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一切的花朵。
在任何一个千红万紫的花摊上,各色花朵的壮阔交杂,成了都市中最美的点缀。
其实并不爱花圃,爱的是旷野上随着季节变化而生长的野花和那微风吹过大地的感动。
生活在都市里的人,迫不得已在花市中捧些切花回家。对于离开泥土的鲜花,总觉得对它们产生一种疼惜又抱歉的心理,可还是要买的。这种对花的抱歉和喜悦,总也不能过分去分析它。
我买花,不喜欢小气派。不买也罢了。如果当日要插花,喜欢一口气给它摆成一种气势,大土瓶子哗的一下把房子加添了生命。那种生活情调,可以因为花的进入,完全改观。不然,只水瓶中一朵,也有一份清幽。
说道清幽,在所有的花朵中,如果是想区别“最爱”,我选择一切白色的花。而白色的花中,最爱野姜花以及百合——长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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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我尚在大西洋的小岛上过日子,那时,经济情况拮据,丈夫失业快一年了。我在家中种菜,屋子里插的是一人高的枯枝和芒草,那种东西,艺术品味高,并不差的。我不买花。
有一日,丈夫和我打开邮箱,又是一封求职被拒的回信。那一阵,其实并没有山穷水尽,粗茶淡饭的日子过得没有很悲伤,可是一切维持生命之外的物质享受,已不敢奢求。那是一种恐惧,眼看存款一日一日减少,心里怕得失去了安全感。这种情况只有经历过失业的人才能明白。
我们眼里看求职再一次受挫,没有说什么,去了大菜场,买些最便宜的冷冻排骨和矿泉水,就出来了。
不知怎么一疏忽,丈夫不见了,我站在大街上等,心事重重的。一会儿,丈夫回来了,手里捧着一小把百合,兴匆匆地递给我,说:“百合上市了。”
那一刹间,我突然失了控制,向丈夫大叫起来:“什么时间了?什么经济能力?你有没有分寸,还去买花?!”说着我把那束花啪一下丢到地上去,转身就跑。在举步的那一刹间,其实已经后悔了。我回头,看见丈夫呆了一两秒钟,然后弯下身,把那给撒在地上的花,慢慢拾了起来。
我往他奔回去,喊着:“荷西,对不起。”我扑上去抱他,他用手围着我的背,紧了一紧,我们对视,发觉丈夫的眼眶红了。
回到家里,把那孤零零的三五朵百合花放在水瓶里,我好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