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的调解是人民法院和当事人进行的诉讼行为,其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即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那么你听说过法院调解吗?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法院调解的相关法律知识。
法院调解涉及的内容1、调解方式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2、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 制作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2) 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 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 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 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