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看来,甲骨文创作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书家有“法”不依,或懒得依。甲骨文书法创作还是有“法”可依的,顾名思义,甲骨文书法是以甲骨文字为表现对象的,因而正确写出甲骨文字,应就是甲骨文书法的基本大法。不能说,书家写出的一堆连甲骨学者都不知为何意的“自造”莫名其妙的所谓“甲骨文字”,就是甲骨书法了。因为这些任意自攒的“甲骨字”,不仅是与甲骨文及甲骨文偏旁结构毫无关系的满篇涂鸦,就是攒字的书家自己写完后,过一段时间恐怕自己也不认得攒的是什么字了。
真正意义的甲骨文字,起码甲骨学者在无释文的情况下,是可以识得读出的。虽然目前共计4000多个甲骨单字中,学者考释出并得到共识的有1000多个,但作为甲骨书法家,这是应该也必须掌握的。虽然用这些得到公认的千把字表达当今社会生活的丰富内容和书家的寄寓是远不敷需要的,但书家起码要掌握这千把字,从事甲骨书法创作才不致贻笑大方。
书家之所以置公认的千把甲骨文字于不顾,即有“法”不依,其原因是:其一,有的书家不了解甲骨文字考释是在不断前进和发展的。由于出土材料的增多和研究的深入,文字学家以前释错了的字后来改正了,因而我们应以最新的研究成果为起点。但有的书家,为了符合自己创作作品的用字需要,或不了解文字学研究的最新成果,硬把早年释错的字挑来凑数。
其二,不少甲骨书家认为从前人的甲骨书法作品中集来“甲骨字”进行自己的创作,就是所谓的“甲骨书法”了。因而他们不是努力去掌握公认的甲骨文字,而是从甲骨书法家的书法作品中“拿来”新的所谓“甲骨”字。书展中有人组得新词,便会有不少甲骨文书家争相用于自己的创作。至于“新词”是不是正确的甲骨文字,倒是鲜有人考虑,反正是有“出处”证据了。应该说,前辈书家罗振玉、郭沫若、董作宾、唐兰、商承祚等学者,为我们留下了不少篆意浓厚、用字较准确的甲骨书法作品,值得我们认真描摹、体会和研究。但也不容否认,不少书家的作品,虽然在创作实践中取得成就并为书界所公认,但他们使用的甲骨文字并不规范,有不少自攒的“甲骨”字或错字。谓予不信,可将其作品的用字与科学性、权威性的《甲骨文编》或《甲骨文字诂林》相对校;亦可把书法界奉为圭皋的几部甲骨书法字典与上述二书相对照,就可发现书法“字典”所收的不少“甲骨”字,并不是真正意义的甲骨文字,而是从书法作品中集出来的所谓“甲骨”字。因此,书家“拿来”的“甲骨”字以讹传讹,又怎么会不出现用字的“无法”状态呢?因此,书家第一要务是认真掌握已取得共识的1000多个甲骨字并用于创作,就能使甲骨书法当前的“无法”状态得到改变。
在掌握公认的千把字甲骨文后,还需要知道甲骨文字在商晚期的273年当中,还有书体风格的早晚不同,这就是甲骨学家将之分为5个不同时期的变化发展,而不是字体一成不变。此外,这些文字刻写在卜龟和卜骨上,还有行款、布局、章法的千变万化,即完整的卜龟、卜骨有完整的艺术美,而残龟、断骨上的文字,又呈现出破损、沧桑感……因此,一个成功的甲骨文书法家,要花时间掌握甲骨学的一定基本知识,并要沉下心来临摹甲骨拓本——即甲骨法帖。在临摹中体会甲骨文的章法、布局时,也加深对甲骨文字的体会和记忆。只有踏踏实实临摹甲骨拓本,然后走出甲骨拓本,再结合自己篆、隶、行、楷的书法功底,才能形成自己的甲骨书风。因此,掌握一些甲骨学的基本知识也是十分必要的。
此外,甲骨书法家们不妨把自己的作品用字和篇章与公认的甲骨文字和甲骨拓本进行一番认真的比较、摩挲、体会和分析,就会找出自己在用字、书风及章法等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提高甲骨书法艺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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