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衣社的作为
1931 年夏,“万宝山事件”使中日冲突升级,日军加快了侵华的步伐。面对外有日本虎视眈眈,内有官僚腐败的尴尬局面, 一群原“黄埔同学会”学生相互串联,准备创立一个反腐救国的组织——布衣社。此举得到了贺衷寒、邓文仪、胡宗南等一大批原黄埔系同学的鼎力支持。
当时,素有蒋介石“螟蛉子”之称的刘建群深得蒋介石器重,他写了一本小册子,名叫《我对党的一点意见》,认为要使国民党起死回生,须挑选一批“优秀”的党员,组成“布衣社”,并要限制党员财产,最关键的是忠于领袖云云。蒋介石看了之后,未置可否,然刘建群深知蒋介石的个性——默许等于承诺。于是,刘建群把这本小册子大量印发并广泛散播。
1932 年3 月1 日, 蒋介石在南京主持召开会议,宣布“布衣社”(又名“三民主义力行社”)正式成立。从此,布衣社置于蒋介石的控制之下。
布衣社的主要任务是打击腐败,以秘密手段反对形形色色的势力,如日本人、共产党、各地军阀、南京反对派等,以确立黄埔一系对国家的主宰地位,其宗旨是“为复兴民族而献身”。
布衣社的活动经费主要由蒋介石提供,此外,许多人也捐出当月薪水,作为布衣社的社费。布衣社有严厉的《章程》和《纪律条例》。比如:(1) 不得违背主义和领袖;(2) 不得违抗命令;(3)不得泄露机密;(4) 不得有小组织活动;(5) 不得偷生怕死;(6)不得贪赃枉法;(7) 不得吸食鸦片;(8) 不得娶妾。违犯以上各条之一者,处以死刑。
布衣社的领袖层,由黄埔学生和少数优秀人物组成,其选拔、入社,均需有两名成员推荐,蒋介石亲自批准。这个阶层操纵着所有下级布衣社成员的前途和生死,它规定:除非组织解体,其成员终生不许退社,违背者处决,叫做“生的进来、死的出去”。其成员中,比较有名的有曾扩情、酆悌、肖赞育、胡宗南、桂永清,甚至包括“中国希姆莱”戴笠、郑介民等人。当时,这些人被称作布衣社的“十三太保”与“四大金刚”。
布衣社的下级组织有“革命军人同志会”和“革命青年同志会”。“革命军人同志会”面向军官,它控制了各地的黄埔学生,年年一拨甚至几拨的中央军校毕业生,都被纳入它的轨道。“革命青年同志会”则面向军界以外的“精英”,党员、文人、警察、学生领袖、新闻记者、中产人士等,都在它的目标之列。
那时,进入布衣社已成为一种殊荣,它不仅可以为自己带来特殊的擢升机会、结识高层的便利,如果“组织上”不追究,还可以躲避法律的制裁。
布衣社短暂的“春天”
布衣社“反腐”的手段虽然极端,但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方式确实给民国社会带来一丝海市蜃楼般的曙光。
布衣社内部从上至下,一律要求杜绝奢侈腐败。一个叫严泽元的成员回忆:“当时在社内办公的人,每天工作十四个小时。”一个叫梁干乔的成员则更加发奋,他几乎每天都是凌晨三四点钟才上床休息,第二天又早早起床,准时上班。这样繁重的工作,以至于“有一次全体办公的人员健康检查时,发现很多人患有神经衰弱症”。
布衣社也一改“只拍苍蝇,不打老虎”的官场习气。例如:蒋介石的侍从胡靖安嗜好打麻将,经人举报后被毫不留情地关了7 天禁闭,一次性改了毛病。高层领袖康泽一次“误泄机密”,结果被“弹劾”等等。
1932 年6 月,蒋介石在武汉带领布衣社发起了当时广为人知的“武汉清流”廉政风暴,声称要实现一个“浊流根绝、清流上升”的武汉。“第一刀”首先对准稽查处高层杨庆山。蒋介石勒令他退休并赠予五万元办慈善堂,手下稽查权全部交出。“第二刀”,逮捕、审判并枪毙了一批武汉罪大恶极的警察局头目。“第三刀”,就是针对普通警员的重组、整顿。发现偷偷吸食鸦片者枪毙,发现溜号嫖娼者枪毙,集训期间参与或预闻走私而不举报者枪毙,“放风”时间乘机敲诈商铺者判刑,聚众滋事斗殴者判刑,与原堂口、黑帮牵扯关系者判刑,点名迟到者禁闭,顶撞教官与纠察队员者禁闭,内务不整者禁闭,浪费粮食者禁闭……这些行动使得武汉的治安、社会风气大为好转。
之后,布衣社又在蒋介石的支持下揭开了“新生活运动”的序幕。当时,蒋介石授意布衣社:“致令陈立夫、康泽,明日在首都各报刊登国府的禁赌令禁嫖令。明示一下,以汉口为榜样,凡大小官员违令者一律重惩。另,自民国二十二年元旦起,国府将致力革新社会风气、根绝官员腐败。二十二年将为民国之道德复兴、革新鼎元之年!”
此外,1932 年底,布衣社还在武汉实行“复兴农村”计划,成立了“四省农民银行”,为破产农民提供小额低息的贷款。1933 年,布衣社又主持修建七省公路计划,在三年内,修建公路22000 公里。
布衣社在短期内取得了惊人的“战绩”,但其组织的庞大、权力的膨胀,也愈发使得蒋介石不安。对于布衣社来说,真正可怕的敌人不是“腐败”,而是独裁,是支撑起这个社会的可怕制度。
1932 年3 月底,蒋介石曾三次向布衣社书记推荐戴笠,但都被拒绝了,这让蒋介石相当不快。此后,布衣社的书记稍有“不遂愿者”,便被蒋介石更换。1933 年7 月,蒋介石为牵制布衣社,
下令组建效仿纳粹党卫队的“军委会别动总队”,达到了权力制衡的目的。
“布衣社”的旗号是打击腐败,但自身并非绝对清廉。1934 年6 月,“南昌大火案”发生,据说主犯是国民党二级上将徐培根,布衣社接手调查后,迅速发现了大量证据,准备随时逮捕徐培根。但徐培根找到了时任布衣社书记的邓文仪,掏出8 万元巨款和一管手枪,威胁说:“要么接受贿赂,要么玉石俱焚!”邓文仪被吓坏了,最终接受了贿赂,以“意外事故”为理由遮掩此案。
1936 年12 月12 日,“西安事变”发生。在蒋介石被囚禁期间,布衣社戏剧性地选择了站在“讨伐西安派”的立场,这无异于将蒋介石送上断头台,也真正激怒了蒋介石。“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12 月27 日,蒋介石下达了第一个手谕:停办布衣社的机关报。随后,蒋介石下令逮捕四川布衣社书记任觉五、《中国日报》社长顾希平。最后,除少数人,布衣社的大部分骨干不是因莫须有的罪名被逮捕,就是被放逐、冷落,下场凄凉。
1937 年三四月间,蒋介石再下一道手谕:“即日起,停止一切团体活动。”最终宣判了布衣社的死刑。此后,布衣社的残余分子又东山再起组建了两个组织,即 “三民主义青年团”和 “军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