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协议离婚如何办理手续
一、办理机构和时间。
当事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比如上海,就是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地址位于漕宝路70号光大会展中心婚礼广场三楼,办理时间为每周四下午的1:30-4:00,联系电话是64325087。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1、还应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2、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四、办理期限和收费。
期限为一个月。但一般来说,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通常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收费依据是《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民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9号],标准为:40元/人。
五、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六、境外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一)国外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国外律师公证人将国外注册的结婚证进行公证;
2、委托国外律师将公证过的结婚证在该国外交部进行公证;
3、委托国外律师将经过该国外交部门公证的结婚证在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国外律师将认证过的法律文书寄回国内使用。
(二)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1、委托香港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包括查核和公证);
2、委托香港律师到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3、将该份文件寄回内地使用。
(三)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
委托澳门的中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是否需要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目前尚无明确要求。
(四)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公证认证:
1、委托台湾律师到台湾公证机关公证;
2、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文书副本寄交内地公证员协会和内地当事人;
3、内地一方将公证文书拿到上海公证员协会作核证。核证后即可使用。
中韩涉外婚姻登记流程
中国当事人要准备三份公证书:
1、“个人未婚声明书的公证书”
2、“亲属关系公证书”
3、“国籍公证书”
上述材料在你户口所在地的公证处做就可以了,一般公证处都做成中英文的,每份380元,但是到韩国后要再转译成韩文(他们也有相应的翻译公司),所以建意在中国公证处指定的翻译公司直接做成中韩文的。
去公证处之前,你要先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证明信(给公证处的),主要写请你的名字,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还有你的亲属关系等(派出所一般都知道怎么写),拿着这个证明信还有你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到公证处就可以了,一般3--5天就能拿到公证书了,然后再拿着“个人未婚声明书的公证书”去做外交部领事司的认证,另外两个公证书不用,这个步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海南、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上海、重庆这些地方的可以通过省,市,自治区的外事办做认证,其他地方的一定要请代理旅行社来做。 J 之后,你把做过认证的“个人未婚声明书的公证书”(不用韩国驻华领事馆再认证),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全部页的复印件,“亲属关系公证书”“国籍公证书”统统邮寄到韩国,做到这儿在中国的事情就暂告一个段落了,,剩下的都由你另一半在韩国完成。
等你另一半把他那边的文件寄过来之后,你拿着“结婚公证书”(即韩国人户籍登本的翻译公证书)要经过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的,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把你的婚姻状况一栏改成“已婚”,同时你要自己打印一张“户口本上已婚纪录的确认证明”并请派出所加盖他们的公章,因为你的户口本中并不能
体现你的配偶的姓名以及国籍等相关信息,所以这份文件要写清:某某(中国人)和某某(韩国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已在韩国登记结婚,现根据境中国驻韩国使馆认证的韩方结婚公证书(即韩国人户籍登本的翻译公证书),将我辖区公民某某的婚姻状况一栏更改为已婚,特此证明。一般派出所还会同时打印一张你的“常住居民登记卡”出来给你,上面明确记载着你的婚姻状况变更的时间。OM
现在你就可以打电话给韩国驻华的领事馆预约签证了,至于签证的材料,中方当事需要准
备的材料: 1.护照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有已婚的记录)
4.户口上已婚记录的确认证明文件(公安机关开具)
5.未婚声明书的公证书(经过认证的)复印件
6.交往经过书(签证申请人亲笔)
7.签证申请表格和
8.结婚签证申请表格
9.韩国配偶的户籍登记本(记录韩·中国际结婚事实,韩方配偶尚未注销的户籍 )
10.韩国配偶的财政状况证明材料(尽可能提供其在职证明,房产登记簿登本,租房合同,存款证明等材料)
11.韩国配偶的身员担保书(对中国配偶在韩国停留期间的担保,需要在韩国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12.最近3个月的国际通话记录单
13.邀请函 (韩国配偶出具,详细记录结婚及交往经过等内容),这些都由你老公在韩国准备好一起寄过来就行了。
注意:签证申请表在使馆的网站上你可以下载,结婚签证申请表可以请你另一半在韩国拿填好之后一起寄过来,或者你去使馆送签证材料的时候向使馆拿也可以,但是表格里涉及很多你另一半的个人信息,你要事先知道才好。
只要你们的结婚是真实的,只要你的签证材料是完全按照使馆的要求准备的,那么完全不用为签证的问题担心。
从你准备第一个文件到你拿到签证,一共大概需要20--3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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