规、校车检查与维护、儿童成长与发展、安全教育、青少年心理、教育基本方法与理念、突发事件处理策略等方面的知识;实践操作则要求培训部门派有经验的驾驶员对参加培训的校车驾驶员进行途中培训。以增加校车驾驶员的实践经验。在具体培训方法的选择上,应包括考核法、学分制、专家授课和学员交流讨论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等。最后,校车驾驶员培训需要一种内在驱动力,这种驱动力一方面来自驾驶员内在素质提升对培训的需求,另一方面来自校车驾驶员日常工作环境的变革或工作任务的挑战。
三、“双环扣”培训模式的运行机制
培训模式的运行机制是在明确培训要素构成的基础上,考察要素之间内在关联和结合形式,是培训各相关主体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相互适应的方式。从概念上可以看出,研究培训模式的运行机制,一要掌握培训模式的要素构成,二要厘清要素之间的关系。传统的校车驾驶员培训工作都是由教育管理部门下达培训指令或中小学学校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和校车驾驶员素质水平的现状提出培训需求,委托交通管理部门对校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这种培训模式的优点在于培训机构比较正规,驾驶员的职业技能素质得到较大的提高;缺点是培训内容和方式陈旧单一,培训的监督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双环扣”培训模式试图在克服传统培训模式弊端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更加良性的运行机制,这些机制包括目标动力机制、组织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
(一)明确培训目标,形成多元的动力系统
“双环扣”培训模式的目标是通过培训提升校车驾驶员的专业技能、职业道德水平和人格魅力,进而减少交通事故,融洽教职工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能力。多元的动力系统表现在所有的培训参与主体共同致力于建立一个政府主管部门宏观指导、教育管理部门广泛积极参与、交通管理部门自主办学、监督主体严格监督考核、培训工作与校车驾驶员选拔配备和晋升考核密切结合的运行机制,即多元动力系统的培训运行机制。
(二)实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首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要认识到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培训工作不仅涉及到驾驶员自身素质的提高,而且关系到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要通过各种有益的手段引导校车驾驶员重视培训,动员和组织其积极参与培训工作。其次,交通管理部门应依照目标明确、分工协作、权责统一和效用性等原则优化组织机构,把各种培训资源组合成有机的整体,使各种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第三,在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效益为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制定严格的培训规则。
(三)健全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对校车驾驶员的考核工作应从四个方面着手:考核内容设置是否科学;考核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考核方式是否完善;考核结果是否具备参考价值。“双环扣”培训模式将校车驾驶员培训情况作为其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视培训为激励校车驾驶员积极向上的一种手段,同时建立和完善校车驾驶员培训档案制度,如实记载校车驾驶员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通过培训、考核和使用的有机结合,真正建立一种强有力的驾驶员培训动力机制,使校车驾驶员产生一种内在的学习动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四、“双环扣”培训模式的保障措施
建构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双环扣”培训模式是一个系统过程,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加以保障。首先,由于校车驾驶员培训既有利于驾驶员自身的职业生涯的发展,又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全,因此,政府、学校和校车驾驶员都应高度重视驾驶员的培训工作,共同承担校车驾驶员培训的相关费用,为培训工作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同时聘请有经验的驾驶员担当培训的重任;其次,政府部门和学校应完善相关配套的制度保障措施,这些制度保障措施包括:
(一)建立严格的中小学校车驾驶员招聘与录用制度
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素质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交通安全,因此,学校在招聘录用环节应对应聘者的资质进行严格认定,提高校车驾驶员录用门槛,从根源上保证校车驾驶员具有较高的素质水平。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在审核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时可以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驾驶经历,并且无未消除的交通违法和交通肇事记录,近期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负同等以上驾驶经历,等等。
(二)建立健全各项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要健全经费管理制度,保证培训经费专款专用,防止培训经费被占用、滥用和挪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第二,制订全面周详和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培训要从政府、学校和学生的需求角度出发,同时还应兼顾校车驾驶员的个人利益,在培训方式上,要使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脱产培训三者结合起来。第三,建立严格的培训评估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培训跟踪体系,对培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调和控制,防止培训“走过场”等现象的发生。
(三)建立中小学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方针,明确校车驾驶员在各种交通突发事故中应负责任的制度。责任内容包括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建立中小学校车驾驶员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目的是增强校车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次数,保证学校交通管理系统的平稳运行。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的约束下,校车驾驶员会积极主动地参加培训以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加深对安全教育知识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等内容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