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的民间舞蹈,蕴藏丰富,历史悠久而又别具丰采。就其性质大致可分为:欢庆自娱性舞蹈,如“目脑纵歌”、“整歌”、“叮歌”。祭把丧葬舞有“格本歌”、“恩港斋”、“金寨寨”。表演性舞蹈有“刀舞”。有些景颇族民间舞含双重性,自娱性,表演性兼而有之。
目脑纵歌是景颇族影响最大的大型集体歌舞,关于它的由来,景颇族不同支系都有这样的传说:地上的百鸟应邀到天上参加太阳神举办的目脑纵歌。百鸟返回大地后,在一棵大青树上举行了地上的第一次“纵歌”集会,被景颇族创世英雄宁贯娃看见并学会,移植到了人间。故事中说,始祖宁贯娃原住在“阿桑尤布”(意为“石岩洞”)的地方。当时人们居住在石岩洞里,使用各种石工具,如石刀、石锅、石三角灶架等。另有一种说法:景颇族的发源地在今青海省境内,传说青海湖有一鸟岛,曾是景颇族最初欢度自己的节庆——目脑纵歌时祭把和跳舞的地方。至今日脑纵歌仍模仿鸟的形态和动作进行,领头跳舞的“脑双”必须头戴兜签,用孔雀羽毛为顶饰。从目脑纵歌的祭坛,祭祀仪式,舞蹈形式和内容上看,舞场中央设置的祭坛“目脑示标”(也称“目脑柱”)上汇集了景颇族的多种崇拜偶像,柱上画着的太阳、月亮、孔雀、雌雄祖宗山,舞蹈队形图案,五谷图,祖传长刀图案等,有些是景颇族早期的原始图腾崇拜物。这些都说明,目脑纵歌是一种古老的艺术。舞蹈动作比较简单原始,而宗教祭祀成分浓厚,活动组织严密有序,舞前要先举行庄严神圣的开舞仪式。
上千名舞蹈者,由脑双率队步入舞场,先向目脑示标致礼祭拜,然后才绕着祭坛起舞。建国前跳“目脑纵歌”有祭拜最大的家堂鬼“木代鬼”的内容,现在祭把性内容已逐步淡化,而代之以欢庆性的节庆歌舞,但仍保留了早期的祭祀舞蹈仪式风貌。
景颇族信奉万物有灵,崇拜自然,认为自然界中的万物都有鬼灵,能致人以祸福,过去鬼魂祟拜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凡播种、收割、疾病、婚丧、节庆,械斗等,都要请董萨杀牲占卜祭鬼,以祈禳恶鬼和报祭善鬼。景颇族实行土葬、火葬和天葬三种葬式,正常死亡用土葬,非正常死亡多用火葬,幼婴天亡用竹笋叶包裹放到野外或树林中,谓之天葬。善终者,要请董萨主持举行繁杂的祭鬼送魂仪式,以便把死者的鬼魂送回“老家”和祖宗团聚。守灵期间要跳丧舞,全寨青年男女及邻村的小伙子、姑娘们都来参加,常常通宵达旦连跳数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