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族的民间文学,是以口头相传的形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的。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文艺工作者搜集、整理了部分土族口头文学。这些作品大多生动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热情地歌颂了劳动人民的勤劳、智慧以及与恶势力搏斗的勇敢精神。根据掌握的资料,土族民间文学按其内容和体裁,可分为“花儿”、叙事诗、家曲、传说故事、寓言、歌谣等。“花儿”既称山歌,也称“少年”,土语称“外面唱的歌”(不能在家里唱)。“花儿”曲调高亢嘹亮、节奏自由奔放,是甘、宁、青各族人民共同创造和发展的民间文学瑰宝。土族的“花儿”又有它自己的特点,既不与汉族“花儿”雷同,又与藏族“拉依”有别。土族“花儿”的主要内容是描写青年男女间的爱情生活,所以“花儿”又有爱情的媒介和桥梁之称。“花儿”一般四句式较多,前两句比兴,后两句表达实意。
也有三句式的“花儿”,主要流行在民和县官亭、中川一带。唱“花儿”是土族人民文化生活的主要形式之一,不论在田野或山冈、庙会,男女老少几乎人人爱唱,人人会唱。在各地定期举行的传统“花儿”会上,土族的民歌手常常对唱不绝,演唱者大都能触景生情、即兴编词、出口成章、对答如流。因此,土族之乡素称“花儿之乡”。
叙事诗,在土族民间文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代表作品有《拉仁布与吉门索》、《登登玛秀》、《祁家延西》、《太平哥儿》、《格萨里》、《洛桑王子》、《不柔有》等,其中《拉仁布与吉门索》流传最为广泛,是土族人民最主要的一首叙事长诗,人们称之为叙事长诗中的明珠。
全诗长达300多行,通过对一个爱情悲剧故事的生动细腻描写,向黑暗的封建社会提出了有力的控诉,是一部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典型作品。它不仅显示了土族人民丰富的想象力,而且表达了他们对自由美好的新生活无限向往的顽强意志。
家曲,也叫宴席曲,大都一问一答,短小精悍,有赞歌、问答歌、婚礼歌等。赞歌是土族人民在款待贵宾时,宾主之间相互赞颂的歌,它运用比喻、夸张、象征、渲染等手法,互相称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