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云浮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经云浮市政府批准并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
近日,云浮市正式公布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并于今年7月19日起施行。
据悉,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和召开听证会等程序,制定了《云浮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目录》(以下简称《禁止目录》)。
按照国家《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划分的食品种类,《禁止目录》将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限定在食用油脂制品、食用动物油脂、发酵肉制品、预制调理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以及小麦粉、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非本地传统、特色食品,并将国家和省已经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乳制品、罐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食品,一并收载其中。
对于《禁止目录》之外的大米、挂面、热加工熟肉制品、茶叶等食品,则允许云浮市个体工商户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载明食品种类的生产加工活动。目前,云浮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稳步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