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我国形成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大气候”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器官移植供体的唯一来源。此举赢得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走上法治轨道。

  禁用死囚器官,是全球公认的器官移植原则。中国是世界第二移植大国,也是唯一系统性使用死囚器官的国家。多年来,国际医学界对中国医生实施了学术制裁:不允许他们在国际会上发言;不允许他们在医学期刊发表论文;不批准他们成为世界器官移植学会会员。中国器官移植医生在国际上被鄙视、被孤立,不仅是医学界的耻辱,更是国家的耻辱。如果不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中国器官移植界永远无法堂堂正正登上世界舞台。随着司法部门“少用、慎用”死刑,死刑判决逐年减少。如果不摆脱对死囚器官的依赖,中国的器官移植事业将成为“无源之水”。

  近年来,尽管我国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正规渠道,公众“捐献无门”,死囚器官依然是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人体器官来源混乱,非法买卖器官盛行,旅游移植暗流涌动,神圣的器官移植变成了肮脏的金钱交易,令人触目惊心,严重腐蚀了医疗和司法队伍。

  我国法律规定,严禁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不可否认,有的死囚在被执行死刑前,确有可能幡然悔悟,同意自愿捐献器官。但是,一名身陷囹圄的死囚,迫于各种压力,其“自愿捐献”是否本人的知情选择,很难令人信服。生命是平等的,无论是死囚,还是普通人,都拥有自行决定是否捐献器官的权利。司法界参与器官的获取与分配,不仅滋生了权力寻租行为,而且践踏了法治的公平正义。中国政府规定停止使用死囚器官,既体现了对人权和法治的尊重,也体现了铁腕反腐的决心。

  停用死囚器官,对于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来说,是一次灵魂的救赎。摘取死囚器官,既不符合医学伦理,也违背了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医学精神。长期以来,很多医生内心充满矛盾,既痛苦,又无奈。一方面,患者器官功能衰竭需要救命;另一方面,我国没有一个公开透明的器官捐献体系,只能被迫去取死囚器官。长远看,这无异于饮鸩止渴。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少数医生和司法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垄断资源,牟取暴利,不利于医学事业的发展,更不利于年轻医生的培养。著名医学家裘法祖在临终前曾叮嘱晚辈,一定要让中国器官移植界摆脱死囚依赖,建立一个符合伦理道德的公民器官捐献体系。这也是几代器官移植人的追求和梦想。

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 我国形成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大气候”

  有人担心,停用死囚器官,会不会导致器官严重短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俗话说,不破不立。不破除依赖死囚器官的“小气候”,就无法形成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大气候”。试想,如果把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和死囚器官放在一起,对于自愿捐献者来说,难道不是一种精神伤害吗?全面停用死囚器官,既体现了对死囚的尊重,更彰显了对生命的敬畏。只有建立一个公开透明的器官捐献体系,才能让更多公民打消疑虑,义无反顾地加入自愿捐献者行列,把最后的“生命礼物”留给世界。

  一个伟大国家的尊严,与每一个公民的尊严紧紧联系在一起。当每个公民都有尊严时,国家才有尊严。一个国家的影响力,不仅体现在经济总量上,更体现在价值观上。尊重人权、尊重法治标志着中华文明的历史新高度。全面停用死囚器官,树立中国在器官移植领域负责任大国的形象,将是中华文明对世界文明的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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