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考驾照的越来越多,所以,处于实习期的学员也是越来越多。今天,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实习期驾照扣分规定。
实习期驾照扣分规定(一)驾驶证实习期满分注销,关联降级
1.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2.实行满分注销降级制度。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解读:实习期满分注销。比如一驾驶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则小型汽车(C1)驾照会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恢复驾照,只能重新申领;实习期关联降级。比如某驾驶人原有牵引车(A2)驾照,增驾新取得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会被注销,而且原有的牵引车(A2)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为中型客车(B1) 大型货车(B2) 驾照。
(二)驾驶证实习期内扣12分以下,实习期延长一年
1.延长实习期。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实习期内驾驶限制。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3.实习期陪驾要求。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实习期驾照扣分的误区1、误区一
很多人说扣满了12分,只要考科目一就可以了,其实这不是针对于实习期的学员来的。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交规太长,只提炼出了主体意思),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在十五日内必须参加七天的理论学习然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停止使用驾驶证。
特别提示:非实习期的驾驶人,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还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
2、误区二
实习期扣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需要延长一年。
这是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的实习规定。他们还有一个规定:如果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扣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